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宝乾,1976年出生于河南郑州,是一位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他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法律方法论,曾在《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清华法学》《
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并出版多部个人专著和合著作品。焦宝乾还担任《浙大法律评论》主编,并在多个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 1993.09—1997.06:
河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
学士。
- 1997.09—2000.06: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 2002.09—2005.06:
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 2005.10—2007.12:
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工作经历
- 2000.09—2016.05: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律系、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历任讲师(2002)、副教授(2005)、教授(2008)、博导(2011)。
- 2016.05——至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教学课程
- 本科生:法理学
- 硕士生:司法案例研究、法理学
- 博士生:法学方法论专题
人物兼职
-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
- 《法律方法》(CSSCI集刊)执行主编;
- 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 曾任
山东省法学会理事、法律方法研究会秘书长、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项目
-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司法实践的方法论反思”;
- 2014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法律人思维:中国语境下的学术争议及理论建构”;
- 2014年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重点项目“我国法律统一适用之研究——以法律方法为视角”;
- 201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法律修辞学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已结项;
- 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法律方法论中国化研究”;
- 2008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司法论证在我国的运用研究”;
- 200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法律论证理论研究”。
人物论著
论文
《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范式的区分与关联》,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2期;
《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载《
中国法学》2014年第6期(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西方古典时期法律与修辞学教育及其影响》,载《
深圳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转载);
《国外法律方法论课程设置研究》,载《
中国大学教学》2013年第7期;
《西方法律方法论教材及其启示》,载《
清华法学》2012年第5期;
《理论与实践的难题——以中国法律体系形成为背景的反思》,载《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7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法理学”及相关用语辨析》,载《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对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宏观反思》,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4期;
《论题学及其思维探究》,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3期;
《论题学的法律方法论意义》,载《
求是学刊》2010年第5期(被《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要转载);
《衡量的难题——对几种利益衡量标准的探讨》,载《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载《
浙江学刊》2009年第4期;
《法律中的修辞论证方法》,载《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论题学思维及其在我国的意义初探》,载《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春季卷;
《法律方法的性质与特征》,载《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三段论推理在法律论证中的运用》,载《
求是学刊》2008年第1期(被《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要转载);
《法律论证及其在法律方法体系中的地位》,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3期;
《“法律方法”的用语及概念解析》,载《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三段论推理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探讨》,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1期;
《法教义学的观念及其演变》,载《
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从独白到对话:迈向法律论证理论》,载《
求是学刊》2006年第4期;
《国内法律论证研究综述》,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9),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6年版;
《分析学还是解释学——法律论证之知识属性辨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3期;
《事实与规范的二分及法律论证》,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
《法的发现与证立》,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
《法律论证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载《
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6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法律意义世界的进入与困惑》,载《
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价值判断、理性程序与共识:法律论证之可能性》,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8),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5年版;
《当代法律方法论的转型——从司法三段论到法律论证》,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1期;
《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载《
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1期;
《西方法解释学:传统与现代的分野》,载《
法商研究》2004年第2期;
《法概念:诠释转向和本体回归——当代西方法律本体论的一种走向》,载《
求是学刊》2004年第2期;
《论西方客观主义的法律解释传统》,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5期;
历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
孙光宁、焦宝乾:《法治中国背景下的法律方法论研究——2014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载《
山东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孙光宁、焦宝乾:《法治思维引导下的法律方法论研究——2013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载《
政法论丛》2014年第5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孙光宁、焦宝乾:《法律方法论实践特征的提升——2012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载《山东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孙光宁、焦宝乾:《法律体系形成后的研究转向——2011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载《
山东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焦宝乾、
陈金钊:《法治迈向方法的时代——2010年度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载《山东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焦宝乾、陈金钊:《研究的困惑与执着——2009年度法律方法论学术报告》,载《山东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4000字摘转);
焦宝乾、陈金钊:《回应实践能力的彰显——2008年度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载《
山东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焦宝乾、
陈金钊:《法律方法论学科意识的觉醒——2007年度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载《山东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要转载);
焦宝乾、陈金钊:《2006年度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载《山东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焦宝乾、陈金钊:《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2005年度)》,载《
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
陈金钊、焦宝乾:《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1期。
著作
焦宝乾等著:《法律修辞学:理论与应用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焦宝乾等著:《法律修辞学导论——司法视角的探讨》,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陈金钊、焦宝乾等著:《
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陈金钊等著:《法律方法论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陈金钊主编:《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9年版;
陈金钊、焦宝乾等著:《法律方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陈金钊、焦宝乾等著:《法律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所获荣誉
- 2014.12,《法律论证:思维与方法》获第5届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
三等奖;
- 2011.11,个人荣获第5次
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
- 2008.06,《法律论证导论》获第22次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2011年,获评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
- 2007.09《法律论证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
二等奖。
参考资料
焦宝乾 .浙江大学教师个人主页.202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