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符波
曾任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符波,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祁东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博士学位。曾任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9年6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对被告人周符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8,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读书;
1990.08--1992.05,湖南省政府法制局干部;
1992.05--1993.05,湖南省政府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3.05--1994.10,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信息处副主任科员;
1994.10--1995.12,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信息处主任科员;
1995.12--1997.12,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主任科员;
1997.12--2001.01,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级秘书;
2001.01--2001.0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正处级秘书;
2001.03--2001.07,湖南省政府农村能源办主任;
2001.08--2005.07,邵阳市县委书记、常委、委员;
2005.07--2005.10,湖南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邵阳县委书记;
2005.10--2006.09,湖南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09--2011.10,湖南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1.10--2014.08,湖南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4.08--2014.10,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2014.10--2017.01,湖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2017.01--2017.03,湖南省综治办主任。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3月1日,湖南省纪委通报:湖南省综治办主任周符波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立案侦查
2017年6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周符波(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进行中。
依法双开
2017年6月,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符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聘请私人司机,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向多名私营企业主强借巨资炒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参与赌博,赌资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符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周符波、唐国栋张湘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周符波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并将他们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逮捕
2017年8月25日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周符波(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开曝光
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公开曝光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开审理
2018年12月10日,根据湖南省高院的指定,文烈宏等25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在常德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周符波等人是保护伞。
一审审理
2019年1月24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符波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符波利用担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和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项目规划、土地审批、人事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09万余元、港元25万;2002年11月至2017年5月,周符波有价值人民币3755万余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14年底至2016年初,周符波利用担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的职务之便,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公安机关侦查的相关案件被撤销或未予立案查处。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符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符波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周符波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一审宣判
2019年6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对被告人周符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周符波违法所得及其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符波利用担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和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项目规划、土地审批、人事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09万余元、港元25万元;2002年11月至2017年5月,周符波有价值人民币372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14年底至2016年初,周符波利用担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的职务之便,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公安机关侦查的相关案件被撤销或未予立案查处。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符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周符波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当庭如实供述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虽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当庭自愿认罪,但其身为湖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放纵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恶劣,应从严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物影响
公开曝光
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公开曝光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黑内幕
2018年12月10日,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文烈宏等25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湖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周符波等人是保护伞。
冒用他人高考
2020年8月,湖南省纪委监委披露,已落马的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周符波,当年系顶着他人的名字参加高考,并终生都“苟活在他人的名字里”。
周符波原名为“江某原”。“周符波”为一位云南省人的名字,当年已经参加工作的湖南人周符波,冒用他人名义,远赴云南参加高考,享受了云南当地的高考优惠政策,并最终考上了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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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立案侦查
依法双开
依法逮捕
公开曝光
公开审理
一审审理
一审宣判
人物影响
公开曝光
涉黑内幕
冒用他人高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