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木于1980年出土四川
青川县郝家坪第50号战国墓。木牍为墨书秦隶,笔法流畅,率意而不呆板,结体错落有致,并有篆遗韵,有些字形已体现篆隶之间的转化轨迹。木牍正面记载了公元前309年(
秦武王二年),王命
丞相甘茂更修《田律》等事,背面为与该法律有关的记事。
木牍简介
M50:16长46、宽2.5、厚0.4厘米,正面计121字,背面33字;M50:17长46、宽3.5、厚0.5厘米,文字已残损,无法辨识与统计
发掘资料
青川县在川北
白龙江下游,地当川、甘、陕三省交界处。1979年1月,
青川县城郊公社白井坝生产队社员在郝家坪修建房屋时,发现一座古墓。
四川博物院和青川县文化馆随即进行清理。以后,又在郝家坪双坟梁发现一百座
战国墓。自1979年2月至1980年,先后作了三次发掘,共清理七十二座墓葬。
青川木牍出土于M50墓边箱之内。对于文字已残损的M50:17木牍,历史学家、
古文字学家
李学勤认为:“宽而厚,牍背不平,正面色泽斑驳,是否有字在疑似之间,有可能只作封缄字牍之用。”
木牍文字
释文说明
M50:16下称简16;M50:17下称简17。牍文释文采用
四川博物院、青川县文化馆《青川县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牍》发掘简报。未识字以“口”表示,“浍”与“虽”二字因其古文字无相应字符,而直接采用隶定文字。
简16正面
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王命
丞相戊(茂)、内史匽,口口更修为田律:田广一步,袤八则为。亩二畛,一百(陌)道。百亩为顷,一千(阡)道,道广三步。封,高四尺,大称其高;捋(),高尺,下厚二尺。以秋八月,修封捋(埒),正疆畔,及千(阡)百(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除浍;十月为桥,修陂堤,利津口。鲜草,虽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相为之口口。
简16背面
四年十二月不除道者:口二日,口一日,辛一日,壬一日,亥一日,辰一日,戌一日,口一日。
文字大意
牍文属追叙记事性质,叙述了
新律颁行的时间及过程。大意是:更修田律,律令内容,修改封疆,修道治浍,筑堤修桥,疏通河道等六件大事。
文字考释
简报文字
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王命
丞相戊(茂)、内史匽,口口①更修为田律:大除道及除浍②;十月为桥,修陂堤,利津口③。鲜草,虽④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相⑤为之口口。
四年十二月不除道者:口二日⑥,口一日,辛⑦一日,壬一日,亥一日,辰一日,戌一日,口一日。
文字释读
① 口口:“口口”表示未识字,于豪亮释为“民愿”;李昭和、
黄盛璋释为“取譬”;
李学勤释作“民臂”,读作“民僻”;
何琳仪释作“身臂”;
徐中舒、伍仕谦释为“吏臂”。
②除浍:于豪亮、李学勤均释为“阪险”,黄盛璋释作“陕险”,读作“狭险”。
③利津口:“口”表示未识字。于豪亮、李学勤均释为“利津梁”,黄盛璋释作“利津隘”,汤余惠释作“利津涧”。
④虽:于豪亮、李学勤、汤余惠释为“离”。
⑤相:于豪亮、黄盛璋释为“辄”。
⑥口二日:“口”表示未识字。“日”,李学勤释作“田”。
全文通释
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己酉,王命令
丞相甘茂和内史匽,百姓邪僻不守法,现对《为田律》加以改订:农田宽一步,长八步,就要造畛。每亩两条畛,一条陌道;一百亩为一顷,一条阡道,道宽三步。封高四尺,大小与高度相当;埒高一尺,基部厚二尺。在秋季八月,修筑封埒,划定田界,并除去阡陌上生长的草;九月,大规模修治道路和难行的地方;十月,造桥,修筑池塘水堤,使渡口和桥梁畅通,消除
禾本科杂草。不在规定修治道路的时节,如道路破坏不能通行,也应立即修治。(
秦武王)二年十一月初一,王命
丞相甘茂、内史匽,取譬(
秦律),更修为(蜀地)田律。律令如下:畛道的标准,定为长八步,宽一步,一亩有两条畛道和一条陌道。百亩合一顷,一条阡道,道宽三步。封,高四尺,为最高者。埒,高一尺,下厚二尺。于三年秋八月始行,修封、埒,端正疆畔等界域,并
杀阡陌上的荒草。九月,修路及水道;十月,造桥,修陂堰筑堤坝,以利疏通河道。纵使没修道路时
