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史纪事本末》是
中原地区古代第三部纪事本末体史书,由明代史学家
陈邦瞻编撰,成书于1606年(万历三十四年)。全书27卷,10万字,主要记载从1280年(
孛儿只斤·忽必烈至正十七年)至1367年(顺帝至正十七年)期间元代政治、经济方面的一些重大事件,如农民起义、诸王叛乱、对邻国用兵、奸臣横征暴敛、宫廷变故、佛教危害、科举、学校、历法、河渠、海运等,每卷一事,事具首尾。
编撰者明代
历史学家陈邦瞻(1557-1623),撰有《
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两书,提出“夫史者征往而训来,考世而定治者也” 的修史宗旨,强调史学的社会功能和鉴戒意义。本书被收录《
四库全书》。四库全书总目对其评价较高,称
陈邦瞻两史书“能墨守不变,故叙颇有条理”、“然于纪载冗杂之内,实在披榛得路之功”。
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
王树民(1911-2004)点校本,以1874年(
同治十三年)江西书局出版本子为底本,参考原刊本及《宋元通鉴》《
资治通鉴纲目》《
元史》等书进行互校,校补史实方面的明显错误。1994年
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以光绪年间广雅书局版本作底本,加以断句,与《
宋史纪事本末》合册出版。当代学者认为《元史纪事本末》取材精炼,叙事简明扼要,轮廓清晰,条理分明,可作为元史入门之学。
书名
《元史纪事本末》是1606年(万历三十四)由
陈邦瞻(1557-1623)编撰而成。与他在1605年编撰完成的《宋史纪事本末》相衔接,可谓《宋史纪事本末》的下编。《元史纪事本末》的编撰继承了
袁枢(1131-1205)创立的纪事本末体的叙事方法,主要记载从1280年(
孛儿只斤·忽必烈至正十七年)至1367年(顺帝至正十七年)期间
元朝政治、经济重大事件以及科举、律令等制度,主要参考《元史》等。
作者
陈邦瞻(1557-1623),字德远,号匡左,瑞州高安(今江西宜春
高安市)人,明末史学家。万历二十六年(1589年)
进士,授南京大理寺评事,历
浙江省、
福建省、
河南省参政,按、布两使,以右副
都御史巡抚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兵部右侍郎
总督两广,入为工部、
兵部侍郎,改
吏部左侍郎。《明史》评论:“邦瞻好学,敦风节。服官三十年,吏议不及。"清
钱谦益《
列朝诗集小传》载:“德远留心问学,于经史之学殊有原本,撰宋元史纪事本末,为史家所称。搜访高杨、张、徐之集,刻而传之,使淫哇靡曼之后,复闻正始之音,其风尚可思也。”其作品还有《莲花山房摘稿》七卷、《荷华山房诗稿》二十六卷。《明史》卷二百四十二、《瑞州府志》和《
高安县志》均有其人物小传。
陈邦瞻出生于仕宦家庭,其父陈旦,嘉靖贡生,时称道学中人。陈邦瞻自幼聪明颖悟,“周旋膝下,博览群书。”万历十年,陈邦瞻以礼魁乡试,二十六年中
进士,自此步入仕途。任
浙江省参政时,打击湖盗,为民除害,“地方以安” 。 在
河南省布政使任上,他勤政务实,屡有建树,“开水田千顷,建书院,集诸生讲习,士民祠祀之” 。 光宗时,陈邦瞻任兵部右侍郎,
总督两广军务兼
巡抚广东省,他派兵平定
田阳区土酋岑仁的叛乱。其在任两广总督时,有海寇常掠夺广东、
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带沿海地区,“邦瞻扼之,不得逞。”
葡萄牙帝国殖民者占领澳门后,“筑室青州,奸民与通,时侵内地” ,年近七旬的
陈邦瞻临危受命,迅速派兵攻入澳门,焚其巢穴。时值明代多事之秋,陈邦瞻总理三部,日夜操劳,终于积劳成疾,
