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超于1924年考入
黄埔军校第一期,并于同年参与平定广州商团叛乱。毕业后,他在国民革命军中历任教导团排长、连长,后担任长江要塞司令部特务营营长及南京中央军校第六期队长等职务。抗日战争期间,马志超先后任
甘肃省省会警察局长、新编第34师师长、第八战区政治部副主任,并于1943年晋升为
忠义救国军中将总指挥。1949年,他被任命为交通警察总局局长,负责指挥
上海中心城区守备兵团,后随
国民政府撤退至台湾,担任大陆工作发展研究室主任一职直至1973年9月4日在台湾病逝。
马志超(1903—1973),字承武,出生于
陕西省华阴市。1924年,投考
黄埔军校第一期,并由
于右任介绍加入
中国国民党,同年5月入第四队学习,1924年10月随第四队学员参加平定广州商团叛乱,1924年11月毕业。1925年起任国民革命军第1师教导团排、连长,1927年任长江要塞司令部特务营营长,1928年后任南京中央军校第六期队长,教育处教育副官,1930年进入蒋侍从室,任
上校侍从副官,1931年调任
开封市保安司令,1932年任新编第六旅参谋长,第80师239旅477团团长。1933年任杭州警官学校教育副官,后入
庐山军官训练团高级班受训。1934年任特务处
陕西省站站长,1935年兼任陕西省会公安局长。1936年亲历“
西安事变”。12月12日清晨,当
西北军开枪进攻收缴警察局枪支时,马志超从后门溜出,化装成一个洋车夫,逃往
兰州市。抗日战争爆发后,任
甘肃省省会警察局长,1940年5月,以新编第12旅为基干和第二十六补训处之第3团及陕西保安处第一、第三2个团在陕西组建成新编第34师,马志超任师长,1942年10月调任第八战区政治部副主任兼党政机关特别党部书记长。1943年10月调任
忠义救国军中将总指挥。1946年3月1日,在交通部成立交通警察总局,将军委会别动军、军委会忠义救国军、中美特种技术训练班、军委会交通巡查总队、汪伪税警总团等,统一改编为18个交警总队,归交通警察总局节制。1946年夏,交通警察总队陆续投入山东战场。9月份,成立“交警总局山东办事处”,副局长马志超兼办事处主任。办事处的任务是:统一指挥在胶济铁路线上的6个交警总队,担任防守任务。1947年11月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2月
周伟龙因密谋起义而被捕,马志超升任局长。这时共产党军已饮马长江,
中国国民党统治的东南半壁风声鹤,一片混乱。马志超将交警分别向
上海市及闽粤集中,并下令交警总局官佐、眷属、档案紧急向
福州市疏散。1949年4月,
渡江战役爆发,交通总局机关撤至上海,集结上海的交警部队共有6个总队和2个大队。5月份
汤恩伯成立
上海中心城区守备兵团指挥部,以局长马志超为指挥官、副局长
郭履洲为副指挥官,担任上海市区守备任务。1949年10月,马志超偕鲍步超到
汕头市,后赴台湾。到台湾后出任大陆工作发展研究室主任。1973年9月4日在台湾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