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仲郢(?~864年)是
天宝大臣,太保
柳公绰之子,字谕蒙,出生于京兆华原(今
耀州区)。他勤读历史,善于文章,尤其擅长《
史记》《
汉书》以及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
元和十三年(818),他考中进士,后担任秘书省
校书郎、
监察御史、
侍御史、吏部郎中等职务。他与宰相
李德裕交好,官运亨通,历任
京兆尹、
郑州市刺史、
河南郡、
秘书监、
剑南东川节度使、
吏部侍郎、诸道盐铁
转运使、
刑部尚书、兴元尹、州刺史、东都留守,最终升任天平节度使。他为官严谨,执法严明,宽惠流民。柳仲郢家中藏书甚丰,著有《尚书二十四司笺》和文集三十卷。
咸通五年(864年),他在郓州去世。他的著作《尚书二十四司箴》得到著名文学家
韩愈的赏识,从此名声大噪。
幼嗜学,勤读经史,尤对《
史记》、《
汉书》以及魏、晋、
南北朝史书进行深入研究,不仅熟读,而且手抄,与所抄其他经史三十多篇,合辑为《柳氏自备》,经常参阅。及长,善于文章,所著《尚书二十四司箴》一书得到著名文学家韩愈的赏识,从此出名。
李纯元和十三年(818年),
进士第,初任秘书省
校书郎,后历任
监察御史、
侍御史、吏部郎中。
李炎命裁减冗官,他“条理旬日,减一千人员,时议为惬”。迁
谏议大夫。此后,每逢迁官,群乌大集于升平里府邸。
他与宰相
李德裕关系密切,被擢为
京兆尹。当时的
长安,已是一个人口众多、达官显宦集中、富商大贾云集的大都市,商业贸易发达。他出任京兆尹后,政令严明,以法治市。为了管理好东市和西市两大市场,颁布了市场规约,设置了标准计量器具,以监督那些短斤少两、坑害顾客的不法商贩。有一北司官吏在市场仗势欺人,买粟违犯了条约,他立即下令打杀。他从市场经过,有一
神策军小将纵马横冲直撞,他令手下人当众杖杀。
李炎责问他为何擅杀?他说:“神策军校在闹市跃马,此乃轻
皇帝法典,不独试臣。臣知杖无礼之人,不知打神策将军”。当时的神策军仗势横行,地方官无人敢管,柳仲郢杀一儆百,使京城秩序从此安定,无人敢违犯条令,受到百姓称赞。
中书舍人纥某控诉表甥、禁军小校刘诩殴打生母,仲郢不待奏下,便将刘杖杀。为此,受到北司所谮,被改为右散骑常侍,权知吏部事。
李忱即位,
李德裕罢相贬官,柳仲郢亦被出为
郑州市刺史。
周墀入朝为相,知仲郢善治,擢为
河南郡。月余,又召入拜
户部侍郎。周罢相,他被左授
秘书监。数月,复出为河南尹。在任以宽惠为治。安抚流民,救济贫寒,政声传闻。议论者说他为何不同于在
京兆之治,他说:“京重地,弹压为先;郡邑之治,惠养为本。”
大中年间,转任梓州刺史、
剑南东川节度使。一属吏边某贿赂朝中权僻,前几任节度使无法奈何,仲郢因事将其诛杀,内部肃然。在镇五年,召入为
吏部侍郎,改
兵部侍郎,充诸道盐铁
转运使。
大中十二年(858年),罢使职,改任
刑部尚书。
李漼即位,
咸通初年,转任
兵部尚书,加授金紫光禄大夫。不久,出任兴元尹(治所在今陕西
汉中市)、山南西道节度使。因杖杀赃吏南郑县令,被罢节度使,以
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注:《
新唐书》为贬
雷州市刺史,此从《
旧唐书》】逾年,任
虢州刺史。数月,以检校尚书左仆射、东都留守。后任
东平府(故治在今山东
东平县西北)刺史、天平军节度观察等使。咸通五年(864年),卒于镇。著有文集20卷。
为官严谨。其父
柳公绰藏书甚多。自称本人不读非圣贤之书,曾手抄《九经》、《三史》、
司马迁、
班固、
范晔等人所著史书、
魏晋已来南北史再抄。又抄其他书凡30篇,集为《柳氏自备》。旁录《瑜伽》、《智度大论》等佛、仙、道经书甚多,皆以精楷字录之,
小楷精谨,无一字肆笔。藏书之处在
长安,后迁至
洛阳市,藏书达万卷以上。著有《尚书二十四司笺》和文集3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