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1538—1588),字子盖(子),别号阳和,
绍兴市(今浙江绍兴)人。明
隆庆五年(1571)状元,授
翰林院修撰。万历中为左
谕德兼侍读。
少时身体羸弱而好读书,藏灯帐中,母寝始诵。十余岁时即以气节自负。闻
杨继盛冤死,为文遥祭之,慷慨泣下。父
张天复任
云南省副使,遭战败,为忌者所中,被逮入狱,元忭驰
京师辩父之冤,往返一年,当事者怜之,张天复才得以削籍归。任官后,敢于仗义执言。某
御史因直言被放逐,设法救之;
徐渭杀妻下狱,百计脱之。里居守丧期间,不私入公门,乡里有不平事,辄侃侃言之不避。未第时,即从
王畿游,承良知之学,笃于孝行,躬行实践。万历十年还家省亲,奉双亲至孝,双亲疾病所服汤药,皆亲口尝过奉上。对子女家人教育严谨,夜呼二子燃炷香静读,夜分始寝。妻俭约,日结线
网巾出市,人曰:“此状元夫人所结也。”争售之。后因请复其父官职,帝不许而悒病亡。
天启初,追谥文恭。
善属文,工书,尝撰并书李元昭喽山房记。卒年五十一。《珊瑚网、李氏续藏书》。曾与
孙鑛合修《
绍兴府志》,与
徐渭同修《会稽县志》。所著有《
云门志略》、《翰林诸书选粹》、《不二斋文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