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彩,字
尚质王,号西麓。安定人(今
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大柏林村人)。明弘治二年中举,次年(1490年)捷中殿试二甲69名
进士。初授
吏部主事。得
刘瑾赏识、重用,复为吏部文选司郎中,继任右
佥都御史。
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以
吏部左侍郎升吏部尚书,后加太子少保衔。《明史》载:“彩一岁中自郎署长六卿,僚守官如故”。
其人能言善辩,文词敏捷,仪表非凡。《明史》载其“高冠鲜衣,貌白修伟,须眉蔚然,词辩泉涌。”初入朝为官,屡有直声。风流倜傥,为上下所推服。
清代大文豪,
大学士王士祯(即王渔洋)在著作《苑洛见闻录》中称:“……彩迁止逆谨功德数事,谓大学士
焦芳导瑾为恶,刘宇首恶附瑾,彩皆劝退之,如是不下十余条……”。其人好色,《明史》本传载“性尤渔色。抚州
知府刘介,其乡人也,娶妾美。彩特介
太常少卿,盛服往贺曰:‘子何以报我?’介皇恐谢曰:‘一身外,皆公物。’彩曰:‘命之矣。’即使人直入内,牵其妾,舆戴而去。又闻平阳知府
张恕妾美,索之不肯,令
御史张按致其罪,拟戍。恕献妾,始得论减。”
张彩曾经劝导
刘瑾不要收贿,史载:“彩既衔瑾恩,见瑾擅权久,贪冒无厌,天下怨之,因乘间说曰:‘公亦知贿入所自乎?非盗官帑,即剥小民。彼借公名自厚,入公者未十一,而怨悉归公,何以谢天下,’瑾大然之。会御史
胡节巡按
山东省还,厚遗瑾。瑾发之,捕节下狱。
少监李宣、侍郎张鸾、指挥同知赵良按事
福建省还,馈瑾白金二万。瑾疏纳金于官,而按三人罪。其他因贿得祸者甚众。苛敛之害为少衰,中外或称彩能导瑾为善矣。”
张彩,做为
定西市籍明代吏部尚书,是一位经历了复杂政治生活的历史人物,有一定的社会历史影响。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本人考证观点陈述如下:
据明弘治吏部尚书九十翁三原
王恕撰、
监察御史、
西安府事
内江市马炳烈书、
户部尚书刘玑篆额为《户部郎中张公励(张彩祖父)墓表》记载,张彩五世祖张再立,仕元(朝)为千户侯。率军至七曲钓鱼滩死于敌”,此官为世袭军职……励之父维孝母朱氏四世耕读守业,励由邑生,丁酉乡试举
进士不第,
宣德庚戌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
主事。满三载,书称敕进承德郎,赠其父如已官,母安人。癸亥满九载,书称升本部
四川省清吏司郎中……归故里。
景泰壬申正月二十七日以疾卒,享年七十有三。葬于小柏林山先之次。
彩之父谟,官山东茗州、通州通判继升河涧府通判。吏部郎中,又由于子贵升
吏部左侍郎,卓有政声。当朝
大学士黄宏、尚书
王宪,布政使杭济等均有诗文赠还。经其族曾孙张以述,张以选辑录为《群语集》传世。明万历间
定西市知县恽应翼曾为此辑作序。张漠生有四子二女:张彩为长;张 曾任
肃王府典乐;张缯、张纲俱为
生员;张彩妹适义官贾时宜,贾归宁未逾年而殁,张彩妹孀居四十年,县尹黄镗表其高诏旌;另一妹适通渭王太守之子,监生王应槐(恽应翼撰定西县志载)。
1966年底,张氏家族最后一个“秀才”:张效禄,字竟全。官称四爷。时年83岁,一生办学授徒。陈说过他们的家事:“张彩被冤死三年后,官府要将其亲属发配流放
海南省。彩辈共亲堂兄弟十三人。排行老三的张绍上下疏通打点,左右权衡,彩之二弟时任肃王府典乐,领其妻陈氏,子世恩充彩之妻儿流放海南,綗死于途中。数年后陈氏亦亡。子世恩受其叔百金将灵迁回故里(小柏林)安葬。彩以家留朝靴一双招空灵与吴氏密葬在内官东岭山上。(嘉靖36年张绍墓志铭及“恽志”中亦有记载)张彩两妻各生一子,张绍将一子随其母王氏隐寄口万户侯王威之族;另一子及其母吴氏隐姓寄外祖内官大户吴氏之家。
进士张嘉孚和
张国绅系张彩与吴氏之子和玄孙。张国绅即明万历38年2甲52名进士,历任
吏部主事,郎中,升南直漕运督粮道、苏松道副使,官至
陕西省布政使参政。
崇祯16年(1643年),
李自成攻克
西安市建顺虏张国绅礼待。国坤为复其祖冤而“归顺捣明”。闯王拜为上相。位在
牛金星、
刘宗敏、李岩等三人之上。然而李的部下属草莽之帮,对国绅安邦治国之策难以信服。后仅封张国绅为
延安市(延安)伯,李听信谗言、巧立名目,将国坤杀害。次后,李自成屡屡失误日见衰败,回想上相
张国绅的治国安邦大计,顿感悔悟。便派人将其尸骨运回家乡,厚葬于内官东岭山上等等。”现考,东岭山与今东岳张家坟湾同属一地。可见张彩与张国绅葬于一个坟茔。对照“绩著
南阳郡昭日月,功高西陕壮山河”等六幅
张姓坟茔牌坊挽联之内容。与张彩、张国绅之传略比较,一是密葬,二是厚葬,张彩生在巉口,长在巉口,丧在内官。
明正德五年(1510)秋,张彩因涉嫌太监
刘瑾谋反一案被捕下狱。除刘瑾外,被捕的还有
锦衣卫指挥杨玉、石文义等6人,均下都察院狱。同年八月刘瑾伏诛,其亲属15人及张文冕、石文义皆论斩。
大学士焦芳、翰林院
编修刘仁、侍读
焦黄中、
户部尚书刘玑、
兵部侍郎刘震削籍为民。惟张彩证据不足羁押狱中。政敌
张永、
李东阳等煽动部分
御史及两班科道,以张彩系刘瑾私党为由罗织罪名,张彩一再上疏申辩称冤,在狱中大呼“太祖、
李世民、皇天后土此心可鉴。”当皇帝犹豫未定时,彩在狱中因气愤及饥寒交迫
于冬十月病死狱中。都察院将其罪名改定“拟同
刘瑾谋反”。葬后又掘尸于市。
张彩因其罪名不实,皇帝拟于大赦其罪时,其政敌非常恐惧,“……
永始惧,谋之东阳,令科道劾瑾,劾中多及文武大臣,永持疏至左顺门,付诸言官(御史)曰:“谨用事时,我辈莫敢言,况两班官耶!今罪至瑾一人,可易疏。”狱词具:乃止连文臣张彩,武臣杨玉等六人,彩疏称冤,尽发东阳,阿瑾事率弊狱,锉尸市中(明史纪事本末卷之四十三656页)。可见其政敌对张彩罗织罪名昭然可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