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房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房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主要职责
1、执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房山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
政府派出机构
燕山办事处
政府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委
区国资委
区科委
区信访办
区人防办
区民族宗教办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商务局
区经济信息化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民政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房山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司法局
区政务服务局
区医保局
区审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体育局
乡镇(街道)
城关街道
拱辰街道
西潞街道
新镇街道
参考资料
房山概况.政府网.2021-12-20
机构职能.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2022-07-3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政府部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