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时夏(?~1738年),字建长。其先金陵人。后迁
云南省,古籍安宁,已而徙居
昆明市。陈时夏幼年性温和,勤于学习。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
乡试,中
举人。四十五年(1706年)
殿试,中第三甲第十名
进士,考授
内阁中书。三迁
工部郎中,考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
御史。
陈时夏(?—1738)字建长,
元谋猿人遗址,清朝大臣。康熙四十五年进士,考授内阁中书。三迁工部郎中,考选广西道御史。
雍正元年,授
河南省开归道,仍带御史衔。寻奏
河北省连年歉收,请发帑治赈,免钱粮,上嘉允之。
二年,迁湖北按察使,以在开归道任
封丘县生员罢考,坐不能弹压,夺官。三年,授直隶正定
知府。四年,迁长芦盐运使,加布政使衔,署
江苏巡抚。疏陈苏、松水利,请发帑兴工。命副都统李淑德、原任
山东巡抚陈世倌会勘,议先濬
娄江,常熟福山塘、昭文白茆河、太仓七浦河、上海嘉定
吴淞江、武进孟渎、德胜新河、丹阳
九曲河次第疏治。时夏复疏言
江南钱粮,请视直隶、
河南省正耗统解布政使,
督抚以下各给养廉,地方公事用耗银报销,从之。上知时夏有老母,命
云南省督抚赠资斧,护至
苏州市,复赐人。
六年,江苏布政使张坦麟调
山东省,时夏以坦麟任内钱粮未清,疏请停赴新任;坦麟亦奏时夏令新任布政使赵向奎勒交代。上责时夏褊浅,才识不足,不能胜
巡抚,命改署山东布政使,即以坦麟署
江苏巡抚。是时江苏巡抚所属七府五州,自
康熙帝五十一年至
雍正四年,积亏地丁钱粮至八百十三万有奇,巡抚张楷请分年带徵。及时夏至
江苏省,催追促迫,民艰於输纳,事久未竟,上命时夏留江苏会办亏空。时夏请以旧欠均派新粮,分年徵收,上谕曰:“旧欠自有本人,舍此不追而均派新粮,是刁民因积欠而得利,良民因先输而倍徵。从此人人效尤,谁复输供正赋?且旧欠派入新粮,必致旧欠未完,新粮又欠。时夏因朕留之在苏,乃欲藉此草率完结。命暂停徵比,交新任
巡抚章佳·尹继善清察。”上又遣侍郎
彭维新等佐尹继善察出积欠实一千万有奇,上命以其中侵蚀、包揽四百数十万分十年带徵,民欠五百数十万分二十年带徵,并令视直隶、
河南省诸省已行例,每岁带徵若干,次年免正赋若干。谕谓“蠲赋使顽户偏蒙其泽,不若免新徵使众民普受其惠也”。
七年,尹继善劾时夏所举知县蔡益仁贪不职,下部议,降调。八年,以母忧归。十二年,诣
京师,命以
佥都御史衔授霸州营田观察使。奏
文安县、
大城县两县界内修筑横堤,请於堤东南尚家村建闸,堤内濬河,引子牙河水溉田,仍於北岸多用
涵洞,俾水得宣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