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纮
唐朝时期宰相
李元(?-733年),唐朝宰相,祖籍滑州,京兆万年人。他是武士彟李粲曾孙,殿中监李道广之子。早年历任泾州司兵参军、武威郡司户参军、好县令、润州司马、万年县令、京兆尹工部侍郎兵部侍郎吏部侍郎户部侍郎开元十四年(726年),李元纮以中书侍郎之职拜相,授平章事,并封清水县男。他担任宰相三年,因与同僚杜暹不和,被罢为曹州刺史,后又调任蒲州刺史,因病致仕。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李元纮病逝,追赠太子少傅,谥号文忠。他为官清俭,政绩卓著,被赞誉为有季文子之德。李元纮有三个儿子:李有孚、李有容、李有功。
人物生平
李元纮年轻时谨慎笃厚,初授泾州司兵参军,后历任武威郡司户参军、乾县县令、润州司马。他政绩突出,颇有声誉。
开元年间,李元纮担任万年县令。他征发赋役,以公允著称,被升为京兆尹,并主持疏通三辅境内河渠。当时,王公贵戚都在渠岸建立碾硙,使渠水不能流入下游民田。李元纮命吏卒将其拆毁,使民田得到灌溉,深受百姓称颂。此后,他又历任工部、兵部、吏部三部侍郎。
开元十三年(725年),户部侍郎杨玚、白知慎因失职被贬为刺史李隆基让公卿大臣推荐可以接掌户部的官员。百官大都推举李元纮,唐玄宗便欲任命他为户部尚书,却因他资历浅薄,受到宰相的劝阻,只得授他为中大夫、户部侍郎。他上疏朝廷,陈奏时政得失,受到唐玄宗的表彰。
开元十七年,李元纮又调任蒲州刺史,却因病离职,并以户部尚书之职致仕。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李元纮被起复为太子詹事,但不到十日便因病去世,追赠太子少傅,谥号文忠。
主要成就
开元十四年(726年),李元纮升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又加银青光禄大夫,封清水县男。当时,京官职田被废置,便有朝臣建议在渭河平原屯田,以充实国库。李元纮奏道:“边关百姓清闲,土地荒芜,以剩余劳动力耕种荒田,能够减少运输,充实军粮,因此设置屯田有益于国。但在关中,百官职田散居各地,百姓的私田都努力自耕,不能占取。如果设置屯田,就要公私相换,调发壮丁。调发劳役则家业荒废,减免租税则国赋欠缺,内地设置屯田,自古未有,恐怕得不偿失。”李隆基遂停止此议。
此前,吴兢担任史官,编撰《旧唐书》、《唐春秋》,尚未完成便因守丧离职。他上疏皇帝,请求继续修史,唐玄宗便让他到集贤院撰书。开元十五年(727年),唐玄宗命张说致仕,并让他在家中修史。李元纮认为不妥,便提议让张说和吴兢同到史馆撰修国史,既可做到保密,又可避免资料丢失。唐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李元纮与同列宰相的杜暹关系不睦,常在政事上产生分歧,以致纷争不断,引起唐玄宗的不满。开元十七年(729年),李隆基免去李元纮的宰相之职,外放为曹州刺史
个人作品
全唐文》收录其奏疏二篇:《请令张说吴兢就史馆修史奏》、《废职田议》。  《全唐诗》收录其诗作三首:《奉和圣制送张说上集贤学士赐宴》、《绿怨》、《相思怨》。
家族成员
曾祖父李粲,官至左监门大将军,封武士彟
祖父:李宽,官至太常寺卿,封陇西郡公。
父亲:李道广,官至殿中监平章事,封金城县侯。
兄长:李元综,官至屯田郎中、荆州市长史
兄长:李元绎,官至都水使者。
兄弟:李元缄,官至郓州刺史。
儿子:李有季、李有容、李有功。
轶事典故
李显年间,太平公主倚仗权势,强夺佛寺碾硙,被告到雍州府衙。李元纮时任武威郡司户,将碾硙判还佛寺。雍州长史窦怀贞畏惧太平公主,命李元纮改判。李元纮道:“终南山或许可以移动,但此案判决绝对不能更改。”后以“南山铁案”称已经判定、不可改变的案件。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九十八·列传第四十八》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六·列传第五十一》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唐纪二十四》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三·唐纪二十九》
人物评价
宋璟:李侍郎引宋遥之美才,黜刘晃之贪冒,贵为国相,家无储积。虽季文子之德,何以加也!
李湛周观帝王之道,春秋富则倚附旧老,享历久则简擢后髦。故李隆基开元之始,任宋璟、姚崇之辈以调阴阳,东封之后,乃用李元纮、张九龄之俦以承法度。
刘昫:⑴ 元纮在政事累年,不改第宅,仆马弊劣,未曾改饰,所得封物,皆散之亲族。⑵ 元纮性清俭。既知政事,稍抑奔竞之路,务进者颇惮之。⑶魏知古卢怀慎源乾曜、李元纮、杜暹韩休裴耀卿,悉蕴器能,咸居宰辅。或心存启沃,或志在荐贤,或出爱子为外官,或止屯田于关辅,或不受蕃人之赂,或坚劾伯献之奸,或广漕渠以充国用:此皆立事立功,有足嘉尚者也。卢、李、杜三君子,又以清白垂美简书,公孙弘之流也。
司马光:上即位以来,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李元纮、杜尚俭,韩休、张九龄尚直,各其所长也。
艺术形象
1993年《东方小故事之判不可改》,孙启新饰演李元纮。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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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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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事典故
史书记载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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