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卫,女,
汉族,1966年8月生,
天津市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曾任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年11月任
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兼),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8年11月20日,
天津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任命王红卫为天津市司法局局长。免去王红卫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3年5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免去王红卫的
天津市司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