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
始建于1993年的公立二级学院
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是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系 发展而来。是省内重点建设高校院系。与内蒙古大学共评为“走向省外”最具竞争实力的院校。法学系始建于1993年。办学历史悠久,特色鲜明。法学生规格培养水平极高。司法考试过关率逐年提高。就业率位居全区同专业前列,质量全校最好。内蒙古财经大学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同时荣获“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成为全国首批50所获此殊荣的高校之一。教学水平与部分211重点院校法学系相当。其中经济法和民商法尤为著名!
学院简介
法学本科专业是自治区2009年以来唯一的法学“自治区品牌专业”。法学院下设四个教学系(经济法与社会法系、民商法系、公法系和社会学系。承担着21门法学专业必修课、38门法学专业选修课、全校每年70多个班级的公共课经济法和其他院系开设的法律课程的教学任务,以及社工专业课程任务。现有校级精品课2门(经济法、刑法学),重点培育课程4门。正为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经济法》)作准备。法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近年普遍提高,在自治区和学校的教学技艺大赛中有5位老师先后获奖。实践教学在区内同类专业中启动较早且特色明显,我院是全区第一个建有模拟法庭的(1996年),2010年又重新装修,装备一流,网络模拟审判实训室也已启用,我校疑难法律实务咨询研究中心及高院、中院等9家单位为我院学生的专业实习基地。
2006-2010年升研率位居全校前列,09、10届毕业生升研率全校第一。2009年录取除蒙授60人中只有6人属于第二志愿外,其余全部为第一志愿一次性录取,而且二本最低分高出学校最低分。我院毕业生,据用人单位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专业应用能力强。
我院有16名教师分别为全国、内蒙级学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或理事。有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1名、人大立法顾问1名、全国一级学会理事6名、人民法院陪审员2名、人民检察院监督员3名、执业律师22名、仲裁员7名。在公检法司等单位举办的各种涉法活动都活跃着我院教师的身影。
法学院教职工同心协力、团结进取!每年都有新进步,每年都有新变化。这得益于院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思路清晰,务实高效,率先垂范。中层干部积极努力,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创造性工作的能力较以往大大增强。
教职工的凝聚力、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我们营造了自由互爱的空气、民主和谐的氛围,放松愉悦的环境,以及规范有序的内部体制。教职工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全院呈现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历史沿革
我院自1993年开设成人专本科学历教育,自2001年开设普高法学本科专业。现已有7届本科毕业生。我院现有法学、社会工作、知识产权3个本科专业,加设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2个专业方向,1个社会工作专业,共3个本科专业。学术资源。
院系概况
法学院共有教职工共6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有硕士生导师22人;有教授7人、副教授16人、讲师30人,高级职称占比43%;有博士25人(另有7人在读)、硕士24人、本科8人,博士占比47%、硕士以上占比90%;教师学缘结构优,72%的教师有自治区外院校学历背景;教师年龄结构合理。“双师型”教师占比50%以上。法学是我校经、管、法、文、理、工六大学科之一,法学院已经形成了依托学校经、管等强势学科,以经济法学、商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为主,民商、经济、法理、宪政、环保资源、刑事、诉讼、社工等二级学科协调发展、并具有鲜明法商交融特色和民族法制教研特色的学科体系。形成了较明确、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和研究能力较强的学术梯队(商法经济法创新团队、知识产权创新团队),培养了数名全区具有一定影响和较有学术造诣的学科带头人。法学院现有财税法方向硕士培养点1个,校级重点学科1个(经济法学),重点建设学科2个(民商法学和环境法学)。
学术研究
张术麟,赤峰市宁城人,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法学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博士,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进修。教授、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硕士生导师。原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2007.6-2013.12)、研究生院(处)院长(2014.01-2016.02),现任校长助理,分管学报编辑部、法学院、依法治校办。
第10届、11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政协法制委员会委员、内蒙古人大立法顾问、内蒙古法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研究。
学术兼职有内蒙古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内蒙古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内蒙古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民行检察专家顾问、呼和浩特市仲裁委仲裁员等。内蒙古财经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出版《商业标记权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出版社08年版)等4部专著,主编出版《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0年12年14年三版)等3部教材,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6项。以上成果获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二等奖”5项、三等奖3项奖。2014年获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
包桂荣,出生年月:195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研究领域: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主要研究成果:多年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参编和副主编《经济法学》、《涉外经济法学》、《公司法》等教材及专著20余部,法学类辞典《新编实用法学全书》一部;主编《和谐社会视野下的经济法治研究》论文集(上、下)一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一些论文曾获得过中国“八、五”优秀科技成果奖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二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三等奖、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十三省、市、自治区经济法研究会优秀成果一等奖。
贾丽,1959年,女,汉族,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毕业工作时间:1977年下乡当知识青年,1985年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学习,1987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研究领域及成果:法理学、婚姻法、经济法等。曾参与国家社科科研项目一项,主持、参与内蒙科研课题四项,发表《论法律的价值》《关于权利义务的思考》、《论法的移植与中国移植它国法律》、《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制的思考》、《关于社会保障的法理理念》等20多篇论文。参编教材二项。
岗位:现任教于宪行法理教研室,职称教授。
主讲课程:法理学、婚姻法、经济法、法律基础等。
获奖情况:曾获学院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育人优秀教师奖,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优秀论文奖。
郝自贤,性别:女民族:汉生年:1965年
1985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198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加利福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加利福尼亚州Berkeley)常任研究员。
主讲:商法学、公司法学。
研究领域与成果:公司法、商法、经济法。主持研究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参与自治区法学会科研项目一项。在学院认定的B、C类全国学术核心期刊发表《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对我国公司法制度设计的反思与检讨》、《论公司法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范围的规定》、《管理人制度相关问题探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的法理机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比较研究》等学术论文,并在其它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数篇。参与多部经济法教程及相关学术著作的编写。撰写与参与研究的项目曾在自治区法学会学术研究项目评选中获奖。
沈源洲,男,汉族,1970年5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内蒙古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常务理事。内蒙古蒙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证据法学、经济法学等专业主干课和公共基础课。
费晶晶,女,1979年8月生,回族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系宪行法理学教研室教师。
2002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2005年获法律史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继续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
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曾尔恕教授,于2010年1月获得法律史专业法学博士学位。其间,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全额奖学金资助,赴美国著名法学院Emory大学法学院留学一年,师从国际著名法学家An-Na’im教授。主要从事伊斯兰教法、外国法律史、人权法、比较法学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出版译著(点校本)一部,发表论文多篇。
校园文化
目前正积极为申报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J.M法律硕士、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经济法学)作积极准备。有经济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疑难法律实务咨询研究中心等三个学术研究机构,有自治区的两个法学研究会挂靠我院(内蒙古自治区商法经济法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法学院是中国法学会7个研究会和内蒙古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的理事单位,是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单位。近年在校院两级科研政策的激励机制下,法学科研水平大大提高、科研成果日益丰硕。截至2010年底,全院教师发表论文逾300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教材(以我院教师为主编)5部,完成或承担的国家级课题2项、中国法学会课题2项、省部级12项、校级及横向课题15项,科研获奖40多项,其中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
参考资料
学院概况.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2024-02-03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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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校园文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