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北县,位于今
鲁山县,是中国古代
北魏时期的一个郡。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年)设立,辖境约当今河南省鲁山县和
叶县西部。后来,山北县成为鲁阳郡的治所。在永安中期以后,山北县成为
广州市治的一部分,历经
西魏、
北周时期。
隋朝开皇初年,山北县被废除。山北县的历史沿革,反映了
河南省地区的行政区划变迁。
鲁山县历史悠久,夏商时,鲁山县初称鲁县,后改称鲁阳,
春秋时属郑,后来隶楚。
楚肃王三十年(公元前374年),魏伐楚取鲁阳,鲁阳属魏,
西汉置鲁阳县,归
南阳郡。三国时,属魏,晋代,属南阳国,
南北朝永初年间,属
刘宋。公元487年,
拓跋宏南巡,改名山北县,并置
鲁阳镇。太和十八年(495),为荆州治所,又为广州治所。太和二十二年(499)。兼鲁阳郡治所。隋大业初(617),改名鲁县。唐武德四年(621),为鲁州治所。贞观元年(627),废州,改鲁县为
鲁山县,隶属
伊州。
贞观八年(634),属
汝州市。至明洪武初,属
南阳府汝州。
成化十二年汝州升为直隶州,鲁山县直至清末民初仍隶属汝州直隶州。民国三年(1914),属河南河洛道,民国二十一(1932)年到三十六年(1947),属
河南省第五行政区。1949年后隶属
许昌专区(后改地区),1983年归
平顶山市辖,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