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于重庆万州,祖籍四川万县。她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职称。自1990年1月开始参加工作,并于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张家慧曾先后担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自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她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家慧案发酵于2019年4月30日刘远生与其合作的
易真武之间的一次庭审,庭审中张家慧与他人打麻将赌博的视频被当庭播放。5月11日,与刘远生有生意往来的李富华在上海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开举报张家慧、刘远生夫妇。多家自媒体和看看新闻等媒体随后刊发报道称,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刘远生夫妇名下拥有36家公司,夫妻涉嫌“官商二人转”编织商业帝国。为逃避组织审查,除少部分企业直接以刘远生实名登记外,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拥有100亿元资产的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系隐名持有实际控制,代持人均为张家慧、刘远生亲属。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
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
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人物背景
张家慧,女,
汉族,1965年3月出生,
万州区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张家慧早年就读于
四川师范大学的英美文学专业,1988年毕业后,考入
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在西南政法大学期间,张家慧遇到了比她小一岁的刘远生,他是贵州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家境贫寒。1990年1月,两人在重庆
沙坪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毕业后,夫妻二人一起被分配到
四川省万县人民法院工作。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张家慧历任四川省万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2年,张家慧夫妇被
海南省中院作为高学历人才引进到
海口市,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张家慧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张家慧前往
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与此同时,刘远生于2001年6月获得了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张家慧待分配;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张家慧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2年,张家慧回到
海南省后,受到洋浦法院某领导的赏识,获得调任。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期间,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张家慧任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张家慧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张家慧任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张家慧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张家慧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远生曾负责管理一处火山石矿,因此被法院考虑辞退。不过,他主动离开了法院,投身于商界。他创建了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并从2001年开始,以水云天小区项目为起点,投资涉及住宅、
商业地产、文化、旅游、农业等多个领域近十家公司。此外,他还是第四届、五届、六届、七届
海南省政协常委,以及第七届民盟海南省委副主委。
事件经过
卷入敲诈勒索案
2019年4月30日,
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受害者是张家慧夫妇,他们因言行不当被一名男子录制下来并威胁要发布到网络上,要求支付200万元以消除音视频。由于担心负面影响,刘远生同意支付50万给涉事男子,并进行了三次转账。之后,刘远生报案声称自己屡遭敲诈。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称张家慧、刘远生夫妇及其亲友和商业伙伴掌控着多个公司和庞杂的利益链,构建了一个价值超过百亿的商业帝国。为了调查此事,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
经过调查,发现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刘远生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省监委对张家慧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对刘远生采取强制措施。 最终,经
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给予张家慧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2020年3月19日,张家慧被海南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张家慧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中故意指使、授意他人作出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此外,他还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应当以受贿罪、行政
枉法裁判罪、
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
2020年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
枉法裁判罪、
诈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家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家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张家慧的亲属,诈骗案被害人的亲属,部分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20年12月4日,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的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被告人张家慧被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
