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扶
唐朝时期的官员
魏扶(约785年850年7月14日),字相之,唐朝官员,唐初魏徵四世孙,同州澄城(今澄城县北)人,祖籍巨鹿县下曲阳县(今河北晋州市),出身巨鹿魏氏。他在李忱年间担任宰相。
魏扶虽然地位崇高,但由于唐朝官史的两唐书没有他的传,因此关于他的家世记载很少。据《新唐书·宰相世系二(魏氏)》,他的祖父叫魏盈,父亲叫魏昌,均无官职。《全唐诗》收入了魏扶的三首诗并对他做了简单介绍,称他在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中了进士。主考官为时任礼部侍郎郑澣
魏扶曾主管科考,选王凝为进士甲科。唐宣宗大中元年(847年)二月,魏扶在礼部侍郎任上奏称自己今年所放进士三十三人,其中封彦卿、崔琢、郑延休三人都有词艺,为时人所称,都因父兄现居重位而不得中选。诏令翰林学士承旨户部侍郎韦琮重考。九月,与前宰相潮州市司马李德裕素来不和的白敏中令狐绹崔铉指使前永宁县尉吴汝纳告发先前会昌四年(844年)淮南节度使李绅杀其弟扬州市县尉吴湘事,时任御史中丞的魏扶与大理卿卢言、刑部侍郎马植说:“李绅杀无罪之人,李德裕促成其冤,还为此黜退御史(崔元藻),罔上不道。”于是李德裕被贬为崖州司户参军。二年(848年)十一月,魏扶在兵部侍郎、判户部事任上奏请天下州府钱物、斗、文簿都委录事参军专判,仍与长史通判,至交代时具数申奏。三年(849年)四月,魏扶以正议大夫、行兵部侍郎、判户部事、上柱国、钜鹿县开国男、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被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实质宰相。他与同僚宰相令狐绹因同为郑澣门生,为报恩,数次张扬郑澣子郑从谠的声誉,使其被提拔为中书舍人。四年(850年)六月,魏扶在宰相任上去世。
魏扶还曾作《对毒药供医登高临宫判》。李商隐曾作《献侍郎钜鹿公启》《喜舍弟羲叟及第上礼部魏公》。魏扶之子魏字守之,官至刑部侍郎。魏扶的一个女儿嫁给薛崇,封钜鹿郡君。
人物生平
魏扶虽居高位,但作为唐朝官史的两唐书没有他的传,根据其家谱作传,其先乃唐初魏徵也。据《新唐书·宰相世系二(魏氏)》所载,他的祖父叫魏盈,父亲叫魏昌,虽无官职,但却长居于同州良辅食邑之内。《全唐诗》收入了魏扶的三首诗并对他做了简单介绍,称他在唐文宗年间的太和四年(公元830年)中了进士第,大中三年兵部侍郎平章事
李忱年间的849年,魏扶在兵部侍郎、判户部任上被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实质意义上的宰相并于850年在宰相任上去世。
魏扶之子魏筜,字守之,官至刑部侍郎
相关史料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大中三年己巳,公元八四九年夏,四月,……兵部侍郎、判户部魏扶同平章事。”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九:“大中四年庚午,公元八五零年……六月,戊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魏扶。”
全唐诗》:“魏扶,太和四年进士第,大中三年兵部侍郎平章事。诗三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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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生平
相关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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