禾本科杂草较少,然路有毁坏坎坷不平而不可行,遂相机而修道。
时代考证
青川M50所出木牍,记载了公元前309年(
秦武王二年),王命
丞相甘茂更修田律等事。按《
史记》所记,公元前310年
姬发元年甘茂伐蜀,二年定相位正与此合。简十六“王命丞相”牍文中,称王而不称帝,下文“正疆畔”的“正”字又不避秦皇政之讳,故下限当在
秦始皇称帝以前。据《史记·秦本记》所载,
秦国在公元前309年(
秦昭襄王二年)“初置丞相”,故牍文所称“丞相戊”,其上限在公元前309年之后。再参照M50墓中出土的半两钱,则“丞相戊”应是秦相,武王之后,始皇之前,只有
魏昭王、
秦孝文王、
秦庄襄王三王。孝文王在位仅一年,与牍文“二年”不合。庄襄王在位三年,然以
吕不韦为相。详查史料,为
秦武王时期
丞相甘茂其人。而公元前306年(秦昭王元年),甘茂因“击魏皮氏,未拔”,为
向寿、公孙奭所谗,故亡秦奔齐了。所以,公元前307年(
姬瑕二年),甘茂已不再
秦国,秦已相向寿,则牍文所记,只能为公元前309年(
秦昭襄王二年)。
木牍书体
隶书书体
《青川木牍》为早期隶书作品。牍书两面,正面记更修《为田律》及其内容,背面为补记事项,以风格求知,二者非一时之作,字为早期隶书。从文俊认为:“牍文尚处于隶变的初期阶段,篆法隶势、古今结构一应俱全,呈无序状态。表明隶变伊始,书写性简化还在自然地进行,人们还没有形成清楚的书体意识,主动去改造所有的字形,以使文字体系的符号式样协调一致。同时,牍文书写平正工稳,用笔从容,与人们所想象的隶变之六国文字式的潦草颇不相同,应该是它从简化‘篆引’中化出的真实反映。从艺术的角度看,牍文的美感还不够明晰,也未能至于上乘,这与它处于日常实用书写的地位是相称的。”
书体演变
1980年
四川省青川木牍出土,牍上三行墨书定为公元前309年(
战国后期
秦武王二年)的手迹。《青川木牍》的书写时间比
秦始皇统一
中原地区(公元前221年)早88年。它被视为年代最早的古隶标本。《青川木牍》上的书体,与以前及当时钟鼎上所铸金文相比较,有许多差别。其特点是:减少盘曲,化繁为简,圆者渐方;字形从狭长渐变而为正方或扁形;纵有行、横无格,字距大、行距小,是竹简书写章法形式的发展。用笔的动势和笔迹清晰地表现出起止时回锋和出锋的变化,向右方向的末笔已显露波挑之势,横势强烈。作为大篆快写趋向隶书的过渡期作品,青川木牍还夹杂着许多篆体字,显示了与其隶变母体(同时代金文)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木牍简率的用笔意识和参差不齐的天然美感与金文所具有的严整、匀衡对称、凝重等美感已大相径庭,展示了与金文审美系统完全不同的书法语言和审美模式。
古隶比较
1986年发掘出土的
甘肃省《天水放马滩战国秦简》,也是战国古隶的重要资料。计460枚,有《墓主记》、《
日书》等。书风与《青川木牍》小异,但是笔意却大致相同,反映了同期古隶共同的特征。
1975年出土于湖北的1100余枚《云梦睡虎地秦简》,有学者认为是早期隶书作品,其中一部分的成书年代可上溯到
秦始皇统一
中原地区以前。运笔上有了明显的波挑,时有连笔意识和提按痕迹,逆入横出的横画及点的运用都明显增多,笔画浑厚而丰满。用笔上有的短促果断;有的古拙奇崛;有的左收右放、左仰右抑,颇显浪漫恣肆的性情,兼容了篆书和隶书之美。少数木牍轻松活泼的笔致,竟可隐约些许
草书的踪影。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和简书,据考证,部分成书年代与《云梦睡虎地秦简》年代接近,在用笔、造型、行款、节奏等多方面都表现出风格的一致性。这些充分反映了该时期隶变的大趋势,说明隶书的笔法正在日臻成熟。如此从《青川郝家坪木牍》——《天水放马滩战国秦简》——《云梦睡虎地秦简》之间找到隶书发展的脉络。
发现意义
意义简述
《青川木牍》的出土在
中原地区书法史上留下光辉灿烂的一页,距二十一世纪已达二千多年前的法书墨迹,更了解到了中国早期书体的演变过程,为研究中国书法史提供了可靠的史料。
隶书起源
徐仲舒,伍仕谦在《青川木牍简论》阐述,
秦国文字最初是直接继承
西周公国文字的。青川木牍年代为公元前307年(
秦武王四年),睡虎地秦简为公元前217年(
秦始皇三十年)所书,相去九十年。“二者都是用笔书写的,书法风格和字体完全相同,如四、内、则、其、道、之、高、行、前、百等字,形态俱同。再就二者的字型比较,有长方、正方、扁平等。笔画肥瘦刚柔变化,无一不类。其中有些捺笔,已有明显的波势。此种书法,已与
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相近。到了
西汉刘恒时所书的帛书《老子》乙本,已经明显地成了
