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作为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成员到
贵州大学挂职锻炼,任贵州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
“也论
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载《法学》2006年第7期。
“
渎职罪法定结果、情节在构成中的地位及既遂未遂形态之区分”,载《法学》2005年第1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6年第3期转载)。
“犯罪
构成要件及其相关范畴辨析”,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论犯罪构成要件类别的界定”,载《
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0年第8期转载)。
“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概念的再探讨——为犯罪构成‘法定说’所作论证”,载《
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1999年第11期转载、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0年第1期转载)。
《犯罪构成及不典型犯罪形态研究》(项目号:04CFX021)(2004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现任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金融刑法研究所所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