蓑衣樊村是
淄博市高青县下辖村,位于高青县东部,面积1500亩,人口609人。
蓑衣樊村全村187户,609人。据史料记载明末清初年间,有一
樊姓人士在此定居,以编制蓑衣而闻名,故取名蓑衣樊。蓑衣是劳动者用一种不容易腐烂的草(民间叫蓑草)编织成厚厚的像衣服一样,穿在身上与头上的斗笠配合使用,用以遮雨。过去,蓑衣是农民家庭的必备物品,今天,虽然因为失去了实用性而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但是村庄的名字却将这段历史带到了今天,成为最典型的“乡村记忆”,向人诉说着蓑衣樊村悠久的历史和过去……
2011年蓑衣樊村在全县率先进行土地流转3000余亩,由大芦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规模经营生态水稻、果蔬等,统一科学管理,实行有机种植、有机治理,稻田养殖螃蟹、稻田养殖龙虾,并成功举办钓蟹大赛,实现种、养、娱一体化的农业发展新模式,保护了生态环境。如今田间地头已是野生侯鸟成群、鲜花遍开的新景象。稻禾生长的乡村是一种别样的美。春夏季里的绿意盎然,给繁花似锦的田野增添了宁静的美。正如
清代诗人、
礼部尚书罗国俊路过此地时留下的一首《过大芦湖》所描绘的:“
密云区阴浓白鸟飞,水天一片绕柴扉。何人识得湖中乐,稻花飘香鱼正肥。”在蓝天绿浪之间,忽然有洁白如雪的白鹭穿破远处的雾岚飞入,形成了一幅色彩明快、高远宽袤的水墨画卷。秋季稻子成熟的季节,整个村庄遍地金黄,硕果累累,又勾画出一幅又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让人心旷神怡。
几年来,蓑衣樊人在党的富民政策的引导下,积极调整结构,推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围绕“
黄河风情、湿地风貌、生态庄园、湖畔特色”的生态建村发展思路,积极保护湿地生态、大力推进
现代农业建设,目前,以生态、绿色农业为主导的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鑫牧业
高青黑牛”、“
大芦湖大米”、“大芦湖稻田蟹”、“蟹田米”、“万亩生态荷花园”、“大芦湖绿色果菜采摘园”、黄河农家手织布艺、“湖畔乐”野生鱼餐饮等已逐步形成产业,全村三分之二劳动力实现就近转移就业,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村内基础设施完善,道路平坦洁净、水电充足、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俱全,村民能够共享信息文明。同时,生活垃圾分区、污水沟整修清理、厕所改造、
甲烷推广等形成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2013年,被认证为
山东省旅游特色示范村,同年12月,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美丽乡村”。蓑衣樊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团结、进取,管理民主。“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机构实现服务型管理。全村
计划生育达99.6%,100%青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100%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大学以上村民30人,占全村人口的5.1%;70岁老人定期查体,困难补助;学生上下学校车接送,空闲时段集体看护、专人辅导,实现老有所养、少有所管,村风文明、和谐、平安、稳定,村民安居乐业。今年来,随着
高青县重点建设项目——天鹅湖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的确立,省级旅游示范村建设规划、道路绿化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完成。特色乡村旅游30家“农家乐”已经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八月底将开业迎客。蓑衣樊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体村民,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蓑衣樊村的原生态湿地,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青睐。初春时节,沿着湖畔的林间小路踏青漫步;夏日里,在清香的荷叶间采莲赏荷,垂钓筏舟;秋季体验收获的喜悦;寒冬享受阳光温泉,欣赏越冬天鹅,千亩荷塘与芦苇荡,独特的自然风光和良好生态,形成了蓑衣樊湿地独特的风景。
明初,
樊姓在此定居,名“樊家”,后因部分村民以编织蓑衣而闻名,改名为“蓑衣樊”。设樊家村委会。
蓑衣樊村位于
淄博市高青县东部,
黄河南岸,大芦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心。村周围三面环水,湿地面积万余亩,湖塘星罗棋布,原生态的
蒲苇满地、荷叶连天,营造出一片诗意的画面。自然资源丰富、气候宜人,为典型的
黄河湿地风貌。村域交通、通讯便利,东距
滨莱高速公路(高青北)入口6公里,西距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60公里。
蓑衣樊村位于高青东部,黄河南岸,南邻
大芦湖,大芦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引黄济淄”工程渠首,三面环水、湿地面积4000余亩,常年10余种候鸟过往栖息,淡水鱼虾及壳类水产生物30余种,“淡水鱼虾的港湾,候鸟的天堂”,域内常年空气湿润,有水气、雾气,没有霾,微气候环境适宜,自然环境优美、风景风物宜人。自明末建村始,村人便以种植水稻、养殖鱼虾、编织蓑衣闻名。村域交通、通讯便利,319省道(广青路)村头通过,东距
滨莱高速公路(高青北)入口3.5公里,南距
济青高速公路30公里。全村187户,609口人,村民勤劳善良、民风淳朴、秉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延续了黄河流域的传统文化,人杰地灵。农作物以水稻为主,盛产
喜米,兼有蔬菜、
莲藕等,所产“大芦湖”牌大米,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高青大米的主要构成。有
黄河梭鱼、鲤鱼、鲢鱼、鲫鱼、
泥鳅、三针鱼等各种黄河野生鱼类及
抱卵蟹、
背角无齿蚌、
蜗牛等壳类淡水水产20余种,
荷塘千余亩。蓑衣樊村为
高青县常家镇新农村建设重点村。
蓑衣是劳动者用一种不容易腐烂的草(民间叫蓑草)编织成厚厚的像衣服一样能穿在身上用以遮雨的雨具,后来人们发现棕后也有用棕制作的。是用棕片缝成,棕片不透水也不透风,可当衣穿。它不但可以遮风挡雨,也可遮羞掩丑。旧社会里,极贫人家,十八岁的姑娘没有裤子穿,也只好用蓑衣来掩丑避体、遮风挡雨了。有衣穿的人就用它做雨具。蓑衣便是旧社会人们普通用的雨衣,干活、行路都离不开它。
«诗.小雅.无羊»:“尔牧来蓑思,何蓑何笠。”何,即“荷”,带着。唐.
张志和«渔歌子»词:“青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唐.
柳宗元«江雪»诗:“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为穿着蓑衣便于劳动,蓑衣一般制成上衣与下裙两个部分。一种是用“棕”编制的比较简易的蓑衣,比较薄,遮雨效果差。另一种用蓑草编制的蓑衣一般比较厚,还有衣袖,遮雨效果很好,还可保暖。由于化纤产品的出现,用化纤产品制成的雨衣代替了蓑衣。蓑衣上世纪七十年代用得越来越少,现在基本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