汉隶的雏形。从青川木牍到睡虎地秦简到帛书《老子》甲、乙本,完全是一脉相承。”因此,认为“木牍文字的书法,就是隶书的先导”。
徐中舒、伍仕谦论证隶书这种书体的形成,应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隶之与篆,都应是同时代的产物,不能说篆书晚于篆书”,“更可以看出
秦始皇统一文字,只不过是用
秦国几代通用的文字以代替异形异言的六国文字。”
古文字学家
裘锡圭在其《
文字学概要》中说:“在秦国文字里,大约从
战国中期开始,俗体才迅速发展起来。在正体与俗体的关系上,秦国文字跟东方各大国文字也有不同的特点。东方各国俗体的字形跟传统的正体的差别往往很大,而且由于俗体使用得非常广泛,传统的正体几乎已经被冲得溃不成军了。秦国的俗体比较侧重于用方折,平直的笔法改造正体,其字形一般跟正体有明显联系。而且战国时代
秦国文字的正体后来演变为小篆,俗体发展为隶书。”裘锡圭文中所说的俗体就是简牍书体,而正体对战国之秦国而言主要是指秦篆或秦石刻如《石鼓文》。青川木牍作为
裘锡圭所称的俗体就是隶书体;而作为毛笔书法,尤其是
战国秦简,从地域文字而上升为大统文字,对后世的楷书和隶书都具有生发意义,故楷书和隶书的源头都在战国秦简里。因此,战国秦简自在的就是古楷或古隶;或谓之楷隶的
饺子时期。如青川木牍,结字用笔如楷如隶,其可读性如战国秦简文字。
《青川木牍》中“早、维、出、可、疆、田、其、戊、草”等字。结字与汉字基本相同,与
蔡邕《
九势》所描述基本吻合,与
东汉《熹平石经》中的隶书也多有相似,而结字用笔横平竖直又与楷书多有相通之处。它的出土,使两千多年以来公认的隶书谛造者
程邈产生反思。汉代
许慎认为隶书源于
秦始皇时“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见许慎《
说文解字序》)在此许慎以一“初”字,把隶书的源头定格在大秦。
晋朝书论家
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或曰下杜人程邈为衙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改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圆,圆者使方。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为
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
南北朝庾肩吾在其《
二十四书品》中说:“寻隶体发源秦时,隶人
邳州市程邈所作。”
唐朝张怀瓘在《
书断》中说:“案隶书者,秦下邳人
程邈所造也……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秦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字,故曰隶书。”张怀认为隶书的起源问题便定格在这故事里。第一有造隶书的人,第二有造隶书的地点,第三有造隶书的时间,第四有造字的具体数字,第五有始皇的御批,第六有文字的需求。
但关于程邈造隶书的故事,历代也曾提出质疑;在宋代《宣和书谱·隶书·叙论》就曾对隶书起源问题有所质疑:“后人发临淄冢,得
田和六世孙
陈胡公之棺,棺上有文隐起,字同今隶。按胡公先始皇已四百年,何为已有隶法?……若邈者,既知此体,乃自作一家法而上于秦,特以解云阳之难耳?不然,何胡公之棺有是耶?”胡公之棺的隶字,第一,时间比始皇早400年,以秦统一天下计,当在公元前600多年,属春秋时期。第二,地点不是在秦而是在
齐国,属中原复地。第三,“若邈者,既知此体”这是质疑的口吻,意思是假如或假设邈知此体,“乃自作一家法”,“特解云阳之难耳?”第四,这段话的两个问号,第一个问号是双重的,一方面对
春秋齐国出现隶字不解,另一方面对
秦汉隶书起源问题有如坠烟海之感。第二个问号,也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说假如或就算
程邈知道隶字体,但它必定是在春秋就有的东西,但它失传了,惟有程邈或他的家人知道,于是把它献给
秦始皇,解云阳之难。另一方面是说假如根本就没这会事,那
许慎、
卫恒、
庾肩吾、
张怀瓘岂不是都在编故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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