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聚(?-1474年),京师大名府清丰县(今河南省清丰县)人,明朝军事将领、宁晋伯。刘聚为太监刘永诚从子。
刘聚初随
叔父出征,得官
锦衣卫千户。后为金吾指挥同知,参与
夺门之变有功,升任都指挥事,超为都督同知。
曹钦之乱平定后,因功进右
都督。
成化六年(1470年),以右副总兵从抚宁侯
朱永赴延绥,追击鞑至黄草梁。中伏击,战伤颏,麾下力捍以免。之后又与都督范瑾等击鞑靼于青草沟,追败出境。论功进左都督,以内援特封宁晋伯。成化八年(1472年),代替
赵辅为将军,总
陕西省诸镇兵,数次抵御鞑靼入寇,获赐世券。
成化十年(1474年),刘聚去世。追封宁晋侯,谥号“威勇”。
人物生平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
朱祁镇发起第一次麓川之役,命定
西伯蒋贵、
兵部尚书王骥等发
四川省、
贵州省、湖广、南京兵十五万出征,时任
都督佥事的刘聚亦为副将。十二月,
思任法渡江逃往缅甸,王骥等班师。
正统十三年(1448年)四月,
福建省百姓
邓茂七等起事,刘聚与
佥都御史张楷等南征,战斗不利,明英宗于是命宁阳侯
陈懋等出征。刘聚协助各部平乱,至次年基本讨平了此次民变。
正统十四年(1449年)十月,
明京师保卫战开始,兵部尚书
于谦布置诸将分守京师九门,刘聚奉命守卫西直门。
朱见深即位后,阁臣
陈文、宦官王纶等被逐,刘聚也受牵连,遭到贬。
景泰八年(1457年),刘聚因“夺门”(指此年的
夺门之变)功,自金吾指挥同知进升为都指挥佥事,随后又被越级拔擢为都督同知。
天顺五年(1461年),刘聚参与平定昭武伯
曹钦之乱,因功进官右
都督。
成化六年(1470年),以右副总兵随抚宁侯
朱永赶赴延绥,追贼黄草梁。遇伏,鏖战伤颏,麾下力捍以免。顷复与都督范瑾等击寇青草沟,败之。永等追寇牛家寨,聚亦据南山力攻。寇大败,出境。论功进左都督,以内援特封宁晋伯。
成化八年(1472年)冬,刘聚接替
赵辅为将军,总
陕西省诸镇兵。寇入花马池,率副总兵孙、游击将军王玺等击却之。还至
高家堡古城,寇复至,败之。追奔至漫天岭,伏起夹击,又败之。钺、玺亦别破贼于井油山。捷闻,予世券。(1473年)其冬,
孛罗忽、
孛儿只斤·满都鲁、
癿加思兰连兵深入,至
天水市、安定、
会宁县诸州县,纵横数千里。贼退,适
王越自红盐池还,妄以大捷闻,玺书嘉劳。
成化十年(1474年)春,纪功郎中张谨、兵科给事中郭镗等论刘聚等滥杀冒功。张谨劾聚及总兵官范瑾等六将杀被掠者冒功。部科及
御史交章劾。诏遣给事中韩语往勘,还奏如谨言:所报首功百五十,仅十九级。帝以寇既遁,置不问。
同年四月癸亥日,刘聚去世。
李纯闻讯,赐祭葬,谥号“威勇”。五月,追封宁晋侯。
人物评价
刘吉:聚虽以势家子冒报功籍,得升伯爵,然亦屡经战阵。(《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
张廷玉:
赵辅、刘聚绩远逊前人,而带砺之盟,与国终始,诚厚幸哉。诸人并以勋爵镇御边陲,故类著于篇。(《明史》)
轶事典故
黄草梁之战,尝为虏所厄,势危,其赖家僮及麾下数十人极力捍卫,得脱于难云。
亲属成员
叔父:
刘永诚,明初著名宦官、将领,官至御马监太监、京营
总督。
长子:刘禄,
朱见深时袭爵为第二代宁晋伯,一年后逝世。
次子:刘福,明宪宗时袭爵为第三代宁晋伯,官至左军都督府掌府事、
太子太保。
孙子:
刘岳,刘福之子,
朱祐樘时袭爵为第四代宁晋伯,官至左掖营坐营管操。
伯爵世系
刘聚的 宁晋伯爵位自明宪宗时受封起,约历九世十二代,至
南明而国绝。
• 宁晋伯世系
第一代:刘聚,
成化七年(1471年)封宁晋伯。成化九年(1473年)予世券。成化十年(1474年)去世,追封宁晋侯,谥号“威勇”。
第二代:刘禄,刘聚之子,成化十年(1474年)袭爵。成化十一年(1475年)去世。
第三代:刘福,刘禄之弟,成化十一年(1475年)袭爵。弘治十四年(1501年)去世。
第四代:
刘岳,刘福之子,弘治十五年(1502年)袭爵。嘉靖六年(1527年)去世。
第五代:刘文,刘岳之子,嘉靖六年(1527年)袭爵。嘉靖十年(1531年)至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之间去世。
第六代:刘良玺,刘文之子,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袭爵。嘉靖三十年(1551年)十二月去世。
第七代:刘斌,刘良玺之叔,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袭爵。
隆庆四年(1570年)去世。
第八代:刘应芳,刘斌之子,万历三年(1575年)袭爵。最迟至万历六年(1578年)去世。
第九代:刘应元,或为刘应芳的兄弟辈,万历六年(1578年)已袭爵。万历十八年(1590年)至万历三十年(1602年)间去世。
第十代:刘天锡,刘应元之子,万历三十年(1602年)袭爵。
崇祯三年(1630年)至崇祯十一年(1638年)间去世。
第十一代:刘光溥,刘天锡之子,崇祯十一年(1638年)袭爵。卒年不详。
第十二代:刘允极(一作刘允基),辈分、袭年不详,
弘光元年(1645年)投降
清代。
宁晋伯世系参考资料:
史料记载
《明史·卷一百七·表第八》
《明史· 卷一百五十五 · 列传第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