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单位
警备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重要城市或战略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除了与军分区有共同的任务外,还担负重要城市及战略要地的警备任务。
截至2012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3个直辖市、27个省会(首府)城市、3个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和9个地级市共设立了42个警备区。其中,3个直辖市的警备区为正军级单位,隶属军区建制;其余的39个警备区与军分区平级,为正师级单位,隶属省军区建制。
根据2015年发布的《部队改革新政策2016年实施》,目前警备区和军分区编制统一更改为警备分区。
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在中央革命根据地设立建黎泰警备区(建宁县黎川县泰宁县)。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陕甘宁边区在绥德县曾设立警备司令部。1942年,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在边区设立5个警备区。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了的中等以上城市,曾指定驻军机关成立警备司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设立了警备区。从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央直辖市分别设立卫戍区或警备区,为军级单位。北京设立卫戍区,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分别设立了警备区(旅大警备区是唯一特列-属于兵团级单位)。
1969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重庆、鞍山市青岛市湛江市等重要城市均可根据需要设立警备区机构。据此,各省、自治区机关所在城市和一些重要城市,均组建了警备区。
根据2015年发布的《部队改革新政策2016年实施》,方案将原各省军区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备部队**省警备区,设**省人民武装委员会(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备部队**省警备区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同级地方政府军事机关,将原地级市军分区、警备区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备部队**市警备分区,设**市人民武装委员会(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备部队**市警备区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同级地方政府军事机关。原县级单位人民武装部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备部队**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同级地方政府军事机关。
职能
城市警备区,同时是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XX市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中共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负责所在城市的警卫、守备和地方武装、兵役、动员工作。要地警备区,辖守部队,主要负责战略要地的警卫、守备。
种类
中国的警备区有兵团级、正军级正师级三种。
原旅大警备区是兵团级,为了对应苏联驻军级别,该警备区由中国人民志愿军兵团部改编组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一个这一级别的警备区。
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三个直辖市警备区于省军区同级别,辖有师级单位(如直辖市下辖的区的人武部)和海防师(旅)部队。
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沿海重要城市和驻军相对集中的城市也设立警备区(设立警备区的城市政府级别至少地级市以上,即设区的市)都是正师级,这一级警备区除执行军分区的兵役,民兵训练任务外,还担负市区内军容风纪,军车交通管理的纠察,组织指挥协调驻军参加抗险救灾的职能。
曾经的警备区
1、建黎泰警备区(建宁县黎川县泰宁县
2、旅大警备区(旅顺口区、大连市
3、株洲警备区
尚存的警备区
正军级
• 直辖市警备区: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
2、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
3、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
正师级
• 省会(首府)城市警备区:
1、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警备区(隶属黑龙江省军区)
2、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长春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
3、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沈阳警备区(隶属辽宁省军区)
4、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警备区(隶属内蒙古军区)
5、中国人民解放军乌鲁木齐市警备区(隶属新疆军区)
6、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银川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
7、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西宁警备区(隶属青海省军区)
8、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兰州警备区(隶属甘肃省军区)
9、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西安警备区(隶属陕西省军区)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石家庄市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
11、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太原警备区(隶属山西省军区)
12、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济南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郑州警备区(隶属河南省军区)
14、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合肥警备区(隶属安徽省军区)
15、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武汉警备区(隶属湖北省军区)
16、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南京警备区(隶属江苏省军区)
17、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杭州警备区(隶属浙江省军区)
18、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南昌警备区(隶属江西省军区)
19、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长沙警备区(隶属湖南省军区)
20、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福州警备区(隶属福建省军区)
21、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广州警备区(隶属广东省军区)
22、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南宁警备区(隶属广西军区)
23、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海口警备区(隶属海南省军区)
24、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成都警备区(隶属四川省军区)
25、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拉萨警备区(隶属西藏军区)
26、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昆明警备区(隶属云南省军区)
27、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贵阳警备区(隶属贵州省军区)
• 计划单列市警备区:
1、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青岛警备区(隶属山东省军区)
2、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厦门警备区(隶属福建省军区)
3、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深圳警备区(隶属广东省军区)
• 地级市警备区:
1、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烟台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
2、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连云港市警备区(隶属江苏省军区)
3、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舟山警备区(隶属浙江省军区)
4、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衡阳警备区(隶属湖南省军区)
5、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汕头警备区(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
6、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珠海警备区(隶属广东省军区)
7、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桂林警备区(隶属广西军区)
8、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亚警备区(隶属海南省军区)
9、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沙警备区(隶属海南省军区)
参考资料
成都警备区昨成立.四川在线.2013-10-02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职能
种类
曾经的警备区
尚存的警备区
正军级
正师级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