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力资源研究会副会长1956年出生于湖北大冶,1978年上大学前先后当过农民和人民公社干部。1982年7月本科毕业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
学士,1989年研究生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2年8月至1990年12月在
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师,1987年获讲师职称;1990年起在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师,1993年6月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1月晋升为教授,1997年3月任经济法系副主任,1999年1月任科研处处长;2000年9月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1年9月调入
湖南大学法学院。2008年8月调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5年)。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美、中英劳动法律合作项目中方专家,国家人事部专家服务中心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和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全国高协组织教材研究与编写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编委,《经济法制论坛》(香港)副总编等。
曾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经济法)跨世纪学术带头人。
先后在
江西财经大学讲授经济法概论,在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授经济法概论、经济法基础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法、
财税法,在原中南财经大学讲授国有资产法,在汉皋大学讲授外商投资企业法,在九州大学讲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在
湖南大学讲授经济法基础理论、劳动法学。分别在教育部举办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经济法》师资培训班(1999年)、工商管理专业核心课程《经济法律通论》师资培训班(2000年)作专题讲座。多次在原劳动部、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全国劳动仲裁员培训班作劳动法专题讲座。
在《
中国法学》、《中国劳动科学》、《中国劳动》等学术刊物发表经济法学论文70余篇、社会法学论文50余篇,独著、主编、合著的专著及高校教材10多本,先后主编“九五”、“十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教材《
劳动法学》。
论文被《中国经济法学精粹》(2002、2003、2004年、2005卷)转载5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26篇、其他公开出版物转载12篇。学术观点被CSSCI来源文献引用79次(截止2004年底)。论文观点被中国引文数据库来源文献引用217次(httpd
天秤座edu.cnki.netkns50classicalsingledbindex.aspxID=6,2006年3月19日访问)。
※5、《市场经济的企业立法观》/漆多俊主编,王全兴、
冯果副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王全兴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国家教委列为"九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重点教材(教高[1997]16号),司法部列为"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2000年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
一等奖(司发通[2000]096号)。
※2、《中国劳动法新论》,王全兴、吴超民、张国文著,
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1995年获
湖北省经团联优秀著作
三等奖。
※4、《劳动法学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教材),王全兴、
刘普生编著,
当代世界出版社2001年版。
※6、《
经济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第五篇《
社会保障法》,王全兴撰稿,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1999年版。
※7、《经济法律通论》(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核心课程教材)第六篇《劳动和社会保障篇》,王全兴撰稿,
高教社2000年版。
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
一等奖(司发通2000096号文件)、教育部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教高函200222号文件)、司法部2002年优秀论文
三等奖(司法部公告2002年第12号公告)、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十周年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等多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