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清,男,辽宁人,曾任海南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师范大学MBA,
长江商学院EMBA,
海南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三亚企业家协会会长,海南省政协委员,
三亚市人大代表。2022年12月23日,海南省
海口市中级法院将开庭审理陈宪清犯行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其向多名官员行贿超2800万元。曾担任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三亚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5·12汶川地震,地震发生后半个月内三度追加捐款,总金额将近250万元。
2010年,
海韵集团与
三亚市政府签订了半岭温泉万亩一级土地开发协议,与
海棠湾签订合作协议,正式进军国家海湾——海棠湾的开发建设,先后取得2个开发项目。
2014年7月24日,
三亚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检察机关对市六届人大代表陈宪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予以确认;接受陈宪清辞去三亚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年8月5日,陈宪清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第二年,有媒体报道陈宪清投身慈善事业、关心儿童成长;2017年,又有媒体报道陈宪清回到家乡辽宁
北票市捐款200万元的消息。
2022年7月21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开追查追缴陈宪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案房产、商铺、车辆、股权的通告》,《通告》称,海南省公安机关正在办理陈宪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为进一步深挖彻查陈宪清等人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现对该案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房产、商铺、车辆、股权进行公告。
公诉机关认为,陈宪清在三亚、陵水等地开发、运营酒店、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纠集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恶势力,应以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多个罪名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