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
历史人物
王廷,生卒年不详,字子正,号南岷,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历任户部主事、亳州市判官、苏州市知府、右副都御史南京市户部右侍郎、南京礼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隆庆四年(1570)正月二十八日削职为民,致仕,卒谥恭节,有《前汉书抄》、《后汉书抄》。
基本信息
王廷,生卒年不详,字子正,号南岷,四川南充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御史,因疏劾尚书汪鋐,被州判官。历苏州知府,有政声,累迁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嘉靖三十九年(1560)三月,由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转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改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上,十二月为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县诸府。时倭寇示靖,王廷建议以江南属镇守总兵官专驻吴淞江,江北属分守副总兵专驻狼山,遂为定制。以御倭功加俸二级,嘉靖四十五年十月迁南京市礼部尚书,左都御史。隆庆元年六月京师雨潦、坏庐舍。命王廷督御史赈恤。御史齐康为高拱徐阶,王廷乃劾齐康怀奸党邪,发给事中张齐受贿事,皆得罪去,王廷迁都察院右都御史。高拱再度入阁,御史弹劾。隆庆四年(1570)正月二十八日削职为民,致仕,卒谥恭节,有《前汉书抄》、《后汉书抄》。
明史记载
王廷,字子正,南充市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御史。疏劾吏部尚书汪鋐,谪亳州市判官。历苏州市知府,有政声。累迁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三十九年,转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南京市督储,自成化后皆以都御史领之,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户部侍郎兼理。及振武营军乱,言者请复旧制,遂以副都御史章焕专领,而改廷南京刑部。未上,复改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县诸府。
时倭乱未靖,廷建议以江南属镇守总兵官,专驻吴淞,江北属分守副总兵,专驻狼山。遂为定制。淮安市大饥,与巡按御史朱纲奏留商税饷军,被诏切让。给事中李邦义因劾廷拘滞,吏部尚书严讷为廷辨,始解。转左侍郎,还理部事。以通州御倭功,加俸二级。迁南京市礼部尚书,召为左都御史。奏行慎选授、重分巡、谨刑狱、端表率、严检束、公举劾六事。
隆庆元年六月,京师雨潦坏庐舍,命廷督御史分行振恤。会朝觐天下官,廷请严禁馈遗,酌道里费,以儆官邪,苏民力。帝诸陵,诏廷同英国公张溶居守。中官许义挟刃胁人财,为巡城御史李学道所笞。群珰伺学道早朝,邀击之左掖门外。廷上其状,论戍有差。
御史齐康为高拱徐阶,廷言:“康怀奸党邪,不重惩无以定国是。”帝为谪康,谕留阶。拱遂引疾去。而给事中张齐者,尝行边,受贾人金。事稍泄,阴求阶子居间,璠谢不见。齐恨,遂摭康疏语复论阶,阶亦引疾去。廷因发齐奸利事,言:“齐前奉命赏军宣大,纳盐商杨四和数千金,为言恤边商、革余盐数事,为大学士阶所格。四和抵齐取贿,踪迹颇露。齐惧得罪,乃借攻阶冀自掩。”遂下齐诏狱。刑部尚书毛恺当齐戍,诏释为民。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恺亦阶所引,遂先后乞休以避之。给事中周芸、御史李纯朴讼齐事,谓廷、恺阿阶意,罗织不辜。刑部尚书刘自强覆奏:“齐所坐无实,廷、恺屈法徇私。”诏夺恺职,廷斥为民,宥齐,补通州判官。
万历初,齐以不谨罢,恺已前卒。浙江省巡按御史谢廷杰讼恺洁有古人风,坐按张齐夺官,今齐己黜,足知恺守正。诏复恺官。于是巡抚四川省都御史曾省吾言:“廷守苏州市时,人比之赵清献。直节劲气,始终无改。宜如毛恺例复官。”诏以故官致仕。十六年,给夫如制,仍以高年特赐存问。明年卒,谥恭节。
毛恺,字达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御史。坐论洗马邹守益不当投散地,为执政所恶,谪宁国市推官。历刑部尚书。太监李芳骤谏穆宗,命刑部置重辟。恺奏:“芳罪状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芳仍得死。恺赠太子少保,谥端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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