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效忠,字尽臣,
胡琏之子,南直隶
淮安府沭阳县人,随父侨居
淮安区(今淮安区)。明正德十四年(1519)
举人,官任顺天府
府尹,封
通议大夫。子
胡应嘉官至吏科都给事中。胡效忠在明嘉靖庚申(1560)游览
黄梅四祖寺时,刻下了
柳宗元的诗《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于灵润桥下西南,形成了明清
摩崖石刻群的一部分。
明嘉靖庚申(1560),胡效忠游览黄梅四祖寺,刻柳宗元诗《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于灵润桥下西南:“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遥驻
木兰舟。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该石长方形,高1.47米,宽0.87米,竖刻六行,每字高0.14米,宽0.13米,行草阴刻。由于年代久远,字迹较模糊。以此幅石刻为中心,形成了明清
摩崖石刻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