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8月,陕西同盟会改组为中国
中国国民党秦支部,杨即为国民党党员。 1913年,
陕西省都督奉
袁世凯之命解散了国民党秦支部,排挤国民党员出省议会。 1927年1月,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成立,他应
于右任之邀返陕担任总司令部参议。
杨子廉(1888~1968)原名杨直。
澄城县人。清
光绪二十一年(1895)入本镇私塾读书,成绩优异,人称“秀才坯子”。光绪三十年(1904)考取秀才,次年考入
陕西大学堂。
宣统元年(1909)秋由师友资助入三原宏道工业学堂窑业科就读,与
井勿幕、
胡景翼等人时相过从,加入
中国同盟会,密谋革命。后因事泄,于1911年秋退学回家。同年10月22日,在
西安市的同盟会员联合新军与
哥老会在西安发动起义,杨在
澄城县联络革命党人和刀客,计划攻打县城,因准备不周而失败。得知西安起义成功的消息后,他毅然剪去辫子,到西安参加学生队,维持起义后的城市秩序。秦陇复汉军政府成立后,井勿幕任北路宣慰安抚招讨使。杨找到井勿幕参加了秦陇复
汉军,先后在北路宣慰安抚招讨使署和东路安抚使署服务,参加了收复
潼关县等战役。辛亥革命后,陕西同盟会中的一些人认为“推翻
清代政权所志已遂,兵革不可复用”,大都先后离开了部队。杨仍坚持革命,直到省都督府倒向
袁世凯后,才愤而离开部队返回
澄城县,受聘担任县民团教练之职,并创办
寺前镇小学和竞化小学。
1912年8月,陕西同盟会改组为中国
中国国民党秦支部,杨即为国民党党员。此间,他应
李桐轩、
孙仁玉等人之邀,到
西安市参与发起成立了
易俗社;还和一些国民党党员进行筹建
陕西省议会的工作。同年12月第一届陕西省议会成立,他当选为议员。
1913年,陕西
都督奉袁世凯之命解散了国民党秦支部,排挤国民党员出省议会。他被迫返回澄城,先后任寺前镇小学、竞化小学校长,为培养教育家乡子弟而尽力。
1915年前后,
袁世凯为复辟帝制,将国民党、国会和各省议会统统解散。在西安的
中国国民党人士秘密成立乐群社,杨应邀任该社评议部副部长,联系志士仁人密谋反袁。次年,他加入
护国军,参加了逐陆(建章)讨袁(世凯)的战争。
陈树藩任
陕西省督军兼省长后,陕西省议会恢复,他继续担任省议员。在此期间,陈树藩提出借银200万两的议案,强迫议会通过。杨不畏权势,率先投了反对票,因而引起陈的嫉恨,并扬言要杀他,他又被迫离开
西安市,在渭北一带奔走反陈。
1917年,与
高峻、
焦子静、
耿直、
郭坚等人密谋反段(祺瑞)倒陈(树藩),并参与十月十九日(12月3日)西北护法军总司令高峻领导的白水护法之役。次年1月27日,
张义安等在
三原县树起
陕西靖国军旗帜。8月,靖国军总司令部成立,
于右任为总司令,杨任总司令部参议,参加了讨陈战斗。
1924年10月北京政变后,
杨任以
胡景翼为军长的国民军二军参议和农商部顾问。国民军二军进驻
河南省后,他先后任河南督办公署参议,
偃师区、
商丘县县长等职。
1927年1月,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成立,他应于右任之邀返陕担任总司令部参议。
蒋介石叛变革命后,杨的胞弟、中共党员杨美源被
中国国民党特务逮捕。他多次前往监狱探望,并多方奔走营救。美源牺牲后,他极为悲痛,大病一场,从此,对国民党反革命派更加不满,促使他同情共产党,靠拢革命,积极参加民主运动并支持子女参加革命。
1931年返陕,先后任榆绥盐务局局长,
绥德县、
神木市县长,凤翔特税局长,
陕西省革命先烈崇祀抚恤委员会总务组组长,陕西省政府参议,陕西省赈济委员会委员兼财务组组长,陕西省临时参议会参议。
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他积极参加救亡工作,尽力支持青年学生的
抗日活动。在任省参议会参议期间,对陕西当局压制民主运动多所责,并极力反对“讨共议案”,因而引起反动势力的嫉恨,被列入黑名单妄图加害。但他毫不畏惧,继续积极从事抗日民主运动。
从1942年起,杨与
杜斌丞、杨明轩等一起从事民主政团同盟西北地方组织的创建工作。
1945年2月,
中国民主同盟西北总支部秘密成立,他于次年加入,被推举为总支部委员并担任秘书长,协助杜斌丞领导盟务
1946年下半年后,
西安市地区白色恐怖更加严重,他根据民盟西北总支部的安排返回
澄城县老家暂避。
1948年,中共地下党员王超北捎信给他,希望他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出力。他即转赴渭北一带,联络在乡军人及与民盟西北总支部有联系的
地方武装,策应
关中解放。同年秋到西安任和平委员会委员,为停止征兵、停止修筑城防工事而奔走呼吁。西安解放前夕,他联系
中国民主同盟成员
李象九、成柏仁、杨可均等密议迎接解放军入城事宜,并帮助儿子杨佩韦(中共党员)保护
陕西省银行的财产,为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
1953年任
西北行政委员会委员兼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他是政协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三届代表,政协陕西省委员会第一、二、三届副主席,民盟中央委员、民盟陕西省委员会第一、二、三届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