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同时,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被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中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张家慧受贿和诈骗数额均属特别巨大,行政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张家慧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要求亲属以个人和公司资产全额退缴受贿、诈骗所得及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的增容费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后续
2022年12月28日,
万州区法院一审宣判包工头
易真武无罪。
2019年4月,万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易真武敲诈勒索案,所谓的被害者正是张家慧夫妇。易真武在刘远生的公司承包工程,陷入工程款结算纠纷,于2018年将张家慧在茶楼打麻将的视频、涉及刘远生吹嘘的音频和一封信邮寄给张家慧,以在网络上发布该音频、视频进行威胁,索要工程款。因担心音视频公开带来负面影响,刘远生答应支付200万元了事,并三次转账50万给易真武。后刘远生报案,称屡遭敲诈,
易真武被刑拘。
万州法院开庭审理的同月,有人向媒体曝光称,张家慧是“中国法院系统史上最富有的法官,身家至少200亿”。2019年5月,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政法委联合调查组通报称: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刘远生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易真武辩称偷拍的目的是协商、讨要劳务工程款。2022年1月,易真武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直至此次获无罪判决。
追捕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019年12月11日消息,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因涉嫌受贿一案,经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后,依法对张家慧作出逮捕决定,因其涉嫌受贿罪。
调查
综述
2019年5月31日,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家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使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在私人会所宴请他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违纪违法
经过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证实了张家慧在2016年1月填报个人事项报告时,隐瞒了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此外,张家慧与刘远生于2017年3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张家慧未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联合调查组已经查明,网络上流传的关于张家慧打麻将的三段视频是由刘远生的商业伙伴易某武偷拍的。第一段视频显示张家慧的外甥刘某等人在海口水云天咖啡厅包厢打麻将,张家慧站在旁边观看。第二段视频是2015年2月
春节期间,刘远生和张家慧的外甥刘某等人在相同的咖啡厅包厢打麻将,结束后刘某及其妻子陈某玲正在数钱,张家慧并未出现在现场。第三段视频是2016年6月20日,张家慧与同事和朋友一同前往
重庆市参加其外甥贺某的婚礼,第二天晚上张家慧与同一群人在所住的酒店包厢打麻将。此外,调查组还发现,张家慧自从2011年学会打麻将后,经常组织人员进行赌博活动,这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5年底,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滨涯湖边的项目用地上建设了一栋三层建筑,作为开发水云天小区一期的售楼处使用。2014年4月,刘远生将该建筑的第一、第二层作为其公司的办公室,将第三层进行高档装修,设有会客厅、餐厅,不对外营业,属于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接待场所。张家慧、刘远生不时在此宴请他人。张家慧的行为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5年,海南一中院作出裁定,将三亚建总公司名下的“晋泰大厦”1419.2625平方米的房产作为债务抵偿给思迈公司。然而,由于案件多年无法得到有效执行,2018年思迈公司两次向最高法反映,最高法对该案件进行了挂网督办,海南省高院要求张家慧主持开展该案件的协调工作。在张家慧主持下,协调会议于同年7月26日召开,提出了三亚建总公司以现金偿债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但思迈公司并不同意,仍坚持要求三亚建总公司以房产抵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张家慧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王某雄旗下的华都公司与海南金瑞隆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双方于2015年1月在文昌市公证处进行了债权债务公证。随后,金瑞隆公司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然而,王某雄在2016年7月提出了执行异议,但被海南一中院裁定驳回。此后,王某雄多次进行复议和诉讼,但均被海南一中院和省高院驳回。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张家慧干预了本案的复议和诉讼工作。
联合调查组查明,李某华于2011年因股权纠纷将新南洋大酒店诉至龙华法院。2013年,李某华进一步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确认新南洋大酒店所持有的海南海伊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归其所有。由于此案涉及的50%股权标的额高达约4亿元,龙华法院按照规定将此案移交给有管辖权的省高院。在案件转移到省高院后,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原告的诉讼费计费方式由按件计费变更为按标的额计费,导致李某华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提高至208万元。
2014年,儋州市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李某华的真实户籍是在广东省吴川市,因此注销了他在儋州市的重复户籍。李某华对此提出异议,要求暂停股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局注销其户籍的行政行为。在此过程中,李某华为了保住儋州户籍,主动注销了广东吴川户籍,导致自己成为没有户籍的人。儋州市公安局已经与吴川市公安局协调,正在办理恢复李某华户籍的手续。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张家慧干预了李某华案件的审理和户籍恢复事宜。