天启三年卒于任上。朝廷追赠“
兵部尚书”。陈邦瞻从政之余作
历史学编撰,其宗旨是“征往而训来,考世而定治”。
成书
撰修背景
陈邦瞻在《元史纪事本末》序中交待其撰书背景:“先是侍御斗阳刘公既刻宋史纪事本末告成事,复以
京兆徐公之言致不里中曰‘元实代宋,又我朝之所代也,其事尤近,不可无述,子其实重图之。’不佞敬诺,遂取元史稍稍次第其本末,删繁就约,略细举巨,无何,有成。”综合史料,
陈邦瞻在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至1605年编撰完成《
宋史纪事本末》后,经徐申建议,续编元代部分,历时一年左右,于1606年撰成《元史纪事本末》。两部书由一人编撰,均以朝代断限,内容叙述前后衔接,相互连贯,可谓一部书的上下编。
资料来源
陈邦瞻所撰《元史纪事本末》,改变以往纪事本末史书取材于编年体史籍的惯例,转以纪传体史书为主,史料来源兼采众书,主要来源于《元史》、
商辂的《续资治通鉴纲目》和薛应的《宋元通鉴》。
增删修订
陈邦瞻完成初稿后,由
臧懋循(字晋叔,1550-1620)参与订补,主要补撰了《律令之定》,成书时为六卷27目,约10万字。由刘曰梧为之刊行,书前有徐申、陈邦瞻二人之序,并载有凡例,目录之后,附载
元朝诸帝纪年。1607年改为四卷27目,并附录【元史纪事本末叙】、【元史纪事本末述】、【元史纪事本末凡例】及诸帝纪年数篇 。明朝
崇祯年间,
张溥(1602-1641)逐篇撰写史论,附于正文之后,并重新刊版,改篇为卷,共 27 卷。二十世纪60-70年代,
王树民(1911-2004)以1974年(
同治十三年)江西书局出版本子为底本,参考原刊本及《宋元通鉴》《
资治通鉴纲目》《
元史》等书进行互校,校补史实方面的明显错误,于197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
出版刊印
成书之后,《元史纪事本末》出版刊印多次,大多与
陈邦瞻另一史书《
宋史纪事本末》合刊。版本有六卷本、四卷本、二十七卷本等。六卷原刊本由刘曰梧、徐申校订刊行,共27目(篇),刻于1606年。1607年
监察御史黄吉士
巡抚淮南,将陈邦瞻二书与
袁枢《
通鉴纪事本末》合刻,《元史纪事本末》改成四卷。四卷本在
清代前较通行。现
中国国家图书馆收藏此四卷版
善本。
张溥的史论本在清初虽列为禁书,但因以篇为卷的优点,流传较广,后期重刻者多用张溥二十七卷本,以
同治年间江西书局校刻的《五种纪事本末》本最为通行。之后光绪年间广雅书局重加校对刊刻,改正明显示错讹。1994年
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以光绪年间广雅书局版本作底本,加以断句,与《
宋史纪事本末》合册出版。目前通行的版本是1979年中华书局的
王树民点校本。
内容
《元史纪事本末》共27卷,每卷一事,内容从标题即可看出。主要记述元代政治、经济上的一些重大事件。书前【凡例】说明,至元十六年(1279 年)
宋朝灭亡以前之事归入宋编,
朱元璋起兵后的史事列于明史范围,对于元末的群雄并起如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等,只略述丧乱之由,其他俱不载;记述内容上,作者自序以“天以元开我朝也”为由,只侧重元王朝兴衰成败相关重大事件和制度,如农民起义、诸王叛乱、对邻国用兵、奸臣的横征暴敛、宫廷变故及佛教危害等。其中有16卷叙述
孛儿只斤·忽必烈时期史事。又以为“能黜
元统而不能尽废元法”(原书徐申序),详细记载科举、学校、历法、河渠、海运等为明代所多相沿袭者。全书27卷按题材可分为政治军事、文化
宗教制度、经济三大类。其中政治军事类15卷,侧重治乱,含专撰3卷,记述元朝出兵征战
高丽、
日本和
