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街道位于
上海市黄浦区,东起人民路、四牌楼路,西至西藏南路,南始复兴东路,北到人民路、淮海路,辖区面积1.19平方公里。豫园社区是上海的发祥地,有着700余年悠久历史。解放后,
上海城隍庙商场经过
社会主义改造,不断调整商业网点,
豫园得到修扩建,庙内外环境经过大力整治,辖区面貌日趋改观。特别是80年代以来,辖区逐步发展成为以
豫园股份为中心,融观光、商业、餐饮为一体的具有江南古城风貌的旅游区。中外游客近悦远来,日人流量约15万,节假日可达20多万,还经常接待一些来访的国宾。自80年代以来,辖区成为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豫园街道地处上海老城厢,辖区面积1.19平方公里,是上海的发祥地,有着七百余年悠久历史,著名的豫园花园、
上海城隍庙等景观都在辖区内,每年吸引着数百万人中外游客参观游览。豫园社区人口密集,现有户籍居民2.9万户约10万人,人口密度曾为世界之最。
历史沿革
元代以来,
上海县署、市舶司、馆驿及
上海市敬业中学等设此。辖区尚存县左街、县后街、馆驿街、旧校场路、学院路等历史地名。因毗邻十六铺,又兼有
城隍庙、
豫园之胜,辖区历来商业繁荣,城隍庙内外摊店、手工业铺和酒楼茶馆星罗棋布,汇集各式小商品和风味小吃。逢年节庙会,商贩、艺人云集,是
上海市民众进香求神和购物、游乐之处。同时,此处地痞流氓猖,
迷信活动盛行,也是藏垢纳污之地。解放前夕地域属邑庙区。解放初属接管专员第二办事处;1950年改名为
福佑路冬防办事处;后称第二派出人员办事处;1955年分城隍庙、人民路、丹凤路3个办事处;1958年合并,称城隍庙办事处; 1960年成立
城隍庙街道办事处;1964年改今名。辖区为老城厢腹地。
行政区划
豫园街道辖光启、果育、古城、丹马、泰瑞、
绍兴市、广福、淮海、四新、长生、侯家、学院、肇方、阜春、同庆、宝带、方西、太都、露香19个居民委员会,其中露香、长生、阜春、泰瑞4个居委会正在开展动迁工作。截至2012年12月,常住户口人数101937人,其中男性49540人,女性52397人。
科室设置
黄浦区豫园街道党政办公室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615室
办公室主任:程 静
办公室副主任:徐建平
主要职能:负责做好会务、文秘、机要、保密、财务、审计、档案、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后勤、督办等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统筹落实社区发展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牵头协调跨部门工作和无责任主体的其它工作。归口管理人民武装。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502室
办公室主任:陈一佳
主要职能:负责社区党的建设,开展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居民区党建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工作(商会),归口管理
纪检监察、
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
黄浦区豫园街道干部人事办公室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503室
办公室主任:徐浩波
办公室副主任:徐素琼
主要职能: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404室
办公室主任:陈 超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资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对社区中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如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绿化、环保、民防、爱国卫生等工作,督促、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305室
办公室主任:许先波
主要职能:负责落实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低保救助、住房救助和保障、帮困助学、残疾人帮扶、为老服务、双拥优抚,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红十字会等社区基本民生保障。
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
地址:河南南路301号
办公室主任:顾明刚
办公室副主任:刘艳君
主要职能: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社区防灾、信访、司法、稳定、禁毒、反恐、反邪教等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做好实有人口管理工作。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401室
办公室主任:王益青
主要职能:负责指导社区共治、基层自治、居委会建设、业委会指导等工作。负责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群众团队健康发展。
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
地址:河南南路288号403室
主要职能:负责社区教育、文化、体育、科普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旧区改造(动拆迁)、落实政府实事、参与社区规划、服务驻区单位等。
社会经济
街道办事处根据商业旅游区的特点,从社会治安、市容整顿、卫生执法等方面开展综合治理。1985年开始,街道分别同各里委会及108家工厂、商店签订安全防范协议,实行承包责任制,规定了群防群治、安全网络、降低案发率等8项指标。
1987年5月,街道与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共同创建全市第一支个体劳动者民兵队伍,参加维护地区社会治安活动。1989年4月,区政府在豫园街道试行“依法治街”。从开展法制教育着手,组织联合执法队和市容环境监察队,实行以法施政。1991年3月,区政府、市司法局在此召开依法治街现场会。1991、1992年
刑事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14%、22%。1991年
春节接待中外游客75万人次,未发生刑事案件及重大事故。
至1992年,街道有合作联社、劳动服务公司、民政
福利公司3个经济组织,有工商、服务等行业29个经济实体,其中百货、服装为大宗行业,交易市场、文化用品营业额较高。街道从业人员875人,经济年产值为5509.15万元,上缴税收177.03万元,利润239.3万元。辖区有市属和区属企业212家及外区县创办的企业47家,其中名特商店30余家。福民街小商品市场有集体、个体摊位300余家。
社会事业
街道组织的市容环境监察队和清扫队自1983年起在旅游区内、外围的大街小巷实行定时、定人、定段、定制度清扫保洁,对公共厕所、倒粪池、垃圾箱实行定人管理。至1992年底,连续9年被评为市卫生街道,丽水路连续7次被评为市级市容卫生文明街。社区服务,有新的发展。
1982年起,每月15日为“为民服务日”,组织里弄干部和民兵中的能工巧匠设摊,向居民提供以修理
大宗商品为主的各项公益服务;逢年过节,还对烈属、特困老人设专项服务。街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地为300多名残疾人办实事,并建立残疾人关心小组,实行“四定”(定人、定对象、定时间、定服务内容)服务。街道残疾人协会被评为1991年全国“残疾人之家”先进集体。为加强对地区青少年的国防教育,在区
人民武装部支持下,
1989年7月创建全区第一所社区少年军校,吸收高小和初中预备班学生参加,学习列队操练、消防、救护、射击等内容,学制一年,已有3届1110名学员结业。社区体育活动比较活跃。
自1971年以来,组织老年人开展拳操、气功等20多项体育活动,还吸引了不少中青年人参加。1992年,街道老年体育协会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集体。街道办事处自1985年以来,每年都被评为区文明单位,1988年以来连续3次获市文明单位称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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