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成立于1998年12月15日,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九大分行之一,领导管理
山东省、
河南省两省人民银行,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合署办公。下辖郑州中心支行(正厅局级)、分行营业管理部(副厅局级)、青岛市中心支行(副厅局级)和32个市中心支行、209个县支行。
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在本辖区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在山东省内贯彻执行
国家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
金融市场;
(3)防范化解
山东省系统性
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山东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负责管理山东省金融统计工作;
(6)负责管理山东省征信业,推动建立
社会信用体系;
(7)管理山东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8)管理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业务;
(9)负责管理山东省支付结算工作;
(10)负责指导、部署山东省
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对山东省本外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监测;
(12)管理山东省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3)负责山东、
河南省两省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事、内审、党团等工作;
(14)负责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工会工作;
(15)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行长办公会、行务会及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文秘、信息综合、信访、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新闻报道等工作,督办本行重要事项。负责组织分行党委会,承办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督办党委重要事项。
法律事务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
推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划;规范、指导全省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分行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担当分行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管理、承办分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
民事诉讼案件;组织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全省金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受理、调查和调解金融消费者投诉;开展全省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教育;对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开展评估、检查、监督;协调处理辖区内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涉及的消费者保护问题。
货币信贷管理处
负责
山东省的经济金融监测分析、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利率、信贷政策、
金融市场监测及有关监管等货币信贷工作。负责山东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工作;制定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的制度及操作规程;会同
有关部门做好出口货物贸易重点监管企业筛选工作;对境内结算
通汇银行与境外银行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进行备案管理;研究推动与周边国家币种挂牌试点;负责跨境人民币结算监测分析;对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银行和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测宏观经济、海外人民币市场发展,监测分析
货币互换协议国家经济状况和风险,开展专题研究等。
金融稳定处
监测、分析、评估
山东省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
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监测辖区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
证券风险;管理
国家银行金融稳定资产和金融稳定类再贷款;按照总行部署,推进落实辖区金融机构各项改革工作;根据总行规定,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根据总行要求,履行《
存款保险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好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
调查统计处
负责山东省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
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公布
山东省金融统计数据,向山东省政府和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会计财务处
负责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财务、基建、
固定资产和集中
采购管理工作。
支付结算处
负责山东省支付清算系统建设,会同
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支付结算规则,制定有关支付清算、非现金支付工具、账户管理等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山东省正常的支付清算和结算秩序;开展支付体系调研和创新,组织推广和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组织
山东省人民银行会计集中核算和系统建设推广;负责山东省内非银行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服务监督管理。
科技处
指导、协调山东省辖区
金融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山东省辖区
中国人民银行网络与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安全及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山东省金融城域网的建设及对接入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银行卡与第三方支付技术管理,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货币金银处
根据辖内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货币流通需要,组织发行基金调拨和发行工作;组织开展残损人民币回收、复点和销毁工作;负责管理人民币
发行库;负责人民币流通管理工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服务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装帧流通人民币申请初审工作;负责办理辖内黄金制品进出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
山东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国库处
经理山东省级国库;管理山东省各级国库业务;监督管理代理国库经收业务、代理支库和乡镇国库业务、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等
商业银行经办国库业务行为。
内审处
负责山东和
河南省两省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山东和河南两省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金融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对山东和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内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负责
山东省和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干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山东和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党的组织工作、统战工作;承担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劳动工资、保险统筹、员工培训工作。
金融研究处
负责围绕
货币政策决策,对山东省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负责山东省金融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
金融发展研究》的出版工作,推动山东省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
征信管理处
管理
山东省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山东省辖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
反洗钱处
负责在山东省内贯彻落实反洗钱各项法律、行政规章和政策要求,组织、协调山东省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山东省
金融业反洗钱工作。
外汇综合处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工作会议及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秘、宣传、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
外汇管制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牵头负责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外汇信息调研工作;配合、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
中国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有关外汇业务开展审计工作;外汇业务系统推广、数据监测、代码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工作。
负责
山东省省内国际收支、结售汇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山东省内国际收支和结售汇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情况和结售汇统计情况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山东省内银行结售汇业务、人民币
汇率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对山东省内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代兑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经常项目管理处
负责山东省内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及汇兑真实性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监测、分析与核查工作;负责保险类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
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负责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内外币现钞管理及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
资本项目管理处
承担
山东省省内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收支和汇兑、资金使用和境内外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山东省内直接投资登记、汇兑管理及相关统计监测;承担山东省内
外债、或有负债、对外债权等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山东省全口径外债的登记管理与统计监测;承担山东省除保险类机构以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
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依法对山东省内跨境有价证券投资或衍生产品交易所涉外汇收支进行登记和汇兑管理。
外汇检查处
负责对辖内各种违反国家
外汇管制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协助有关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外汇的违法案件;负责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事后监督中心
负责对分行机关国库、货币发行、财务经费等会计核算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保卫处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分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山东和
河南省两省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党委宣传部
负责山东和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党的宣传工作。
团委
负责山东和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共青团工作。
负责纪委(监察室)的文字综合、服务协调及文档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开展山东和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以及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和复核工作;负责收集和编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
纪检监察二处
负责
山东省、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山东、
河南省两省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预防工作;负责山东、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山东、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包括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负责山东、河南两省人民银行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分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工会办公室
负责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工会工作。
清算中心
负责
支付系统济南城市处理中心的日常业务运行和系统运行维护;负责
山东省省内与支付系统链接的有关业务系统接入条件的保障和改善工作;负责对各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必要的运行维护方面的指导;承担有关系统监控和维护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科技部门维护管理支付系统运行。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山东省辖区
中国人民银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分行机关
后勤保障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负责馆藏实物的征集保管、整理陈列和研究维护等工作;依托馆藏资源,组织开展钱币知识和货币文化的宣传普及、学术研究和成果交流等活动;负责整理、研究、编撰、出版
山东省地方货币的有关书刊;承担山东省钱币学会日常组织、协调和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各级钱币学会及各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守卫押运中心
承担发行基金
济南市分库的守卫和库区安全管理工作,完成济南分库跨省发行基金调拨押运任务,以及辖内的发行基金押运组织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置济南分库守卫和押运途中突发事件。
地理位置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382号
相关事件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23年5月24日,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被处罚款990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23年8月2日,
齐鲁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3.78元,罚款29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