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嘉(?-1570年),字克柔,又字祈礼,号杞泉,
胡效忠之子,南直隶
淮安府沭阳县人,世居淮安府城。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进士及第,初任江西
袁州区知县,不久任吏科给事中,后三迁都给事中,迁湖广布政司左参议,
晋中市议大夫。
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进士及第,初任江西宜春县知县,不久任吏科给事中,后三迁都给事中,迁湖广布政司左参议,晋中议大夫。应嘉峭直,恪尽职守,且不畏权势,曾弹劾过侍郎
黄养蒙、
李登云及布政使李磐、
侯一元等,使其劣迹暴露,被革职。还曾揭发
大学士高拱庇护乡里,执法不公,并趁帝病,私运直庐器物于宫外诸罪。
李恒嗣位,应嘉靖帝御文化殿,与辅政面议大政,以集思广益。穆宗欣然采纳。
隆庆元年(1567)正月,吏部尚书
杨博负责考核京官,挟私贬斥给事中郑钦、
御史胡惟新,而
庇护乡里,山西人无考核下等者。
施士洁弹劾杨博私愤,贬斥言官,包庇同乡。胡惟新亦上疏,揭发杨博考察官吏不公,上下其手,营私舞弊。大学士高拱等挟私报复,指责应嘉、惟新“党同官妄奏,拟旨斥为民”,引起舆论哗然。给事中
欧阳一敬、辛自修,御史陈联方等不平,联手俱交奏章营救,指责
高拱、
徐阶,应嘉遂得以免祸,调任
建宁推官。后任湖广布政司、左参议等职,仍一如既往,直道不诬。应嘉居言官,主张仗义执言,不能“挟私妄论邪正臧否”,并断言“忠直者,必正人也;谄谀者,必小人也。”应嘉是当时号称“敢言”、“忠直”的贤臣,奸官视之若虎。后高拱重新柄政,气焰嚣张,应嘉一再遭受打击,郁郁不得志,忧愤回归故里。晚年汇编《科甲奏疏》。
胡应嘉,
沭阳县人。由
宜春市知县吏科给事中。三迁都给事中。论侍郎
黄养蒙、
李登云及布政使李磐、
侯一元不职,皆罢去。登云者,
大学士高拱姻也。应嘉策拱必害己,遂并劾拱,言:「拱辅政初,即以直庐为隘,移家西安门外,夜潜归。
皇帝近稍违和,拱即私运直庐器物于外。臣不知拱何心。」疏入,拱大惧,亟奏辩。会帝崩,得不竟。拱以此衔应嘉。
李恒嗣位,应嘉靖帝御
文华殿与辅臣面议大政,召访诸卿顾问侍从,令科臣随事驳议。帝纳焉。
施士洁居谏职,号敢言。然悻悻好搏击,议者颇以倾危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