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高跷,是
中原地区传统民俗活动之一。踩高跷俗称缚柴脚,亦称“高跷”“踏高跷”“扎高脚”“走高腿”,是中国北方民间盛行的一种群众性技艺表演。
踩高跷的起源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水乡先民有关。
魏晋南北朝时期把高跷称为“跷技”,作为一项杂技项目在皇宫中表演,宋代时期称为“踏跷”,开始在民间推广,到
清代开始叫"高跷",经常出现在规模盛大的庙会活动中。
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其表演又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重扮象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2006年5月20日,高跷被列入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相关传说
传说一
相传,高跷是御敌取胜的高将军所创。有一年,高将军率兵攻打胡兵城池,而胡兵把护城河上的
悬索桥板全拆了,部队无法攻进城里。一天傍晚,高将军走出军营,突然看到正在河边觅食的大雁的长腿,受到了启发,找到破城的妙计。回营后将军叫人砍来柳木棍制成高跷,令将士们绑在腿上练习走路。经过练习,将士们都能踩着高高的柳木棍行走。将军率军渡过护城河, 乘胡兵不备,一举攻城收复了城池。此后每逢春节,老百姓也学着踩起了柳木棍。因这玩艺儿是高将军发明的,人们便把它叫“高跷”,以此来纪念高将军。
传说二
民间有一种传说,说是以滑稽著称的
春秋战国时期的
晏婴,一次出使邻国,邻国国人都要笑他身材矮小,他就装一双木腿,顿时高大起来,弄得那国君臣啼笑皆非。他又借题发挥,把外国君臣挖苦一顿,使得他们还狼狈。据此,踩高跷活动由此流传民间。所以也就有了踩高跷的民俗活动。
传说三
据说从前有座县城叫两金城,城里和城外的人民非常友好,每年春节都联合举办社火,互祝生意兴隆、五谷丰登。不料来了个贪宫,他把举办社火看作发财的机会,规定进出城办社火的每人要交三钱银子。老百姓不交,他就关城门,挂
悬索桥,但是这个做法难不住聪明的人,他们就踩高跷翻城墙、过护城河,照旧欢度春节。
历史沿革
起源
很多学者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和水乡先民有关。古代先民以各式各样的图腾,如各类鸟兽、驯畜作为氏族或部落的标识。有历史学家考证,
尧舜时代即有一个鹤部落的丹朱氏(非指舜子丹朱),该部落祭神时踩着高木腿子似鹤舞,这高木腿子就是高跷。大概正因为三代之前已有高跷形象存在,殷墟
甲骨文中自然就出现了踩着高跷起舞的象形文字。在古文献《
山海经》中,有“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西北海之外,赤水之东,有长胫之国”。
郭璞注为“此人脚过三丈矣,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捕鱼也”,“或曰有乔国,今伎家乔人盖象此身”。“伎家”“乔人”已多以此为戏,时称“跷伎”。旧时水乡先民,今日广西沿海一带部分渔民,都有踩着长木腿子在浅海或湖泊池中撒网捕鱼之风习,为的是将身体高出水面,不湿衣服。
发展
高跷本属
中原地区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
春秋时已经出现。在
战国时的《列子·说符》中有这么一段记载,其内容为“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由此可知,春秋战国时期已然有了高跷杂耍艺术的存在;汉魏六朝把高跷称为“跷技”,作为一项杂技项目在宫廷内很受欢迎。
宋朝时期称为“踏跷”,这时的高跷受到到了节令的限制,一般只有在春节和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举行。而
清朝以来才叫"高跷",这时的踩高跷已经逐步打破了各种限制,成为了民间喜闻乐见的体育民俗活动。
分类形式
高跷表演有双跷、单跷之分。双跷多绑扎在小腿上,以便展示技艺;单跷则以双手持木跷的顶端,便于上下,动态风趣。其表演又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重扮象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各地高跷,都已形成鲜明的地域风格与民族色彩。
京津一带的高跷,演员常表演“单脚跳”“劈叉”“过障碍”等高难技巧;有的则用单脚表演从四张高桌上一跃而下等绝技。东北盛行高跷,并以“辽南高跷”最负盛名,其形式完整,表演规范。开始时先要“搭象”(叠起两层的造型)唱秧歌,寓意“太平有象”,既而跑大场变换队形图案,然后分组表演双人对舞、“扑蝴蝶”“渔翁钓鱼”以及扮演民间小戏等。
