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涛,男,
汉族,1965年11月生,
山东省邹平县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现任青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88.07-1993.03,滨州地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干事;
1993.03-1993.04,滨州地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副科级巡视员;
1993.04-1997.08,滨州地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4.10-1996.04挂职
惠民县胡集镇党委副书记);
1997.08-2000.05,滨州地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2000.05-2003.02,
博兴县政府县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3.02-2004.05,博兴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4.05-2005.08,滨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5.08-2006.12,滨州市委副秘书长;
2006.12-2007.01,沾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07.01-2007.12,沾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07.12-2010.12,沾化县委书记、党校校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7-2016.07,聊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16.07-2016.08,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2016.08-2019.11,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第三批援青干部领队,
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常委、副州长;
2019.11-2021.08,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08-2021.11,青岛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青岛市国家高新区专委会主任(兼);
2021.11-2022.04,青岛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兼);
2022.04,青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青岛高新区工委书记(兼);
现任青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人物荣誉
2009年,被省委、
省军区党委授予“党管武装好书记”。
2010年,被省政府记“一等功”。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拟提任正厅级干部。
2019年11月,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耿涛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2019年11月28日决定任命耿涛为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4月,中国共产党
青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耿涛为青岛市委常委。
2022年4月19日,青岛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耿涛当选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
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山东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2019年4月22日,山东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部署不力,任务分解滞后,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2014至2016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目标未完成,特别是对
滨州市、
聊城市有关企业瞒报煤炭消费量问题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全省工作完成;2013年以来,滨州市委、市政府和聊城市政府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放任煤电产能无序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省政府副秘书长耿涛(时任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