安南的史实;文化宗教制度类9卷,专题叙述科举之制、官制之定,天文历法宗教等,如卷七 【科举学校之制】、卷十四 【官制之定】、卷十六 【诸儒出处学问之概】、卷十七 【
郭守敬授时历】、卷十八【 佛教之崇】等;经济类3卷,如卷十二【 运槽】,卷十三【 治河】等。
本书述史精简扼要。如卷二 【北边诸王之乱】,对
乃颜、海都、
笃哇的叛乱,用2400多字写明了三次长达22年的叛乱及平叛情况;卷七 【
阿合马桑卢之奸】,将 《
元史·奸臣传》 内的阿合马、
卢世荣、
桑哥三人的擅权专横、结党营私、残害异己、
贪污受贿罪、盘剥百姓等罪行及被揭发处死等,用9000余字叙述清楚。书中详细记录有价值的史料。如卷十三【治河】中全文收录
欧阳玄的《至正河防记》,这是中国水利史上一篇珍贵的科学资料;卷十一 【律令之定】节录郑介夫上书,反映元代社会政治实情,诸如有法不行、有禁不止、吏治混乱、贫富分化以及有关禁酒、禁(宰)牛、田产、婚姻方面的律令等。本书多卷记述元朝政治腐败及皇室争夺皇位。如卷十九【武仁授受之际】,记
李炎即位之争以及死后传位于弟之事。卷二十一【晋邸之立】,记
朱祁镇被杀,
孛儿只斤·忽必烈太子
孛儿只斤·真金之孙、晋王
孛儿只斤·也孙铁木儿即皇帝位〔泰定帝)之史实。卷二十二【三帝之立】,记泰定帝死后,
伯牙吾台·燕铁木儿等发动
政变,迎立武宗二子
孛儿只斤·和世㻋、
孛儿只斤·图帖睦尔为帝,怀王图帖睦尔至大都即帝位;辽王
脱脱在上都,立泰定帝幼子阿刺吉八为帝(顺宗),双方展开激战,阿刺吉八被俘,图帖睦尔遣使迎兄,和世即帝位(明宗 ),立图帖睦尔为太子,明宗南下,“
血崩于行在”,图帖睦尔又即皇帝位(文宗)之史实。对于《元史》中没有记载的史实,如
红巾军,本书立有三卷:二十四卷【
韩林儿之立】、卷二十五【
察罕帖木儿克服之功】、卷二十六【东南丧乱】,分别详细记载北方、东南方几支红巾军兴起、建立政权、与元军战斗及败亡的过程。
书中史论主要引用前人,如卷七 【阿合马桑卢之奸】中引用王怦史论,卷八 【科举学校之制】中的“史臣日”等。书中也出现以“陈邦赡曰”形式发表撰者史论,如卷十五【尚书省之复】。
张溥在
崇祯年间对此书逐篇论正。其所论有总结经验教训的,如评论世祖重用
阿合马等人说:“古来人君好利,未有过于
孛儿只斤·忽必烈者也”。有评论制度的,如评科举学校制度说:“蒙古用人,以国族勋旧贵族子弟为先,而法不专于科目也。前代之官人选士,合二为一;元之官人选士,分而为二。合二为一者,以士为官,而学校尊;分而为二者,官不必士,而徼幸出”。所以“有元数主,文治寥寥”。
思想
陈邦瞻从政数十年,其
历史学方面仅编撰《
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两书,编撰同时也蕴含以史取鉴的史学思想。他提出“夫史者征往而训来,考世而定治者也” 的修史宗旨,强调史学的社会功能和鉴戒意义。他认为“元之所以亡者,
纪纲废弛,风俗偷薄,其致乱之阶,非一朝一夕之故” ,是长期苛政暴敛导致。 陈邦瞻通过分析
元朝灭亡的原因,进一步认识到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必然性这一史观。他在评价制度得失、朝廷腐败时,力求客观公正,坚持历代史家秉笔直书的
历史学传统。 如卷八【科举学校之制】、卷十二【漕运】中肯评价了元朝的科举、漕运制度。 卷四【
日本用兵】一卷指出
孛儿只斤·忽必烈出兵日本、
安南造成恶果。
学术特点
纪事本末体的特点是展现给读者一个完整的历史事件,
清代编修《
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专门在史部中设立“纪事本末类”,标志着纪事本末体作为一种史书体裁地位的确立。明清时期是纪事本末体史书嬗变期,其编撰方法从钞录向学术研究过渡,《元史纪事本末》体现这一特点,对纪事本末体的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后世均以
