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国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监察委员
杨卫国,男,石首市人,1970年5月出生,汉族,自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监察委员。
人物经历
历任湖北省石首市委政策研究室经济研究科副科长、科长,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立法处主任科员;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海口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科长;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0年12月,任海口市法制局局长。
2014年11月,任海口市纪委副书记(负责常务工作)。
2014年12月,任海口市监察局局长。
2016年11月,任海口市纪委副书记。
2017年01月,任海口市纪委副书记、海口市监察局局长。
2018年02月-2020年07月,任海口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05月,任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海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海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20日,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杨卫国为海口市纪委副书记。
2017年1月16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杨卫国为海口市监察局局长。
2018年2月12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杨卫国为海口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5月11日,经海南省省委研究,拟任杨卫国为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2020年5月20日上午,海南师范大学召开领导干部任职宣布会,任免:杨卫国同志任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海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海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2020年7月2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免去:杨卫国的海口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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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