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金辂(1703?-1763),字君载,
秀屿区人(一作湖南辰溪人),
清代武官官员,拔之公第二十世孙。1761年(
乾隆26年),奉旨接任
裴镜担任台湾镇总兵,成为台湾清治时期此期间,受
台湾道制约的台湾地区最高军事首长。1763年,因被闽浙总督参「贪渎不职」而被革职。游金辂的墓位于
莆田市东海镇。
据
爱新觉罗·旻宁庚寅《
晋江县志》载:游金辂,乾隆九年至十四年(1744-1749年)任泉州城守营、守备;乾隆十五年(1750)任灌口讯都司(见民国丙辰《同安县志》);乾隆十六年,圣驾南巡,游金辂亲带浮水兵丁赴
浙江省接驾,指挥操练
北洋水师以供圣览,因对答合称,深得
爱新觉罗·弘历赏识,赐
金牌彩锻加三级(即连升三级),升迁
南澳县总兵官至乾隆二十年;
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1756-1760年)任金门镇水师总兵官,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
赵构召见游金辂,得旨:“今用汝为台湾总兵,即宜速赴新任。此最要地,一切勉之“。(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六百二十五页),乾隆二十六年(1761)春正月十七日“以福建台湾镇总兵
甘国宝为
福建水师提督,调福建金门镇总兵游金辂为台湾镇总兵;以福建澎湖协水师副将
谈秀为金门镇总兵。”(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六百二十九页)。
乾隆二十六年四月至二十八年任镇守福建台湾等处挂印总兵官左都督署理水师提督(即水陆二提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冬十月因浙闽
总督杨廷璋参奏“贪不职”一折返回省城
福州市候审途中,船在候风之际,于鹿耳门外妈祖庙空屋中以小刀自刎(据《
台湾文献丛刊》第173种《台案汇录乙集卷四》载),终59岁。卒后,追封为定国将军(正一品),墓在莆田
东海镇(又名灵川)坪洋村
石梯寺附近,碑文曰:“清台湾镇总兵君载游先生(中),副室夫人林氏暨(左),如夫人陈氏之墓(右)”。2004年10月27日,经
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游金辂墓列为第三批市级文物(古建筑类)保护单位。(秀屿房)
另据郭启传《明清暨日据时期台湾历史人物小传》载:“游金辂,本为
漳浦县人,其父驻防湖南辰溪,遂落籍。其
叔父游崇功死于
朱一贵之乱,为报叔父仇,乃自备鞍马,往见浙闽
总督觉罗满保请收录。事平,补督标中营。
乾隆二十一年(1756)任金门镇总兵,二十六年一月调台湾总兵,在任三年,任内贪赃枉法,为闽浙总督
杨廷璋所参。二十八年(1763)十月被革职。当押赴省城审讯,自知不免,于鹿耳门妈祖庙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