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钦,1967年1月出生于
汕头市,毕业于
清华大学EMBA。他是
国美零售总裁
黄光裕的哥哥,也是
新恒基集团的创始人之一。早年,黄俊钦主要从事连锁商业和
电子技术贸易,创造了“国美电器”品牌,并后来转向房地产业。1985年,他和弟弟
黄光裕一起北上创业。黄俊钦1993年离开“国美电器”,投身房地产业。2005年,新恒基集团与
广州市著名
房地产代理公司合富辉煌正式签署代理合作协议,标志着该集团的华南淘金之旅正式启航。然而,2011年,黄俊钦因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单位行贿等罪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2012年2月,他因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单位行贿3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后获释。在2004年的
胡润富豪榜上,黄俊钦以27亿资产排名第27位,而在2005年和2006年,他分别以55亿元和65亿元资产位列第13位和第20位。
个人经历
1985年,19岁的黄俊钦带着16岁的弟弟
黄光裕走出这个村庄北上创业
不久后在北京珠市口经营一家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门面,那是一家国营服装厂的门市部,名叫“国美服装店”。
2016年11月13日,黄俊钦到
涿州市医院进行参观考察并就合作等方面的问题同董事长韩联合深入交换了意见。
创业经历
产业介绍
新恒基集团由黄俊钦先生创始于1987年,初期以连锁商业、
电子技术贸易为主要业务,成功地创造了“国美电器”品牌。黄俊钦1993年离开“国美电器”,投身房地产业。
白手起家
黄俊钦,
汕头市凤壶村人,男,1987年起历任国美总经理、北京静安物业董事长、北京新恒基房地产董事长和山东金泰集团董事长。
1985年,19岁的黄俊钦带着16岁的弟弟
黄光裕走出这个村庄北上创业。公开资料称其创业资本是4000块钱,他们的生意从贩卖小电器开始。一般的描述是:兄弟俩背着大旅行袋,里面装满了
收音机、电子表之类的东西,从
广东省背到北方去卖。一年后,黄俊钦兄弟二人转战北京,不久后在北京珠市口经营一家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门面,那是一家国营服装厂的门市部,名叫“国美服装店”。
共同创业
2005年12月6日,北京地产投资大鳄
新恒基集团与广州著名
房地产代理公司合富辉煌正式签署代理合作协议,标志着该集团的华南淘金之旅正式启航。业内人士透露,新恒基集团在广州白云区所开发的“云楠苑”有望于2006年中上市。幕后操盘手黄俊钦的名字再次被人们关注。与弟弟
黄光裕声名鹊起相反,大哥黄俊钦的曝光率几乎为零,以至于他的名字出现在2004年
胡润的百富榜上时,黄光裕笑称:“这回胡润总算把他揪出来了。”一直有传言,说黄俊钦、黄光裕的关系曾经闹得很僵,他们甚至一度叫自己手下的保安互相对峙。黄光裕对此传闻进行了澄清:“那是手下人不懂事。”黄光裕认为,兄弟之间意见不和、从而发生争吵,那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没有根本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因为两个人有各自不同的企业。据知情人透露,外界看来一直不和的两兄弟,其实一直联手在做一些大事情,像2005年推出“国美第一城”的国美置业房地产公司,其实一直是由两人共同操盘,尽管黄俊钦在其中并没有股份,但国美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均在黄俊钦的指导下进行。
创立新恒
黄俊钦创办了
新恒基集团,一心从事房地产。有业内人士说,新恒基在房地产业发展一直较为神秘,甚少通过拍卖市场购地,多数都通过并购或协议出让取得,项目主要集中在北京、
沈阳市两地,项目数量也并不多。这段时间,房地产市场的高涨使黄俊钦的财富快速增加,也正是这段时期的一些操作,成为黄俊钦后来原罪争议的核心缘由。2007年年底,《财经》杂志一篇报道公开了官方对黄俊钦“新恒基系”和黄光裕“鹏润系”的调查事宜,揭开了公众对两黄原罪的争议的序幕。黄俊钦“第一桶金”的种种说法开始集中在骗贷之上。该报道称,黄氏兄弟在创业期间的违规贷款,加上以租房形式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套取的逾亿元租金,以及其后的虚假房贷及车贷,总计达13亿元。其中静安中心的开发,成为其操作方式的一个典型案例。
借壳上市
黄俊钦早在2001年12月就收购了山东金泰集团,当时
新恒基集团以3000万元购买了*ST金泰26.99%的法人股。有分析说,黄俊钦想借此打入山东房地产市场,并获得良好的壳资源,一举两得。*ST金泰2001年年报显示,当年房地产利润贡献率达25.71%。可惜此后的几年,*ST金泰一直是黄俊钦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2003年4月,山东金泰又公布巨亏年报,山东金泰大量资产已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亏空500万元,另外还有近2亿元的债务。2005年、2006年又连续2年亏损,面临