巨额资产
公安机关已按照法律规定,对张家慧、刘远生的个人资产情况,以及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公司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聘请专业公司进行了详细的资产评估。经过查实,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其中已转让的有3家,注销或吊销的有8家。而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仍有25家。评估结果显示,刘远生目前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高达9.76亿元。他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总资产达到18.007亿元。此外,刘远生和张家慧共同拥有的资产为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为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的资产为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为4135.88万元。根据调查结果,有关部门将对张家慧、刘远生的违纪违法犯罪所得进行依法追缴。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3年3月,海南汇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56.9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
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唯舍公司,并约定唯舍公司代汇宇发展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长沙汇通支行偿还借款1257.09万元。唯舍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发了“水云天”项目,并已支付879.99万元。截至2005年4月,唯舍公司已向汇通支行支付了500万元。然而,2005年5月至7月,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将汇通支行对汇宇湖南公司的剩余债权本金5583万元(唯舍公司对其中的757.09万元负有清偿义务)进行了转让。其中,4233万元转让给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并在唯舍公司偿还379.99万元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放弃了剩余债权的追偿。另外的1350万元转让给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后该债权被转让给了武汉因为思特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4月,湖南高院判决唯舍公司按比例向因为思特公司偿还183.07万元,但唯舍公司至今未履行该偿还义务。
联合调查组查明,湖南高院判决唯舍公司需要偿还思特公司183.07万元。随后,思特公司向长沙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5月,长沙中院裁定查封了唯舍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位于海口市,证号为国用(2004)第1738号,面积为7432.28平方米。然而,2016年9月,张家慧、刘远生等人和相关公司声称该地块上开发建设的房产已过户至其名下,因此提出了执行异议。2017年12月,长沙中院裁定解除了对该地块的查封。然而,因为思特公司对唯舍公司的债权仍在执行中。
联合调查组查明,1992年,
日本株式会社明日香乡村俱乐部出资金成立海南明日香旅业公司,文昌市政府将
七星岭地区的1993.3亩土地转让给该公司,用于建设“高尔夫乡村俱乐部”。1994年,明日香高尔夫项目开始建设,但2002年初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暂停建设。2006年,明日香公司拟将股权转让给刘远生。2007年10月,文昌市政府因明日香公司未按照期限开发土地等原因,打算无偿收回土地,但由于程序不完善和依据不足,未获得省政府批准。2009年6月,明日香公司缴纳了1000万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文昌市政府同意该公司继续限期开发该项目。
经调查,刘远生收购明日香公司,共向明日香公司原股东支付了4553.76万元和
日元1159万元。2010年4月明日香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为华融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刘远生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盛运公司100%控股)。收购期间,刘远生将明日香公司15%股权转让给商人苏某阳,刘远生实际拥有明日香公司85%的股权。2011年9月刘远生将明日香公司85%股权转让给
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人黄某明。
在刘远生收购明日香公司期间及完成收购后,明日香公司共涉及两起行政诉讼案件。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007年5月,由于明日香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过有效期,
文昌市建设局撤销了颁发给明日香公司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证,5月25日明日香公司向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4月,文昌市规划局作出《关于审批海南明日香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体育休闲园改造规划方案的函》,8月5日明日香公司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这两起诉讼与
刘远生收购明日香公司存在关联。
联合调查组查明,钟先生是宏基营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某炫的儿子,该公司于1993年从日本国株式会社受让了明日香公司的25%股权。在收购明日香公司的过程中,刘远生得知明日香公司的45%股权(包括宏基公司持有的25%股权)已被日本商人平田某收购。经过与平田某的商谈,刘远生以2.5亿日元收购了上述45%股权。由于平田某此前收购的上述45%股权未办理过户手续,宏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某炫委托其侄子钟某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该委托书已经得到琼台两地
公证机构的认证。2009年7月,钟某昌代表宏基公司、刘远生代表华融有限公司签署了明日香公司25%