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表演的人将双脚分别绑在木棍上,化装成各种人物,一人或多人来往逗舞,由唢呐伴奏,表演有趣的动作或故事。
舞蹈特色
表演形式
高跷表演分“踩街”和“撂场”两种。“踩街”指的是表演者边走边舞,步伐彼此协调,衔接紧凑;“撂场”指的是在街头、院落、空场进行相对固定的表演,更具有观赏性。
表演特点
高跷表演的特点是轻松自由、活泼幽默,讲究队形变换,以“踏街”“叉花”“一条龙”“大八字”等形式形成多样的队形。
人物形象
北方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唤起观众的极大兴趣。 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戏曲中的角色,关公、张飞、吕洞宾、何仙姑、张生、红娘、济公、神仙、小丑皆有。他们边演边唱,生动活泼,逗笑取乐,如履平地。
地方流派
宁县高跷
宁县高跷表演可分为造型艺术和表演艺术两个类别。演员们常装扮历史或神话人物,通过地故事的形式进行表演。通常文跷重扮相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活。宁县中村的高跷表演最有名气,其代表人物有曹胜堂、曹珍珠和彭军。
峤山高跷
峤山高跷,即峤山镇梁家崖头高跷,主要流传地区是峤山镇及周边区域,流传现状,由于踩高跷难度大,危险性高,土路和场地基本成了水泥硬化地面,增加了表演难度和危险性,过去的表演艺人步入老龄化,年轻人喜欢外出打工经商,致使表演者越来越少,活动时间大多在春节期间,增加节日气氛,与舞龙舞狮,跑旱船等表演一起进行。峤山高跷表演内容有大劈叉、后背退、人摞人、斜挎退等,表演形式主要以十字串花、扑蝴蝶、小猫钓鱼、走盘肠等为主。峤山高跷以惊、险、奇为主要特点,与舞龙舞狮、旱船等表演形式融汇表演,主要服饰是西游记服装,民间艺人制作的演出服装和头饰。
海城高跷
海城高跷秧歌历史悠久,
清代文献资料显示其可考的历史有三百余年。清末海城高跷日见成熟,形成一支职业半职业的艺人队伍。艺人们身怀绝技,各有千秋,故其传承谱系蔚为壮观。从1820年的第一代传人小金子、大来子,到1887年第二代的红、粉、黄、蓝、白、青六朵菊花(艺名),1902年第三代的张久荣(艺名白菜心),1940年第四代的吴奎一(号抓地虎)、王凤翔(号
球状闪电),1951年第五代的王连成(号王小辫),1970年第六代的陈士友(小生)、秦丽(小旦)等,出现了许多杰出的高跷艺人。
海城高跷秧歌是民众十分喜爱的民间舞蹈,欢腾、奔放、热烈、火爆是其基调,优美、抒情、风趣、诙谐是其特色,二者的统一构成海城高跷秧歌的艺术特征,衍生出“扭、浪、逗、相”四大技法要素。在海城高跷秧歌的表演中,气势恢宏的大场和轻快细腻的小场包括了音乐、舞蹈、杂技、戏曲等多种形式,构成以舞蹈为主体的综合性民间广场艺术。海城高跷秧歌不仅在当地,而且在国内外都有广泛影响。1988年它在全国广场民间舞蹈大赛中一举夺冠,1997年以来多次参加国内外各种盛大演出,其表演独树一帜,显示出东北地区高跷秧歌的特色。
高跷会
高跷会又名登云会。始于
春秋战国时代,《
列子》中已有扭高跷的记载。高跷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注重边扭边唱,武跷则重在功夫表演。文跷在香河以钳屯村为最早兴办者,约始于乾隆年间。文跷会主要是“水漫金山寺”的扮相。其中有演员十四人,包括许仙、法海、青蛇、白蛇、老座子、卖豆的、渔翁、樵夫、药公、药婆的扮演者及打鼓、打摞手各两名。武跷会以梁家务村建得最早。具体时间已无法考证。武跷会有演员十二人,扮演的是《
水浒传》中“三打大名府”的故事。这十二名演员分别扮演陀头(
武松)、公子(
王英)、渔翁(
张顺)、樵夫(
石秀)、二哥(
燕青)、渔婆(
阮小五)、座子(
扈三娘)、药包(
安道全)、打鼓二人(
张青、
孙新)、打锣二人(
孙二娘、
顾大嫂)。高跷会的走势为三阵:长蛇阵、二龙阵和八卦阵。
另外,香河境内较有名的高跷会还有:荣各庄高跷会,始学于宝坻新开口,建于1918年,会名是“渔樵耕读会”。有演员十四人。黄庄同顺老会,学自荣各庄。走场为“老虎大张嘴”“单葫芦”“双葫芦”“花篱”等。东口头复兴老会,约建于
清朝爱新觉罗·颙琰年间。程官屯高跷会,始建于1895年。
每到农历正月,一队队高跷会,在腰鼓、小铴锣、大小钗的打击乐中穿街而过,一拨儿高跷人数不定,一般十几人。身量高的踩低跷,身量矮的踩高跷,表演者是传统戏装打扮,由开路棍打头儿,随之便出现白蛇、唐僧、丑婆、姜子牙等艺术形象。由于诙谐有趣、粗犷喜人、声情并茂、时有乐哏,一向为北京的人们所喜爱。高跷会一般由群众自发串连组织起来的。每年正月十一、十二开始踩街,寓意告知人们在众多的民间花会中,今年挂个号。正月十五正式上街,一直到正月十八方告结束。在过会时,沿途的大商号在门前设
八仙桌,摆上茶水、点心,放鞭炮道辛苦,表示慰劳,高跷队在此稍做逗留,或表演答谢。高跷的