退市的风险。黄俊钦先后为这家公司打了100多场官司。5年内还不断“
输血”,达1.25亿元。直到2008年7月9日增发公告之后,*ST金泰还收到了
济南市建设银行和
中国工商银行的两起讨债诉讼。从42个涨停到7个
跌停,再到9月中旬“因媒体报道需澄清”“因重要事项未公告”等等原因导致的
停牌,黄俊钦的财富曾经历过这些的变化:每一秒钟增加4.94万元、3分钟损失142亿。当2007年黄俊钦要把
新恒基集团旗下9个项目塞进*ST金泰这个壳时,他的巨额财富终于被人们认识到了。如果整体上市计划完成,黄俊钦控制下的新恒基集团将使*ST金泰成为市值仅次于
万科集团的房地产上市公司。
从事房地产业
他自学了
无线电技术和
计算机知识,在1988年那个人们还不知道互联网为何物的时候,只有三四家门面的国美就开始用电脑收款,而电脑上使用的程序就是黄俊钦自己编的。到了后来转战房地产业时,黄俊钦就开始研究
建筑设计,还亲自参与设计方案,给大楼节省空间。某接近黄俊钦的人说:“他非常厉害的一点是,每个地方能节约多少,他只要看一看图纸,就会很清楚。”所以有人说,他是干一行专一行的技术型人才。
另一个小故事是说,
国美零售当年第一个在北京晚报的中缝打广告,而且效果很好,把存货都清出去了。这种国美风格一直沿用,不过已经变成整版的广告了。在商业上,黄俊钦还一改倒买倒卖抬高售价的普遍做法,采用了薄利多销的策略,以市场上最低的价格将商品卖给消费者,这一策略后来成为国美法宝。
在1993年以前,黄俊钦主要负责幕后的管理和运筹,
黄光裕则偏重业务。黄光裕说,自己是被哥哥带出来的。1993年兄弟二人对生意的发展方向却发生了分歧,于是分道扬镳。黄光裕分得了“
国美”这块牌子、一部车和几十万元现金,包括房地产项目在内的其他资产全归黄俊钦。当时的国美拥有几百万元资产,黄光裕后来回忆道:我哥哥分得的比我多,多出的也不止一星半点。
分家之后,黄俊钦创办了
新恒基集团,一心从事房地产。
2004年的
胡润富豪榜上,黄俊钦以27亿资产排名27位,
黄光裕就曾说:“这回胡润总算把他揪出来了。”此后,黄俊钦在富豪榜上更是芝麻开门节节高,2005年黄俊钦已经以55亿元资产位列第13位,2006年黄俊钦以65亿元资产排名第20名。
被诉罪情
黄光裕黄俊钦被警方调查涉经济犯罪属个人行为,继
国美零售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被警方调查之后,据新华社记者向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证实:2008年11月26日晚,黄俊钦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主办黄光裕案件的警官表示,经过初步调查,从掌握的情况看,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属个人行为。
案件进展
2010年1月,黄俊钦被移送审查起诉。将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追究嫌疑人
刑事责任。据了解,黄俊钦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重婚罪,另外还在出入境证件上涉嫌犯罪。
黄俊钦被移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对黄俊钦涉嫌犯罪的情况已完成侦查取证活动。
黄俊钦于2010年7月中旬被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至市二中院。黄俊钦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偷越边境罪4项罪名。此前公安机关在将黄俊钦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指控其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骗取出入境证件罪,还指控其涉嫌重婚罪。公诉时检方由指控其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罪改为偷越边境罪,并取消对其
重婚罪的指控,个中原因尚不得而知。
黄光裕案案发后,2008年11月26日晚,黄俊钦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为了保证相关公司正常稳定经营,警方在调查期间,也对企业正常运营作出了积极协调。新恒基集团老板黄俊钦在被逮捕约两年后,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涉嫌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单位行贿4项罪名。据悉,黄俊钦当庭对后三个罪名的意见不大,对合同诈骗罪的罪名提出了异议。
据知情人士表示,检方指控黄俊钦的罪行与
黄光裕无关,此次检方指控的所有罪行都是在黄俊钦与黄光裕“分家”独自经营新恒基之后,最早可追溯到1993年,每一项指控罪行来龙去脉都“极其复杂”。
此外,该知情人士透露,黄俊钦被指控的罪行更多源自早期财富积累的违规操作。
黄俊钦曾与黄光裕一同创造了
国美零售品牌,后离开投身房地产,经过10余年的发展,其所创建的
新恒基集团业务已遍及房地产、金融、
高科技等多个领域。与弟弟黄光裕不同,他为人颇为低调,有传闻称,在黄光裕以百亿元身家登上“中国首富”宝座时,黄俊钦已经坐拥上千亿元的资产。
