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
宋高宗绍兴十八年戊辰科状元
王佐,男,绍兴市(今浙江绍兴)人,字宣子,号敬斋。生于赵桓靖康元年(1126),卒于赵惇绍熙二年(1191)。赵构绍兴十八年(1148)戊辰科状元。绍熙二年(1191年),王佐感染风疾,卒。年六十六。《全宋文》卷三八一八收有其文。
生平经历
王佐中状元后,授承事郎,签书平江军节度判官,未及赴任,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当时秦桧专权,其子秦熺为提举秘书,众人纷纷趋附,唯独王佐未尝妄交一语,以至怒秦,被外放。秦桧 死,王佐为秘书郎,领右司郎。不久,被台臣评罢。后经张浚荐举,王佐任职中书门下省。金兵南侵,丞相汤思退统领江淮,请王佐参预军谋,后汤思退离职,王佐亦被罢免。
淳熙中(1174-1190),王佐为建康知府,妖人朱端明挟军士以图谋不轨,王佐查知其阴谋,坐于帐中,捕为首者斩杀。不久,王佐又被削官。重新起用为发运使后,又因受他人牵连被贬。一年后,经王十朋,张浚再次荐举,王佐起知永州市,任上,讨平叛乱,得高宗诏令嘉奖,拜为显谟阁待制,历工部、户部尚书。因儿子与母亲病逝,王佐回乡举丧,服丧期满后,任万寿、上清两宫提举。绍熙二年(1191),王佐病卒于任上,享年六十六岁。朝廷追赠银青光禄大夫。王佐在任典八州,知四府,所仕之处皆以德政著名。病故三年后,陆游为其撰写了墓志铭,对其一生给予了很高评价。
家族成员
曾祖父:王仁。
祖父:王忠。
父亲:王俊彦(1102年—1192年),字应求,号省斋,山阴县禹会乡广陵里人。绍兴市五年(1135年)进士,绍兴十三年(1143年)赴金和谈,因功封光禄大夫特进一品官,会稽县开国公,加封上柱国太师,越国公,食邑五千四百户,实授三千六百户,开府仪同三司。后以年高辞官,居于浮峰山下石里,为石里派始祖。
弟弟:王公衮,绍兴二十四年(公元1154年)中进士,官至左司郎中。
堂叔:王俊义,系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状元,是泰州市历史上5位状元中的第一位。直言敢谏,曾以直秘阁知岳州,47岁时英年早逝。著有《易说》十卷,《王俊义文集》十卷。
典故
不杂人间种
王佐之父王俊彦在担任镇江市教授时,娶叶氏为妻,尚未生子。有一天王俊彦经过监狱门前,看到一位美妇给一个囚犯送饭,就向他们询问被押的缘由,二人向王俊彦陈述了自己的冤情。王俊彦心生怜悯,与主管刑罚的官员说明此事,从而帮助这位被关押者脱了罪。那位囚犯感其恩德,想把自己的漂亮妻子送给王俊彦作妾。但王教授见美妇进入自己家中,当天就躲出去居住了,半夜有感而发,起来写下“不杂人间种,恐遭天上殃”的诗句,并让妻子叶氏将美妇送走,然后他才归家。后来没多久,叶氏怀孕生下王佐。
手斩发冢盗
王佐母亲之坟冢葬于山阴狮子坞,为人所盗发。王佐之弟王公衮当时官居乌江尉,对其母墓被盗一事多方侦查,得悉发冢者为本村无赖嵇泗德,于是上报有司,请求严惩。按当时法律之规定,“发冢开棺者,绞”,嵇当处死刑。但官府只判了嵇泗德徒刑:“黥隶他州”。王公衮闻知后,不胜悲愤,于是混入狱中,诱使狱卒饮酒大醉,趁机杀死嵇泗德。该案上报后,王佐欲纳其官以赎弟罪;但奉命参与讨论此案的官员认为:“公衮复仇之义可嘉,公衮杀掘冢法应死之人为无罪;纳官赎弟佐之请当不许。”后来该案上报朝廷,赵构亲审此案,最终王公衮为母报仇只获降职一级,而绍兴府的官员却因误判而被定罪。数年后孝宗见到王公衮时跟左右的人问道:“这个不就是手斩发冢盗的那个人吗?”心里非常赞许他。
小说《岳飞传》中王佐断臂的典故:
小说岳飞传中有关于王佐断臂的故事:南宋时,金兵南侵,完颜宗弼与岳飞在朱仙镇摆开决战的战场。金兀术有一义子,名叫陆文龙,这年十六岁,英勇过人,是岳家军的劲敌。陆文龙本是宋朝潞安州节度使陆登的儿子,金兀术攻陷潞安州,陆登夫妻双双殉国。金兀术将还是婴儿的陆文龙和奶娘掳至金营,收为义子。陆文龙对自己的家世完全不知。一日,岳飞正在思考破敌之策,忽见部将王佐进帐。岳飞看见王佐脸色蜡黄,右臂已被斩断(已敷药包扎),大为惊奇,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原来王佐打算只身到金营,策动陆文龙反金。为了让完颜宗弼不猜疑,才采取断臂之计。岳飞十分感激,泪如泉涌。
王佐连夜到金营,对金兀术说道:“小臣王佐,本是杨幺的部下,官封东胜侯。杨幺失败我只得归顺岳飞。昨夜帐中议事,小臣进言,金兵二百万,实难抵挡,不如议和。岳飞听了大怒,命人斩断我的右臂,并行命我到金营通报,说岳家军即日要来生擒狼主,踏平金营。臣要是不来,他要斩断我的另一只臂。因此,我只得哀求郎主。”
金兀术同情他,叫他“苦人儿”,把他留在营中。王佐利用能在金营自由行动的机会,接近陆文龙的奶娘,说服奶娘,一同向陆文龙讲述了他的身世。文龙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决心为父母报仇,诛杀金贼。王佐指点他不可造次,要伺机行动。
金兵此时运来一批轰天大炮,准备深夜轰炸岳家军营,幸亏陆文龙用箭书报了信,使岳军免受损失。当晚,陆文龙、王佐、奶娘投奔宋营。王佐断臂,终於使猛将陆文龙回到宋朝,立下了不少战功。
后人有诗赞曰:“昔日要离曾断臂,今朝王佐徦降金。忠心不计残肢体,义胆长留自古今。
宋末周密齐东野语》卷九载"王宣子失告命“故事:
王佐虽以文魁天下,而吏才极高。知临安府时,禁戢群盗甚严,首都肃然。既而以治办受赏增秩,告命(皇帝封赏令)甫下,置卧内,旦起忽失之。宣子知为(盗)所侮,略不见之辞色。他日奏事毕,从容以白(皇)上曰:"鼠辈恶臣穷其奸,故为是以沮臣尔。"上曰:"何以处之。"对曰:"臣若张皇物色,正堕其计中,惟有置之不问。异时从吏部求一公据足矣,今未敢请也。"上称善。
丰有俊,字宅之,四明人。登青楼偶见一少女,非常面熟,疑是故人之女。酒罢诘之,果然如此,丰曰:“某坐间不敢问,且各寝,必有以处汝”。丰与京尹友好,次日便告以此事,因其仅有钱百千,欲再借二百千嫁之。京尹赞赏其高谊,即接少女入府,并备下丰厚妆奁,选择良士作其夫婿。这位京尹,就是王宣子。
参考资料
..2024-08-04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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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杂人间种
手斩发冢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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