队列在街头行进中,一般采用一字长蛇阵的单列,在繁华拥挤地段采用双人并列队形。步子变换为走八字。在表演时有小旋风、花膀子、鹞子翻身、大劈叉等难险动作。高跷艺术在一些农村冬闲时,仍有组织排练的,在京城各处游园会、庙会中时有可见。
价值和影响
踩高跷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和谐,同时还体现了当地老百姓祈盼风调雨顺,农业丰收的美好愿望。
发展现状
发展困境
封建思想的限制
踩高跷发展受到封建地域保护思想的限制,不同地区的踩高跷的名称、技巧及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它们不仅作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技艺,丰富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生活,锻炼身体,同时还存在着竞争现象,造成不同地区之间的地域垄断,这也阻碍了高跷的传承。优秀的民间艺人是民俗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保障。
城市化发展的阻碍
当前中国的发展大趋势是朝着城市化方向发展,发达城市的机遇多、待遇优厚,这就造成了农村生产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当前在农村生活的多为老老人和儿童,青壮年极少,所以在年节里社火活动越来越少,甚至部分村镇已经逐步取消了社火演出,踩高跷活动也就少了一个重要的传播途径。另一方面,城市化的发展造成娱乐业内容丰富,人们的爱好逐步被各种综艺节目、电视剧、短视频所占据,大家也渐渐丧失了观赏传统民俗技艺活动的耐心踩高跷活动在 "娱乐至上"的年代在逐步丧失发展机遇。当前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对其进行保护,但是在地方落实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且极易让保护政策流于形式,没有得到真正的保护。
民俗文化继承“青黄不接”
民俗文化保护活动大多都由地方文化馆来开展,专业保护机构为人员也多从文化馆中调取,这些专业人员在对民俗活动开展保护的过程中,由于对踩高跷活动的表演精髓了解不够深刻,或者是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无意识地融入个人的理解和审美观念,导致活动在传承过程中逐渐失去了"本真"的味道。在高跷音乐配套上,本土乐谱也没有得到很好传承,高跷的表演往往需要音乐的配合,一般所需音乐器材为中国传统乐器,如:鼓、锣、竹板、钱、二胡等,随着西洋乐器的冲击,本土乐器的生存空间受到压缩,社会主流以西洋乐器为主,为符合市场需求,青年自年幼时就开始接触西洋乐器,反而对土乐器弃之敝履。高跷的表演往往需要各种乐器的配合,根据音乐的节奏,时而欢快,时而紧凑,往往是按照一定的乐谱进行排练,但中国高跷表演的乐谱是一代一代一代口传心授了下来,并没有保留乐谱。还有的高跷有许多小调,如《西游记》《八仙过海》《孟姜女女》等,这些小调的继承也濒临失传。
保护措施
当前中国教育中对于传统文化的内容的教学较少,当代的年轻人对于戏曲更是一知半解,所以要想实现传统民俗技艺的传承和发展,在教育教学体系系中融入民间传统文化知识是必不可少的。观众往往是社火文化得以发展的基础,所以要想想推动传统民俗技艺文化的发展,必须通过教育来提高人民群众的非遗意识。踩高跷活动也是带有丰富表演的,表演内容多为古典戏曲故事,所以观众要想看得懂表演,首先需要对对故事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将踩高跷打造为地方品牌,在节日里多举办民俗风情展演活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于传统技艺文化的宣传,让高跷运动能够真正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在为踩高跷提供更多展演机会的同时,也实现了地址或文化的有效传输,让其他城市乃至其他国家认识到踩高跷的魅力。
除了政府提供支持之外,传承人和非遗文化保护机构可以与当地旅游形成合作关系,可以深入探索的旅游资源丰非常丰富,并且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特色民俗街",推动旅游义业与民俗活动的融合,可以将社火庆典和踩高跷放入地方特色主题展览会或者是地方纪经典民俗活动展演中。与此同时,周边衍生品也是一个很好的传播途径,可以由地方政府和和相关部门牵线,为文创行业和民俗艺人群体之间搭建起合作的桥梁,在促进双方共同创收的同时也让踩高跷的技艺文化被更多人所熟知。
入选非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