1995年,黄俊钦以1800余万美元的价格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购入,并承诺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以相应楼宇面积折抵股价款。黄俊钦进场后很快发现出现资金困难。1997年,黄俊钦伪造签字,以静安中心名义向北京中行贷款5笔,合计人民币2亿元。后来还在1998年把没建成的首层、二层租给中国银行,中国银行把1.17亿元租金悉数交付,但静安支行的人到2003年才搬入。直到2005年年末,黄俊钦才向静安中心的原股东支付1500万美元,将静安控股股权过户至自己名下。
人物事件
案件简介
2011年03月30日,黄光裕的哥哥、北京市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俊钦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黄俊钦被控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偷越边境以及单位行贿4项罪名。
上午8时20分,5辆囚车开进法院大门,径直驶入提押通道。下车后,黄俊钦迅速被法警带进暂看室。法警特意将黄俊钦所乘囚车被安排在最靠近暂看室门口的位置,令他可以迅速进入楼中。此案共有6名被告人。记者看到第二被告北京市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于星旺身穿病号服,应是从医院提至法院受审。
2008年11月18日,
黄光裕案发被抓。身为兄长的黄俊钦一开始时还曾出面反驳舆论,可他自己很快也被警方带走调查。2008年11月27日,黄俊钦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
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09年5月20日,在监视居住最长6个月的法定期限届满前,黄俊钦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内幕交易罪、
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逮捕。案件由警方移送至检察机关时,黄俊钦的罪名中一度出现
重婚罪指控,但这一罪名最终未被检方列入起诉书。
为加快黄俊钦案的庭审进度,法院已于上个月进行了两天的庭前示证,还特意将开庭时间提前至上午9时。庭审开始前,在法庭门外候审的黄俊钦神情平静,双目低垂,似乎在低头沉思。除于星旺身穿病号服,其余被告人均穿着便装。最后一名被告人是黄俊钦的妻子陈若文,她于2009年被抓,3个月后获得警方
取保候审。
偷越边境
黄俊钦和陈若文都是广东人,后均获得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此案中,夫妻俩的共同罪名是偷越边境罪。据指控,黄俊钦向陈若文提供了1份身份信息虚假的港澳通行证。陈若文使用这个假证件,在4个半月时间内出入边境达30余次。公诉机关认为,两人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边境罪追究黄俊钦、陈若文的
刑事责任。
9时整,庭审正式开始。此案的两家被告单位是黄俊钦名下的北京市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两公司分别涉嫌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
合同诈骗
1985年,19岁的黄俊钦带着16岁的弟弟
黄光裕走出
汕头市农村北上创业,1年后转战北京。1993年,兄弟俩分家,黄光裕独自经营
国美零售,黄俊钦转向房地产业。创业之初,资金匮乏的黄俊钦只能通过
银行贷款筹集资金。十多年后,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黄俊钦被认定当年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骗取贷款共计4亿余元,他正是借此实现了开发房地产的第一桶金。
据指控,黄俊钦作为新恒基总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为解决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于1996年5月至1997年9月间,指使该公司副总经理杨力夫用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北京市恒基电器公司的名义,虚构急需采购进口
家用电器以满足市场需求的贷款理由,先后骗取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流动资金贷款2.09亿元人民币。
此外,黄俊钦与新恒基副总于星旺、杨力夫预谋后,于1996年9月至1997年12月,使用编造的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冒用该公司名义,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15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人民币。1997年3月至4月,黄俊钦虚构购买房屋的事实,使用虚假购房合同和首付款
收据,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的楼宇按揭外汇贷款877.551万美元。
