《先拨志始》(又称《先志始》或《先跋志始》)是
明朝时期文秉所撰的二卷笔记,浙江巡抚采进本。该书保存了一些史料,对补充明朝末年的史实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秉字符,吴县人,
大学士震孟之子。是书《
江南通志》作六卷。此本乃仅二卷,然首尾无关,或卷数有分合耶。所记皆明末遗事。上卷起
万历讫
天启四年。下卷起天启五年讫
崇祯二年。如妖书,梃击、红丸、
移宫案三案,以及
魏忠贤乱政,崇祯钦定逆案之类,靡不详载。《
自序》谓首纪国本,著门户之所由始也。终以逆案,著贞之所由判也。名曰《先拨志始》,所谓辨之於早也。又别一抄本,后附《逆案》十九页。有《跋》云:《钦定逆案》一册,与《先拨志始》微异,得之石惠珍家,而石则得之冯涿州家。有刻本,因录於馆中。又附《
东林列传》十页,乃江阴
陈鼎所编。又附《魏忠贤建祠》二页。此三种皆非秉书,不知何人汇附於卷末也。
文秉,生于公元1609年,卒于公元1669年,字荪符,自号“竹坞遗民”。长洲(今
苏州市)人。文秉乃明代
大学士文震孟之子,是东林党后裔,承荫庇为官生,比较有正义感,对
马士英,
阮大铖等
阉党国殃民的行为极端痛恨。1638年(即
崇祯十一年)、文秉曾与
黄宗羲等一百四十人联名上书《留都防乱公揭》,历数阮大等的种种罪行,向他们发出声讨。1644年
明朝灭亡后,文秉自号为“竹坞遗民”,开始以明朝遗民自居,终身不仕
清朝,只是隐居山林,潜心若述。著有《定陵注略》、《先朝遗事》、《先揆志始》、《
烈皇小识》、《前星野语》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