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文,
隆回县人,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博士后(
北京大学)。1993年进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工作。现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
刑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法学所
国际法所学术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导师组组长。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刑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教学会理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刑法学会常务理事、立法学会副会长。
曾任
哈佛大学、
耶鲁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英国
牛津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
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或客座研究员,并曾任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长办公室法律顾问。
先后主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司法部重点课题、
中国法学会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等中外课题十余项。科研成果曾获首届全国
刑法学优秀学术著作
一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等。
先后任
耶鲁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英国
牛津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访问学者或客座研究员、
国际刑事法院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研究官员,并曾在
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
诺丁汉大学进修,在美国
哈佛大学、
布鲁金斯学会、
俄罗斯远东地区大学和台湾大学、
台湾政治大学、台北大学、台湾“中央”警察大学、
台湾辅仁大学、
高雄大学、
玄奘大学等地讲学和参加学术会议。
现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教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河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和
山东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科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刑事政策初步》,《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刑法的结构与视野》,《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过失危险犯研究》,《严格责任论》,《想到就说》、《具体权利》,《法律行者》,另有译著若干。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注释与适用》、《易混淆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中国预防犯罪通鉴》、《社会蓝皮书》(合著,每年一本)。在《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外国法译评》和《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法治日报》等多种报刊上发表论文、译文、评论及各类随笔100余篇。参与全国人大政法修订,劳动教养立法等一系列立法活动,参加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的一系列报告的撰写,有些建议曾得到江泽民等时任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