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宪书即“时宪历”。我国自古以农立国,历法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国计民生,所以历代天子,都十分重视修订历法一事。历书在我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古时称「通书」,或称「时宪书」。现在宪书的发展,主要是
香港电台发展的非常迅速,\u003c通胜\u003e就是\u003c通书\u003e也就是古代\u003c宪书\u003e的一种变形,并且以
香港七星堂出版的\u003c通胜\u003e为主流。
在战国时期之前,
黄帝、
颛顼、夏、殷、周、鲁等朝代,所使用的历法,皆为「四分历」,其中黄帝、周、鲁三种历法以子建月,即以仲冬月(阴历十一月)为一岁之首。
商朝历法以丑建月,即以季冬月(阴历十二月)为一岁之首。
夏朝历法以寅建月,即以孟春月(阴历正月)为一岁之首。时历法以亥建月,即以孟冬月(阴历十月)为一岁之首。到了
刘彻时,已出现了历法与天象不符的偏差。《
汉书》「律历志」形容此时为:「朔晦月见,弦满望高」。武帝下令
司马迁、
落下闳、
邓平等人改秦「颛顼历」,另订「太初历」,仍以夏历的孟春之月为
立春,并将二十四节气列入历法。这套历法一直沿用了两千多年,民国以后,才改用阳历。
在择日的应用上,人们早就有择良辰吉日的做法,
司马迁说:「当窥观了阴阳之术,大详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畏,然其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可见择日中许多名目作法在古代是一种阴阳之术,并非全是无稽之谈。
古代历法选择日课上,主要包括二十四节气、五行用事或土王用事。直到魏正光历法,才加上七十二候、四正卦、上朔等。
在
唐朝以后,各种历法注解项目更为繁多,而吉凶神煞更是让人眼花缭乱,不过,大抵上仍可分为六类:
我国远在古代就已设有观察天象、推算历法的官职。
秦朝有太史令,唐代设太史局,宋、元代有
司天监,明清改为
钦天监。最早的历书是装裱成轴,用毛笔书写。到
天宝太和九年(公元 835年)已有木板刻印的历书出售了。帝制时代,历书是由皇帝颂布的,并规定只许官方印,不准私人刻印,从此历书又叫「皇历」。现存最古老的历书是
李儇(公元 805年)时印制的。而真正古老的历书产于
李诵永贞元年(公元 805年)。当时在皇宫中出现的是记事日历,共分 12册,每月一册,一天一页,记载日、月、国家、朝廷大事和皇帝言行。后来发展到把干支、月令、节气,以及各种术数如择日、星相吉凶、卜卦等内容都印在日历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