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男,
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山东滨州人。民商法学博士、博士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优秀研究奖,系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个人简介
最后学历:博士专业方向:民商法学
现任职务:副院长
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无党派,现任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教育背景
民商法博士、博士后。
研究领域
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
社会兼职
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荣誉奖励
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
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
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
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政法大学本科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2002年被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
2002年作为副主编的《民法学》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5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6年获得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二等奖;
2009年获得教育部宝钢优秀教师奖(有证书);
2009年获得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三等奖;
2011年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
科研成果
著作
(2)《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
(3)《破产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月版;
(4)《破产重整制度研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民事权利体系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
学术论文
1、《自然之债源流考评》,李永军,《
中国法学》,2011年6月发表
2、《论破产法上债权人委员会的地位》,李大何; 李永军,《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6月发表
3、《论姓名权的性质与法律保护》,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2012年1月发表
4、《从权利属性看人格权的法律保护》,李永军,《
法商研究》,2012年1月发表
5、《我国《企业破产法》上破产程序开始的效力及其反思》,李永军,《
法学杂志》,2011年2月发表
6、《合同法发展趋势的前瞻性探索——读《欧盟合同法一体化研究》有感》,李永军,《人民司法》,2010/17发表
7、《论连带责任的性质》,李永军,《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2月发表
8、《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多数加害人的责任承担方式》,李永军,《法学论坛》,2010年2月发表
9、《对《物权法》第一编的反思》,李永军,《当代法学》,2010年2月发表
10、《我国《物权法》登记对抗与登记生效模式并存思考》,李永军; 肖思婷,《
北方法学》,2010年3月发表
11、《民法上的住所制度考》,李永军; 王伟伟,《
政法论坛》,2009年6月发表
12、《破产法的程序结构与利益平衡机制》,李永军,《政法论坛》,2007年1月发表
13、《从物权法规范看物权法的立法精神》,李永军,《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年3月发表
14、《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焦点问题透视》,李永军,《财会学习》,2006年10月发表
15、《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对民法内在与外在体系的影响》,李永军,《法学研究》,2008年5月发表
16、《非财产性损害的契约性救济及其正当性——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二元制体系下的边际案例救济》,李永军,《比较法研究》,2003年6月发表
17、《论私法合同中意志的物化性——一个被我国立法、学理与司法忽视的决定合同生效的因素》,李永军,《
政法论坛》,2003年5月发表
18、《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李永军,《法学研究》,2005年5月发表
19、《论我国人格权的立法模式》,李永军,《当代法学》,2005年6月发表
20、《合同法上的错误及其法律救济》,李永军,《山东审判》,2003年3月发表
21、《论合同解释对当事人自治否定的正当性与矫正性制度安排》,李永军,《当代法学》,2004年2月发表
22、《论权利能力的本质》,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2005年2月发表
23、《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李永军,《
政法论坛》,2002年3月发表
24、《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李永军,《
中国法学》,2002年4月发表
26、《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历史传统与形式理性对民商分立的影响》,李永军,《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6月发表
27、《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李永军,《政法论坛》,2000年1月发表
28、《从契约自由原则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2002年4月发表
29、《试论破产原因》,李永军,《
政法论坛》,1995年6月发表
30、《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李永军,《
中国法学》,1995年2月发表
31、《论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李永军,《比较法研究》,1995年2月发表
32、《定式合同问题研究》,李永军,《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6年10月发表
33、《对我国格式合同的思考》,李永军,《工商行政管理》,1996/19发表
34、《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1998年3月发表
35、《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对我国正在起草的合同法草案增加英美法预期违约制度的质疑》,李永军,《政法论坛》,1998年6月发表
科研情况
著作类
(1)《
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82万字。(2)《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82万字。(3)《破产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月版,约37万字。(5)《合同法原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约75万字;《票据理论与实务》,中国科学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约35万字。
教材类
(1)《
商法学》,主编(高等院校规划教材),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民法学》,副主编(高等院校规划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合同法》,独著(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学术论文类:(1)《我国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4期。(2)《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载《
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3期。(3)《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载《
政法论坛》,1998年第6期。(4) 《格式合同及其规制》,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6年第10期。(5)《破产、和解与重整制度比较研究》,载《中国博士后文集》,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6)《论破产原因》,载《政法论坛》,1995年第6期。(7)《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载《
中国法学》,1995年第2期。(8)《论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载《
比较法研究》,1995年第3期。(9)《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载《
政法论坛》,2000年第一期。(10)《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载《中国法律》,2000年8月第4期。(11)《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载《政法论坛》,2002年6月第3期。(12)《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中国法学》2002年8月第4期。(13)《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载《法制与社会的发展》2002年12月第6期。(14)《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载《行政与法》2002年2月第1期。(15)《从契约自由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载《
比较法研究》2002年10月第4期。(16)《论和解与重整的差异与价值考量》,载《私法》,2002年第2期。(17)《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载《
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18)《论权利能力的本质》,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3期。(19)《论合同解释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否定的正当性与矫正性制度安排》,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20)《论我国人格权的立法模式》,载《当代法学》2005年第6期。(21)《非财产性损害的契约性救济及其正当性说明》,载《
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6期。(22)《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23)《中国破产法的问题与对策》,载《韩国灵山法律论丛》2006年12月第3卷第2号。(24)《新破产法要旨综述》,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6年第27集。(25)《新破产法焦点问题透视》,载《会计学习》,2006年第10期。(26)《破产法的程序结构与利益平衡机制》,载《
政法论坛》,2007年第一期。(27)《解读合同法中的漏洞》,《美中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荣誉
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
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
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
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2000年6月被中国政法大学评为曾宪梓教学奖
一等奖;
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2002年被中国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
2002年作为副主编的《民法学》获得中国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5年获得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6年获得中国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二等奖;
2007年获得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首届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一等奖;
2009年获得中国教育部宝钢优秀教师奖(有证书);
2009年获得中国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三等奖;
2011年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
人物事迹
2019年2月15日,
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主持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的内部与外部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顺利召开。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典编纂的内部与外部体系研究”课题组开题专家、课题组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部分课题组成员等近3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