陈邦瞻所撰为范例。
影响与评价
影响
《元史纪事本末》取材精炼,叙事简明扼要,轮廓清晰,条理分明,可作元史入门之学。
梁启超在其《
拈花笑佛》中推荐本书给年轻人以“净心启智”;
费正清《
剑桥中国史》认为明代在对元史的纠错和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元史纪事本末》,…该书真实地再述了元史,同一作者亦完成再述宋史的相同著作。这部书在中国传统
历史学中的评价很高”。当代一些目录学专著和历史辞典中收录本书,如毕素娟、熊国祯主编的《中国古代著名史籍》、高振铎主编的《
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
柴德赓的《
史籍举要》、方宝观主编的《
中国人名大辞典》、方鸣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学术要籍大辞典》等。
评价
《
四库全书总目》对
陈邦瞻所撰的宋元两种纪事本末给予很高的评价。四库全书总目评:“于一代兴废治乱之迹,梗概略具。袁枢义最为博,其铸贯串亦极精密,邦瞻能墨守不变,故铨叙颇有条理。诸史之中,《
宋史》最为芜秽,不似《
资治通鉴》本有脉络可寻,此书部列区分,使一一就绪,其书虽亚于枢,其寻绎视枢为倍矣。惟是书中纪事既兼及辽、金两朝,当时南北分疆,未能统一,自当称‘宋辽金三史纪事’,方于体例无乖,乃专用‘宋史’标名,殊涉偏见。至《元史纪事本术》,邦瞻已别有成书,此内如蒙古诸帝之立、蒙古立国之制诸篇,皆专纪元初事实,即应析归元纪之中,使其首尾相接,及以l
杭州市未破,一概列在宋编,尤失于限断。此外因仍《
宋史》之旧,讹疏漏未及订正者,亦所不免。然于纪载冗杂之内,实在披榛得路之功,读通鉴者不可无
袁枢之书,读宋史者亦不可无此一编也。”在对《
元史纪事本末》指出其断代问题的同时,又评说其对元代文化典制和运漕政策记录详细,“揽其指要,固未尝不可以资考镜也。”
当代学者对于本书评价是“史书清晰、线索清楚、可读性强、观点鲜明”,但史料价值有限。虽内容精简,但取材狭窄,对
元朝各项史事记述并不完整,有一定错讹之处,对比《
宋史纪事本末》略显粗略。如华世认为本书选题设篇精当,每篇史事记载完整,对元朝制度得失和元朝衰亡原因的评论很有见地。论文论述先列事纲,叙事简明扼要,史料剪裁得当,条理清晰,行文流畅等。但也指出其记载史事不够完整、取材狭窄、政治倾向明显、史实文字出现错误等不足。
王树民认为,
陈邦瞻的两部史书,立场观点一致,言宋事较详,本书叙事过于简略,断代存瑕。对元代历史,只着重记述关系到统治阶级成败的事件和制度,史实不完整。又存在史实考证及史料处理不够精当的缺略,如卷十三,“
泰定三年四月,修
夏津县、阳武河堤三十三所。”此文出于《元史》卷三〇【
孛儿只斤·也孙铁木儿纪】,原无“阳”字,“武”字上下当有脱文。所书地名应去夏津不远,阳武的地理条件不合,可知“阳”字为妄补。又如卷二十二,
至顺二年记皇子
燕帖古思,三年又作燕帖古思,中间改名,本书失于记载。又
王保保退出
太原市后,仍追随
刘奭于大漠南北,
洪武八年(1375)卒于塞外。
朱元璋很慨叹地说:“王保保(扩廓的本名)真奇男子,吾不得而臣!”事迹甚为明白。而
陈书认为“后不知所终”(卷二十七),史实失真。
版本
《
元史纪事本末》成书后通常与《
宋史纪事本末》合刻,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
王树民点校时搜集到18种版本。
文艺影视
《元史》
连环画,
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2003年1月。主要根据《元通俗演义》《元史纪事本末》《元史》等著作编绘,分十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