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凤翔(1521年-1604年),字志曾,一字默叔,号春雩,出生于浙江鲁县。他是明代
进士,曾任吏科给事中,最终官至苑马少卿。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己未科三甲进士后,他先后担任行人和吏科给事中,并转任户科右,不久又转为户科左。
1554年(嘉靖三十三年),两次会试都没考中的
海瑞决定放弃科举考试,同年闰三月,海南承宣布政使司指派海瑞到福建
延平府剑浦县当教谕。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海瑞被任命为
淳安县知县。
隆庆四年(1570年)戴凤翔收受了
徐阶的贿赂,弹劾
海瑞“
庇护刁民,鱼肉乡绅,沽名乱政”,并罢其官。针对戴凤翔的攻击,海瑞上《被论自陈不职疏》进行反驳。
“看得
都御史海瑞自抚应天以来,裁省浮费,厘革宿弊,振肃吏治,矫正靡习,似有惓惓为国为民之意。但其求治过急,更张太骤,人情不无少拂。既经言官论劾前因,若令仍旧视事,恐难展布。相应议处,合候命下,将本官遇有两京相应员缺,酌量推用。”
“夫海君所行,谓其尽善,非也;而遂谓其尽不善,亦非也。若于其过激不近人情处,不加调停,固不可;若并其痛惩积弊,为民作主处,悉去之,则尤不可矣。天下之事,创始甚难,承终则易。海君当极弊之余,奋不顾身,创为剔刷之举,此乃事之所难,其招怨而不能安,势也。”
夫
松柏翠柏,在在常有,经历岁时,栋梁遂就。噫!安可以其常有而忽之?与果木斗春,则花不如;与果木斗秋,则实不如。吁!安可以其不如而易之?世有清节之士,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以任栋梁者,如世之万年青草,何其滔滔也。吁!又安可以其滔滔而拟之?此海刚峰之徒也。是亦一物也。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五章 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写道:“戴凤翔竟说,7个月之前,海瑞的一妻一妾在一个晚上一起死去,很可能出于谋杀。尽管
海瑞答辩说他的妻妾在阳历8月14日自缢,而妻子则在8月25日病死,但是给事中的参劾已经起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