股权转让协议,该问题所反映的25%股权实际上是属于刘远生的交易所得。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8年12月,海南文昌商人陈某以其妻子詹某梅的名义与华融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华融有限公司以2200万元的价格将明日香公司的18%股权转让给了詹某梅。此后,陈某投入了900万元,但华融有限公司并未履行股权转让的义务。2014年10月,詹某梅与华融有限公司、明日香公司以及刘远生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明确华融有限公司需要退还詹某梅900万元并补偿詹某梅2300万元,明日香公司和刘远生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刘远生虽然退还了詹某梅900万元,却并未支付2300万元的补偿款。詹某梅于2018年1月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提起了对华融有限公司、明日香公司和刘远生的诉讼,但在同年11月却向海口中院申请了撤诉。在此之后,陈某多次催促刘远生支付2300万元的补偿款,但刘远生至今仍未支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1年9月,香港商人黄某明与刘远生进行商谈,刘远生同意将明日香公司85%的股权转让给黄某明。由于重庆雷士公司的老板吴某江在澳门赌博时欠下了黄某强4.6亿元。经过协商,黄某明接受了吴某江的重庆雷士公司100%的股权,估值4.6亿元,作为明日香公司股权转让的部分款项,并由刘远生与吴某江签订了重庆雷士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执行协议的过程中,刘远生发现吴某江实际上只拥有60%的股权,而持有40%股权的李某杰既不同意自己的股权转让,也不同意吴某江的股权转让。为了控制公司土地资产并顺利办理60%的股权过户手续,2011年12月,刘远生安排其助理蓝某与唯舍公司签订了一份2亿元的虚假借据。吴某江同意重庆雷士公司以其名下的土地为唯舍公司办理抵押担保。随后,李某杰同意吴某江将60%的股权转让给刘远生。在2012年6月,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吴某江和李某杰分别将60%和10%的股权转让给了刘远生,并办理了相应的过户手续。这样,刘远生对重庆雷士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了70%,而李某杰的持股比例则为30%。在2012年7月,刘远生办理了重庆雷士公司的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并予以解除。
联合调查组查明,刘远生与李某杰于2018年4月签署了一项协议,其中刘远生同意出资1.1亿元收购李某杰所持有的公司30%的股权,而李某杰则同意退出公司经营。然而,在协议履行期间,刘远生与李某杰产生了纠纷,导致刘远生不再希望继续收购李某杰的30%股权。因此,刘远生于2019年3月向海南省仲裁委员会提出了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申请。由于双方都申请了延期审理,并且考虑到案外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海南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6月12日决定中止该案件的审理。
联合调查组查明,张家慧和刘远生的股票账户在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6月9日分别进行了销户。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口洪远顾问有限公司和洋浦鑫祺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股票账户已经完成销户或进入休眠状态。刘远生以他人名义持有的股票资金账户市值为900余万元,但没有证据显示他操纵股市。据刘远生的供述,他宣称自己操纵股市只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此外,联合调查组对刘远生实际控制、关联和疑似关联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这些公司获得过政府农业补贴。张家慧、刘远生涉嫌犯罪的问题,由有关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影响与评价
新京报评论:在张家慧这起案件中,一方面,案件当事人通过律师或公职人员充当司法客,向张家慧输送利益,寻求司法帮助;另一方面,张家慧则通过直接给法院负责人打电话、向承办法官打招呼、直接施压,有时还以职务之便发表倾向性观点等,对案件裁判走向施加影响。从现实看,被吸附在这条利益链上的相关人员,有18名律师及众多公职人员。可见张家慧案“遗毒”确实很深,这影响的不仅仅是具体案件的裁决结果,更是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事件发生后,
海南省法院系统深刻吸取张家慧司法腐败的惨痛教训,开展了审务督察和司法作风专项整顿工作,对含省高院在内的全省30家法院全面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作风专项整顿,共查摆问题5784条,已全部按时整改完毕。同时,坚决配合省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2020年全省法院共提醒谈话801人,诫勉谈话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13人。这样刮骨疗毒,也能让正义更好地归位。也只有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制度监督,彻底斩断执法司法领域背后的权力魅影,才能为民众提供更高质量、更公平公正的司法服务,让法治被人们所信仰和尊崇。
央视网评论:从案例看,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大肆干预司法、徇私枉法。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其余19人包括涉诉的企业主和官员。而张家慧干预司法的方式粗暴而多样,有的向下级法院负责人打电话、向相关承办法官打招呼,要求关照相关请托人一方,有的电话施压“是他们家的事,要关照一下”后,又派人进一步向承办法官转达要求,有的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请托人一方的观点。如此种种,不顾法律明文规定和基本事实,给钱就打招呼,指使、授意他人作枉法裁判,大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破坏了司法公正。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决不允许有人内外勾连,滥权妄为、干预司法、以案敛财。像张家慧这样,把执法司法权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行贿人结成利益链,践踏司法公正,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是必然结局。
红星新闻评论:当不良律师成为腐败“催化剂”,与法官形成腐败“默契”、分成“行规”,联手作案,必然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一个张家慧牵出18名律师,令人惊愕。若非一审判决书详细罗列张家慧受贿的犯罪事实,人们很难知道,她竟如此肆无忌惮地接受请托、收受贿赂,明里暗里地干预司法。如果金钱能够如此轻松干预判案,那么在律师,以及律师背后的关系人与法官的合谋之下,法律的天平必然偏向利益、偏向腐败。抚慰人心的是,随着张家慧的落马,其曾操控的相关案件也已分别再审,此前的判决均已被撤销。张家慧从被举报到被调查,从被双开到移交司法,也说明风光可享受一时,但法律从来不会纵容违法犯罪。张家慧案也给所有司法干部敲响了警钟,不藐视法律,不侥幸腐败,不论什么职位,违法违纪终将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