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县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下辖县
山东省聊城县即今天的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城市隶属于山东省,山东省聊城市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属于中国工商业最发达的华东地区和中国农业发展条件最好的中原地区
行政区划
为聊城市,鲁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设18个乡镇、办事处和两个工业园区。
历史沿革
春秋时为齐国西境聊、摄、清邑地。战国为齐国聊城邑(今市区西北7.5公里聊古庙)。秦置聊城县,属东郡西汉于县西境置清、发干2县,与聊城县同属东郡。东汉因之,汉章帝时改清县为乐平县曹魏聊城县属平原郡,乐平县改属阳平郡。晋朝聊城市县属平原国,乐平县仍属阳平郡。北魏泰常七年(422年)于县东40里筑城置平原镇,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废镇,平原郡及聊城县并移治于此,孝昌年间于县西境分置西聊县,治所在原聊城县治,与聊城县同属平原郡。北齐乐平县、发干县俱废。
隋初废平原郡及西聊县,开皇3年(586年)于聊城县西境分置堂邑镇,开皇十六年(596年)置博州,治聊城县,大业初年,废博州,聊城县属魏州。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博州,聊城县仍为州治。五代十国后晋开运二年(945年)聊城县徙治于巢陵城(今市区东南7.5公里)。北宋淳化三年(992年),因黄河决堤,聊城县移治孝武渡西(即今城),仍为博州治所。金聊城、堂邑2县仍属博州。元初聊城市县属东平路,至元四年(1267年)由东平路析置博州,治聊城县,十三年改博州为东昌路,聊城县为路治所。明、清聊城县均为山东东昌府区治,其县西境仍为山东堂邑镇
入民国后,历为山东济西道(1913年)、山东省东临道(1914年)、山东省东昌道(1925年)治所。1928年废道制,直属于山东省。1937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并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
1949年8月,聊城县属新设的平原省聊城专区,聊城县为专员公署驻地。
1951年3月撤销聊城城关区,划归聊城县。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聊城县、堂邑县均随聊城专区划属山东省。 1956年3月撤销山东省堂邑镇,该县东部原辖之城关区、八甲刘、垢土固、斗虎屯、梁水镇、阎寺、道口铺、张炉集、郑家等区划入山东省聊城县。1958年12月山东省聊城县改置聊城市。 1963年3月16日山东省聊城市复改为山东省聊城县。1983年再度置山东省聊城市,由山东聊城地区(1967年由山东聊城专区改称)代管。1997年8月山东聊城地区和县级山东省聊城市被撤销,设立地级聊城市,,属于山东省,原县级聊城市改置为东昌府区
气候条件
山东聊城县位于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平均气温13.3度,年平均降水量610毫米,无霜期201天以上。
科学技术
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县在全国、全省、全市科技大发展的浪潮下,科学技术取得了重大进步。各类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科研机构蓬勃兴起,取得了一批拥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医疗卫生
拥有医院、卫生院、卫生防疫机构、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研究院等卫生机构 100 所。医院设备先进,医生技术精湛,护士护理周到,能够满足人们医疗所需。
文化教育
山东省聊城县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聊城市的所在地,商代为启的封地,秦朝设山东聊城县,明清时期为山东东昌府区治。建国后为平原省聊城行政公署驻地,1983年撤县改市,1998撤市改区。明清时期,漕运畅通为京杭大运河沿岸九大商埠之一,被誉为“漕挽之咽喉,天都之肘腋,江北一都会”、“秀美赛江南、富庶甲齐郡”。辖区内人文景观众多,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其中有清代四大藏书楼之一的杨以增,收藏之富被誉为“海内之甲观”;有光岳楼、山陕会馆、宋代铁塔等名胜古迹。
当代,山东省聊城县的文化教育取得很大发展,公民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普及率达99%,辖区内拥有 8 所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4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 26 所,在校学生 8 万人;普通中学 50 所,在校学生15万人;技工学校 10 所,在校学生 4.5 万人。
目录
概述
行政区划
历史沿革
气候条件
科学技术
医疗卫生
文化教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