在贷款过程中,黄俊钦指令公司财务人员制作了各个贷款公司的虚假财务报表,提供给银行用于申请贷款。检方指控,获取贷款后,新恒基总公司虽有归还能力,却未按期归还本金和部分利息。中行北京分行为降低贷款风险,先后于1999年、2002年两次将部分涉案贷款重组至新恒基名下。重组后,新恒基总公司虽有归还能力,却仍未按期归还贷款。
2004年6月,中行北京分行将上述贷款划转至北京
中国信达公司北京办事处。信达公司北京办事处继续催收,而新恒基总公司仍以资金紧张为由,不履行还款业务。2005年4月,信达方面将上述贷款(不包括877.551万美元)
招标转让,黄俊钦指令其控制的关联公司中鼎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低于债务总额的价格投标并中标,企图直接逃废债务1.4亿余元,因被发现系
关联交易而叫停。直到黄俊钦案发后,新恒基总公司才将贷款本金全部归还。
据悉,当年为黄俊钦贷款打开方便之门的有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前夕,牛忠光案发被抓,他的证言此次也出现在黄俊钦案的控方证据中。
单位行贿
2006年,中行骗贷案因审计败露后,公安部启动了对黄俊钦的立案调查,
黄光裕也卷入其中。当时主办此案的就是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
相怀珠。事后证实,在查办中行案的前前后后,相怀珠与其妻子李善娟,与黄氏兄弟均发生了利益往来。
2007年1月,黄光裕的鹏润房地产公司骗贷案已被撤案。而此时,黄俊钦和他的新恒基公司仍在调查中。黄俊钦被指控的单位行贿罪行,就在此时发生。2008年1月,黄俊钦得知相怀珠想让其女儿
保送进
清华大学,便积极运作此事。检方指控,黄俊钦明知公安部正在侦查新恒基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而且明知相怀珠是案件负责人,却积极帮助相怀珠办理其女儿上大学事宜,因故未成后,黄俊钦将人民币20万元交予公司下属张某,授意张某给予相怀珠夫妇。张某为携带方便,以20万元
港元替换了20万元人民币,于2008年5月、6月间送至
相怀珠家中。其间,张某多次向相怀珠转达了黄俊钦希望尽快结案,以消除对新恒基公司的负面影响的不正当请托。据了解,新恒基公司骗贷案后于2008年8月获撤案处理。不过,在短短3个月后,黄氏兄弟再次因各自的内幕交易行为案发被抓。
内幕交易
2007年7月9日至8月31日,名不见经传的ST金泰连续拉出42个涨停,成为
中国股市18年来涨停时间最长的一只股票。
作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俊钦当时就曾被证监会列入调查范围。尽管黄俊钦一再否认操纵股价,但如今内幕交易的事实已然清晰。只不过,与当年ST金泰从复牌前的3.96元一路涨至26.58元的妖股表现相比,起诉书确定的黄俊钦获利幅度的确算不上“丰厚”。
据检方指控,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及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06年9月接受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建议,同意向该公司注入优质地产项目资产。
后黄俊钦于2007年2月9日至3月5日间,指令人员累计买入“ST金泰”“*ST金泰”股票282余万股,成交额1011万余元。2007年7月9日,山东金泰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了相关信息后,黄俊钦指令将282万余股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额共计人民币2731万余元,获利1720余万元。
检方认定,这些非法获利,大部分被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使用。
截止到2008年10月31日,黄俊钦掌控的股价已跌至2.23元,从最高的26.58,已跌去了92%,期间无数散户被套,做为
中国股市最大的股价操纵案黄俊钦矢口否认,广大散户损失巨大。
刑满获释
2012年2月,黄俊钦因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单位行贿3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2年5月25日,黄俊钦已刑满获释。记者获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和单位行贿三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1000元。而之前所控告的合同
诈骗罪不成立。
个人生活
弟妹:杜鹃
荣誉成就
人物评价
桐君阁、川化股份、
汕电力等,这几支股票的平均涨幅达36%!“刘芳系”逆势攀升,桐君阁继上一个交易日后,再次封于涨停。桐君阁突然停牌,公告中含糊其辞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票自8月30日起停牌”。可见,黄俊钦的千亿财富只是一个样板,还有更多暴富神话在悄悄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