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世珍
伪天津市第三任市长
温世珍(1878年—1951年7月10日),字佩珊,天津宜兴埠镇人,近代女教育家徐肃静之子,出生于仕宦兼地主家庭,毕业于北洋水师学堂,曾任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译、伪天津市第三任市长等职位。
1899年,温世珍毕业于北洋水师学堂后留学英国。后经其兄温世源介绍,担任李鸿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译,随后任两江总督衙门洋务文案及江苏铁道总管。1911年,温世珍加入同盟会,成为孙中山的随员之一,并在南京临时政府任外交部长兼交通部长。孙中山北上后,温世珍投靠江西省督军李纯,担任外交顾问。1921年,李纯倒台后,他进入北洋政府,任外交部专员,期间曾奉派出席了华盛顿会议。1924年,温世珍在上海任交涉使和海关监督,1925年因贪污被段祺瑞通缉,随后在外国人掩护下逃往欧洲,1927年定居日本大森。北伐战争后,温世珍投奔蒋介石未果,转而投靠亲日派。1939年3月24日,他接任伪天津市第三任市长。在任期间,温世珍推行亲日政策,强征劳工,促进日货倾销。1941年,他配合日军实行经济封锁和奴化教育,推广日语,组织青少年进行反动宣传。1945年8月,温世珍被国民党政府逮捕。1949年初,法院以虚构的“天津法团”名义,将温世珍保释出狱。1949年1月15日,温世珍再次被逮捕。1951年6月30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依法判处温世珍死刑,7月10日,温世珍被执行死刑。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878年,温世珍出生于仕宦兼地主家庭。1899年,他毕业于北洋水师学堂,随后留学英国。回国后,被派往北洋水师见习,但因操作升旗失误,从旗杆上摔下,导致跛足。随后,经兄长温世源介绍,他成为北洋政府大臣李鸿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译,先后担任两江总督衙门洋务文案、江苏铁道总管等职务。
四处投靠
1901年,在李鸿章以钦差大臣身份与八国联军议和、签订《辛丑条约》时,温世珍因“表现突出”而受到李鸿章的赏识。1911年,他加入同盟会,成为孙中山的随员之一,并在南京临时政府任南京卫戍司令部外交部长兼交通部长。孙中山北上后,温世珍投靠江西省督军李纯,担任江西督军府外交顾问兼交涉员。
1921年,李纯倒台后,他进入北洋政府,任外交部专员,并奉派出席了华盛顿会议。1924年,他前往上海市,依附苏、皖、浙、闽、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出任上海交涉使和上海海关监督。1925年,由于得罪了段祺瑞,被以贪污罪通缉。经人事先告密,他在外国人的掩护下,从上海码头乘船逃往欧洲
1927年,在欧洲停留两年后,温世珍定居于日本大森。同年,北伐战争后,他回国投奔蒋介石,自称能说服张作霖接受北伐条件,实现南北统一,骗取了蒋介石的信任。然而,在北上途中,因受到奉系军阀张宗昌的怀疑而被扣押,面临军法处置。温世珍以重金赎命后,逃亡哈尔滨市,投靠儿女亲家陈曲江,合资开办殖业公司,经营煤矿和皮货,但最终亏损,结束了商人生涯。北洋政府垮台后,通过陈曲江的介绍,温世珍结识了亲日派张弧。经张弧引荐,他与日本特务土肥原贤二、日本军政要人柴山兼四郎、浅海喜久雄等人相识。
1931年6月,在土肥原贤二的指挥下,李际春白坚武、何庭鎏和温世珍等人在天津市发动了便衣队暴乱。战斗中,温世珍手脚受伤,逃回日租界后昏厥。经救治后,日本居留民团用轮船将他送往大连市休养。1937年,在“七七事变”前夕,土肥原贤二再次派遣温世珍前往平津和冀东地区刺探军事情报,准备发动事变。他以探亲访友为掩护,搜集了大量重要情报,多次受到土肥原的称赞。同时,他加紧与日本驻天津总领事和驻屯军首脑的联系,为日后进入天津傀儡政权铺平道路。
任伪市长
1939年3月24日,温世珍接任伪天津市第三任市长,任期长达四年,成为日伪时期任职时间最长的市长。上任后,温世珍积极依附日本侵略者,在人事方面安插亲日派人员,推行强化治安运动,强制实行粮食统配制度,强迫群众献出金属和机械,强征劳工,为日军效力。1939年,天津发生水灾。在日军的指使下,温世珍命令伪军警宪特雇用地痞流氓,成立大东公司,借疏散难民和安置就业为名,抓捕劳工供日军驱使。他们被押解到车站和码头,装入密闭的车厢或船舱,部分被送往东北和北海道矿区从事井下劳工,部分留在日军兵营修筑工事。完工后,许多劳工被秘密处决。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为缓解物资短缺,日军将经济危机转嫁给沦陷区的人民。温世珍配合日本人,在天津市成立各种统制会,实行经济封锁。米谷统制会成立后,对百姓实行粮食统配制度,将粮食封存为日本军用物资。老百姓被迫食用掺杂泥沙的“混合面”,导致中毒和死亡事件频发。为推行奴化教育,温世珍责令伪教育局在全市普及日语,开办日语学校,由日本人授课。一般学校增设日语必修课,统一使用指定教材,升挂日伪政府旗帜。他还组织各种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反动宣传,灌输“亲日”“反共”思想,试图引诱青少年效忠日本。由于这些行为,温世珍受到日本方面的赏识。离任时,他特地前往北平北支驻屯军司令部向冈村宁次述职辞行,冈村宁次对其表示赞赏和慰勉。
晚年经历
1945年8月,温世珍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局长戴笠抵达天津市,打着惩治汉奸的旗号,将温世珍和王荷舫等人“拘押”在王荷舫家中,后移交天津地方法院第三监狱。然而,他们被押而不判。通过贿赂,温世珍在监狱中享受着优越的生活条件,监狱与高级宾馆无异。
1949年初,法院以虚构的“天津法团”名义,将温世珍保释出狱。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市人民法院迅速将温世珍逮捕归案。市民强烈要求严惩他的罪行。《天津日报》以“大汉奸温世珍罪恶滔天”为标题,报道了市民对其出卖祖国、残害人民的揭露和控诉。宜兴埠民众举行了三千人的群众大会,控诉他的罪行,呼吁严惩。1951年6月30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处长兼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笑一和审判员刘云峰,依法判处温世珍死刑,立即执行。1951年7月10日,温世珍被执行死刑。
家庭关系
参考资料
镇压反革命:温世珍汉奸案.天津档案方志网.2024-11-19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四处投靠
任伪市长
晚年经历
家庭关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