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赵挺之登科
进士,随后历任
登州与棣州教授、
陵州通判等职。及至
赵煦登基,相继担任秘阁校理、
监察御史、
中书舍人及给事中等要职。待到
宋徽宗继位,赵挺之又升任
吏部侍郎与
御史中丞。他坚决主张继承并发展
王安石新法,同时对
元祐党人持排击态度。在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赵挺之被朝廷委以吏部尚书、
尚书左丞及门下侍郎的重任。五年之后,即
崇宁五年(公元1106年),他被任命为尚书右仆射,担任宰相一职。在此期间,他多次上疏揭露并弹劾
蔡京的奸邪行为。至
大观元年(公元1107年),赵挺之又转任佑神观使。赵挺之在任上去世,享年六十八岁,被追赠为
司徒,并赐予谥号“清宪”。
大观元年(1107),蔡京宰相,赵挺之罢相,授佑神观使(同上书卷一二)。未几,卒,年六十八,赠
司徒,谥曰清宪。
赵挺之,字正夫,密州诸城人。进士上第。
熙宁建学,选教授登、棣二州,通判
得克萨斯州。
赵煦即位,赐士卒缗钱,郡守贪不时给,卒怒噪,持白梃突入府。守趋避,左右尽走。挺之坐堂上,呼问状,立发库钱,而治其为首者,众即定。魏境河屡决,议者欲徙宗城县。
转运使檄挺之往视,挺之云:“县距高原千岁矣,水未尝犯。今所迁不如旧,必为民害。”使者卒徙之,财二年,河果坏新城,漂居民略尽。
召试馆职,为秘阁校理,迁
监察御史。初,挺之在德州,希意行市易法。
黄庭坚监德安镇,谓镇小民贫,不堪诛求。及召试,
苏轼曰:“挺之聚敛小人,学行无取,岂堪此选。”至是,劾奏轼草麻有云“民亦劳止”,以为诽谤先帝。既而坐不论
蔡确,通判
徐州,俄知楚州。
入为
国子司业,历
太常少卿,权
吏部侍郎,除
中书舍人、给事中。使辽,辽主尝有疾,不亲宴,使近臣即馆享客。比岁享乃在客省,与诸国等,挺之始争正其礼。
宋徽宗立,为
礼部侍郎。
赵煦庙,议迁宣祖,挺之言:“上于哲宗兄弟,同一世;宣祖未当迁。”从之。拜
御史中丞,为钦圣后陵仪仗使。
曾布以使事联职,知禁中密指,谕使建议绍述,于是挺之排击
元祐诸人不遗力。由吏部尚书拜右丞,进左丞、
中书门下侍郎。时
蔡京独相,帝谋置右辅,京力荐挺之,遂拜尚书右仆射。
既相,与京争雄,屡陈其奸恶,且请去位避之。以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留京师。乞归青州,将入辞,会
彗星见,帝默思咎徵,尽除京诸法,罢京,召见挺之曰:“京所为,一如卿言。”加挺之
特进,仍为右仆射。京在
崇宁初,首兴边事,用兵连年不息。帝临朝,语大臣曰:“朝廷不可与四夷生隙,隙一开,祸拿不解,兵民肝脑涂地,岂人主爱民恤物意哉!”挺之退谓同列曰:“上志在息兵,吾曹所宜将顺。”已而京复相,挺之仍以
大学士使佑神观。未几卒,年六十八。赠
司徒,谥曰清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