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形式谬误
非形式谬误
形式谬误英语:informal fallacies)与“形式谬误”相对,泛指一切并非由于推理形式的不正确而产生的各种谬误。它们是一种不正确的推理或论证,其不正确性并非是因其具有无效的推理形式,而是因其推理中使用的语言具有歧义性,或其前提(论据)对结论(论题)的不相关性或不充分性。非形式谬误的存在需要通过检验论据的具体内容来确认,这通常需要依赖于现实世界的背景知识与常识。
简介
非形式谬误主要分为三类:(1)歧义性谬误。指在运用语言表达思想和交流思想的过程中,没有保持所用语言的确定性和明晰性,即在确定的语言环境下,没有保持所用词项、命题的确定性而产生的种种谬误。如语词歧义的谬误,语句歧义的谬误等;(2)相关谬误。指前提(论据)包含的信息似与结论(论题)的确立有关,而实际无关的种种谬误。如诉诸无知、诉诸怜悯、诉诸感情、诉诸权威的谬误,以及人身攻击、因人纳言、因人废言等谬误;(3)论据不足的谬误。指论题缺乏充足理由的支持而不能成立的谬误。如轻率概括的谬误,错误抽样的谬误,赌徒谬误,以及以先后为因果、机械类比的谬误等。
非形式谬误有几种常见的表现方式,包括错误地使用或理解语言(言词谬误),使用了不正确或有争议的事实作为前提(实质谬误),预设了有争议的隐藏前提(实质谬误),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思路。这些不合理的思路可以视为“隐藏前提”,因此也可以归于实质谬误。由于这些情形,非形式谬误使得论证缺乏合理性或说服力。在实践中,识别非形式谬误通常需要对论证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分析,这不仅涉及逻辑推理,还涉及对相关事实和背景知识的理解。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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