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以
祝融为始祖,其历史的起点,原本在神话与传说之中。历经路蓝缕的岁月之后,楚国得以崛起于南方。楚人有着“蜚将冲天”、“鸣将惊人”的雄心,“抚有蛮夷”、“以属诸夏”的气魄,终于在
春秋中期身五霸之列。然而在取得这样的成就后,
政变与内乱让楚国招致了吴师入郢的巨大外患,实力大损。战国时代,楚国用
吴起变法以求打破困局,为国家带来起色,楚国一度达到了强大和繁荣的顶点。但在怀王时代,遭遇连番挫折,势力顿衰。此后,郢都沦陷,半壁河山被秦人占领。楚人虽亡羊补牢,但已经无法改变“六王毕,四海一”的趋势。秦末起义中,“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又给八百余年的楚国史留下了一个长长的尾声。
张正明(1928—2006),著名历
历史学家、民族史家和史学教育家,
先秦楚国历史文化研究专家,楚学的主要开创者和奠基人。1952年毕业于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先后在国家民族
工作部门和民族研究机构供职;1980年冬到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工作,历任研究员、副院长、学术顾问;2002年初受聘为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担任
中国民族史学会副会长、
中国屈原学会副会长、
湖北省楚国历史文化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湖北省屈原研究会会长等职务。一生勤于著述,成果丰硕,代表作有《契丹史略》、《楚文化史》、《楚史》、《
长江流域民族格局的变迁》、《楚文化志》(主编)、《楚学文库》(主编)、《楚美术图集》(主编)、《长江流域古代美术(史前至东汉)》(主编)、《试论汉民族的形成》、《论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先秦的民族结构、民族关系和民族思想》、《屈原赋的
民族学考察》、《和亲通论》、《料器与先秦的楚滇关系和中印交通》、《地中海与“海中地”》、《楚文化的发现和研究》、《古希腊文化与楚文化比较研究论纲》、《楚与吴越文化异同辨》、《巫、道、骚与艺术》、《历史文化的多元复合与二元耦合》、《楚墓与秦墓的文化比较》、《古代中国版图成因试析》、《巴人起源地综考》等。
财富和权势的持续增长,终于使原始公社体制成为部落贵族不堪忍受的梏。在这样的历史关头,国人即部落贵族和部落平民都需要强有力的军事首领,稚君幼主则容易被认为是于事无补的。为了强化对外的掠夺和征服,他们不惜激化对内的争斗和篡夺。
弑君篡位的熊通,势位牢固,功业显赫,君临楚国的时间又很长,这表明他弑篡伊始就得到了多数国人的拥戴。在楚国历史上,凡弑篡而立的君主必定是公子王孙,大抵有所作为、有所建树,而且都出现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晚期——即楚国转弱为强、变小为大的时期,唯独楚国将亡时公子
楚王负刍弑其弟公子犹而代立是例外。
《左传·文公元年》记
令尹子上对
楚成王说:“楚国之举,恒在少者。”这是局内人说的,必有实据。《左传·昭公十三年》记晋卿
羊舌肸对
韩起说:“
芈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这是局外人说的,但也不是耳食之辞。验之于史实,应该承认叔向比子上说得更加准确。子上是笼而统之说的,叔向则点出了“芈姓有乱”这个特定的历史场合。从反面来理解叔向的话,如果芈姓无乱,那就“必伯实立”或者“必长实立”。所谓“必季实立”的“季”,有两种不同的身份,其一是幼弟,其二是小叔。在楚国约八百年历史上,幼弟杀其兄而自立的有三例,即
熊徇杀仲雪,
楚成王杀庄敖,
楚平王逼杀灵王和
訾敖、
公子黑肱;小叔杀其侄而自立的也有三例,即
熊延杀
熊挚红,熊通杀蚡冒子,灵王杀郏敖。此外,有和平方式的兄终弟及四例,即
熊胜传
熊杨,
楚熊勇传
熊严,肃王传宣王,幽王传
哀王,后两例是因兄无子而传弟,估计前两例也如此。确实,当
芈姓有乱时,在君位继承问题上,“季”有明显的优势。
从民族史和
民族志的资料来看,凡实行幼子继承制的,大致有两种因由,其一是长子非己出,其二是长子非嫡出,而根源是两种不同的婚姻关系。长子非己出,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婚后的一定期限内仍有性自由,这是原始的婚姻关系的残迹;长子非嫡出,原因在于男子先纳妾、后娶妻,妾先妻而生子,这是在宗法制度下发展起来的婚姻关系可能发生的后果。早期的楚国似乎不以长子非己出为怪,中期以后的楚国则长子非嫡出较为多见。在
芈姓无乱时,自然是身为嫡长的“伯”有继位的无可争议的优先权;在芈姓有乱时,则是身为嫡幼的“季”有继位的无与伦比的竞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