苋菜红,又名食用赤色2号(
日本)、食用红色9号、
酸性红、
杨梅红、鸡冠花红、
蓝光酸性红,为水溶性偶氮类
着色剂,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20H11N2Na3O10S3。化学名称为1-(
酸性红87磺基1'-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
钠盐。我国规定苋菜红可用于果味水、果味粉、
果子露、汽水、
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饮料、
梅果等的着色。由1-
氨基4-萘磺酸重氮化与2-萘酚3,6-二磺酸偶合而制成。苋菜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多应用于食品和化妆品等领域。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苋菜红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性状
密度:1.5g/cm3。
闪点:44℃。
外观:暗红色至紫色粉末。
溶解性:易溶于水,能溶于甘油和丙二醇,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
苋菜红为紫红色均匀粉末,无臭,耐光、耐热性强(105℃),易溶于水,0.01%的
水溶液呈玫瑰红色,可溶于
丙三醇及丙二醇,不溶于油脂等其他有机
溶剂。最大吸收波长为520nm±2nm,耐细菌性差,耐酸性良好,对
柠檬酸、
酒石酸等稳定,遇碱变为
栗色。与铜、铁等金属接触易退色,易被细菌分解。耐氧化,还原性差。
性能
苋菜红在
浓硫酸中呈紫色,稀释后呈桃红色;在
硝酸中呈亮红色;在
盐酸中呈棕色,发生黑色沉淀。由于对氧化-还原作用敏感,故不适合于在发酵食品中使用。若制品中色素含量高,则色素粉末有带黑的倾向。又由于粉末的状态或水分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批制品,其粉末的颜色也可有些差异,但如配制溶液的浓度相同,其溶液的颜色是一定的。苋菜红着色力较弱。
应用领域
食品行业: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常用于糖果、饮料、糕点等食品的着色,能赋予食品鲜艳的红色色泽,增加产品的吸引力。例如在水果糖中,苋菜红可以使糖果呈现出诱人的红色;在草莓味饮料中,可模拟草莓的颜色,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苋菜红可用于山楂制品、
车厘子制品、果味型饮料、果汁饮料型饮料、汽水、
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
梅果、对虾片,最大使用量为0.05g/kg。人工合成
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应根据最大使用量按比例折算,红绿丝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着色剂加入量按稀释
倍数的50%加入,婴儿代乳食品不得使用。使用时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控制使用量,确保食品的安全。
化妆品领域:可用于口红、眼影、腮红等彩妆产品中,为化妆品增添色彩。由于其良好的水溶性和着色力,能够均匀地附着在皮肤表面,呈现出鲜艳的色彩效果。化妆品中的苋菜红含量也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质量标准
检测与监管
检测方法:目前主要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对苋菜红进行检测。这些方法可以准确测定食品和化妆品中苋菜红的含量,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使用。
监管措施:各国政府都对苋菜红的使用制定了严格的法规和标准。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含有苋菜红等着色剂的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监管部门也会定期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苋菜红的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总之,苋菜红作为一种常见的着色剂,在食品和化妆品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其安全性,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鉴别方法
(1)本品0.1g溶于100mL水中,呈玫瑰红色溶液。
(2)本品微溶于
乙醇,不溶于油脂,具有
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动物纤维着色。
(3)含有0.001g本品的100mL0.02mol/L
乙酸铵溶液,其最大吸收波长为520±2nm。
(4)取本品
水溶液,做纸上层析,其主色点的Rf值应与标准样品相同。
纸上层析条件:
温度20~25℃
试液浓度0.1g/100mL
试液用量0.002mL
展开剂前沿上升限度150mm
毒理学
大鼠腹腔注射大于1g/kg体重。
2.ADI 0~0.5mg/kg体重(FAO/WHO,1994)。
注:本品1968年报告有致癌性,1972年JECFA将ADI从0~1.5mg/kg体重修改为暂定ADI0~0.7mg/kg体重。1976年
美国禁用。1978年和1982年JECFA两次将其暂定ADI延期。1984年再次评价时制定本ADI。
注意事项
(1)采用
玻璃、
搪瓷、
不锈钢等耐腐蚀的清洁容器具。
(2)粉状
着色剂宜先用少量冷水打浆后,在搅拌下缓慢加入沸水。
(3)所用水必须是
蒸馏水或
纯水,以避免钙离子的存在引起着色剂沉淀。采用稀溶液比浓溶液好,可避免不溶的着色剂存在。采用自来水时,必须去钙、镁及煮沸赶气、冷却后使用。
(4)过度曝晒,会导致着色剂褪色,因而要避光,贮于暗处或不透光容器中。
(5)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用于
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饮料及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产品的稀释
倍数加入。
使用范围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饮料、
碳酸饮料、
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
梅果、山楂制品、渍制
小菜,最大使用量0.05g/kg;用于红绿丝、绿色
车厘子(系装饰用),最大用量0.10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