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为正处级行政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家
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协调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
生态环境、
生物安全、
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证券、期货等
金融犯罪案件。
4.负责全市
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市治安
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
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6.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7.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8.负责全市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9.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10.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
刑罚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留置看护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
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2.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
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1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警务
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警用航空建设管理工作。
14.在公安厅总体授权框架内,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等工作。
15.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16.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负责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全市公安机关
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督导检查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
17.负责督办全市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查处全市森林和草原领域涉林、涉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负责重点防火期森林、草原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
19.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
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加挂“改革办”牌子)
负责机关政务;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等工作。
政治部
市
公安局党委主管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内设组织科、人事科、新闻宣传科、综合科、教育训练科、党建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辅警管理科、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9个科级机构。
警务保障科
负责机关财务、器材装备、房产、基建、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工作。
情报指挥中心
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等。
督察审计信访支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机关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市
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审计等工作。
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全市重大经济诈骗、走私、侵犯
知识产权、漏税、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
居民身份证号码、实有人口、流动人口、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物流寄递业和防火等工作。
负责侦破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职能部门,承担全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等工作。
技术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和技术侦察工作等工作。
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
组织、指导、实施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查、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犯罪活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巡逻执勤等工作。
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等工作。
负责主管全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职能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
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负责管理机动车(不含
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
法制支队(加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牌子)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禁毒支队
负责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等工作。
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加挂“森林公安”牌子)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生态环境、矿产资源、食品药品、知识安全、
生物安全、森林草原等领域犯罪案件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科技信息化支队
负责市
公安局公安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等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等工作。
行政事项审批中心
负责执行国家行政审批政策和公安政务服务等工作。
负责侦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犯罪和需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案件;负责犬类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加挂“巡察办”牌子)
负责市公安局机关部门党建工作以及纪律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市公安局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制度;负责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相关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市
公安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专项工作支队
负责开展“123专案”相关工作。
公交分局
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长途客运车辆的违法犯罪活动及自来水行业
治安管理工作。
地铁分局
负责已投入运营的地铁区域公安保卫工作;负责预防、打击、侦查地铁辖区的群众报警和求助;负责地铁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
城南分局
负责所辖区域治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依法开展治安
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掌握本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
南地分局
负责所辖区域治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掌握本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
新城分局
负责依法开展
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
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
公共安全;依法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辖区应急处突、巡逻防控、重要警卫安保任务;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
负责依法开展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
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依法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辖区应急处突、巡逻防控、重要警卫安保任务;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
玉泉分局
负责依法开展
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
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
公共安全;依法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辖区应急处突、巡逻防控、重要警卫安保任务;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
赛罕分局
负责依法开展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
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依法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辖区应急处突、巡逻防控、重要警卫安保任务;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负责所辖区域
治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掌握本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
现任领导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2月
人员编制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343名。市
公安局设局长1名(由市领导同志兼任),副局长5名(其中1名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为正处级,其余4名副局长为副处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2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入选2021年
内蒙古自治区工人先锋号拟表彰集体名单。
2022年5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大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二大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2年5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玉泉大队一中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参考资料
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3-10-28
领导简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4-02-20
名单公示!.通辽市融媒体中心-今日头条.202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