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林昆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
马林昆,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云南昆明人,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
2021年9月,马林昆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83年12月至1984年10月,在铁道部铁五局五处医院工作。
1984年10月至2011年4月,在昆明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历任眼科住院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部主任、院办主任、副院长。
2011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暨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副厅级)。
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任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保留副厅级待遇)。
2020年5月,在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工作。
任免信息
2020年5月,马林昆被免去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职务。
主要论文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12月24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1年7月,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林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马林昆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配送、医用耗材供应、工程建设、组织人事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林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底线失守,丧失理想信念,任“一把手”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明规则”不彰,“潜规则”盛行,“买官卖官”“收红包”“吃回扣”等歪风大行其道,腐蚀了一大批医务工作人员,严重带坏了医院的风气,败坏了医德,给所在医院的政治生态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甘于被“围猎”,对不法药商的前呼后拥、阿谀奉承享受至极,利用手中职权,拿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准入资格作为筹码,长期与不法药商结成利益同盟,寻找中间人作为“防火墙”,充当“影子股东”,内外勾结大肆受贿,大搞“期权腐败”,扰乱了医疗卫生秩序,破坏了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啃食群众和医院利益,损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马林昆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耻,继续违纪违法,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林昆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21年9月,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林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林昆利用担任昆明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任免信息
主要论文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依法双开
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