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详(476年——504年),字季豫,
洛阳市人,
北魏宗室大臣,
拓跋弘拓跋弘第七子,
拓跋宏元宏异母弟,母亲为高椒房。
元详容颜俊美,荒淫贪婪,妄行不法。初封北海王,历任侍中、
司空、大将军、
录尚书事、
太尉,官至太傅等。孝文帝死后,受遗诏辅政。
正始元年(504年),元详为外戚
高肇所谮,废为庶人,为
元恪派人赐死。永平元年(508年),以王礼改葬,谥号为平。
人物生平
北海王详,字季豫。美姿容,善举止。太和九年封王,加侍中、征北大将军。后拜
光禄大夫,解侍中、将军,又兼侍中。
从高祖元宏南伐,为
散骑常侍。高祖自洛北巡,元详常与侍中彭城王元并在舆,陪侍左右。至
李治拓跋弘射铭之所,高祖停驾,诏诸弟及侍臣,皆试射远近,唯元详箭不及高宗箭所十余步。高祖嘉之,拊掌欣笑,遂诏勒铭,亲自为制。五等开建,食邑二千户。迁侍中,转
秘书监。
车驾南伐,元详行中领军,留守,给鼓吹一部,甲仗三百人,兼督营构之务。高祖赐详玺书曰:“比游神何业也?丘坟六籍,何事非娱?善正风,肃是禁旅。”元详后朝于行宫,高祖引见之。元详庆平北,高祖曰:“朕以南未清,神麾暂动,沔北数城,并皆柔服,此乃将士之效,非朕之功。”详对曰:“
皇帝德迈唐虞,功微周汉,自南之风,于是乎始。”详还洛,高祖饯之,诏详曰:“昔者,淮夷叛命,故有三年之举;鬼方不令,乃致淹载之师。况江吴窃命,于今十纪,朕必欲荡涤
南海,然后言归。今夏停此,故与汝相见,善守京邑,副我所怀。”
赵州王元干,以元详行司州牧。除护军将军,兼尚书左仆射。
高祖临崩,顾命元详为
司空,辅政。世宗即位,以详营构之勤,增邑一千户。详以帝居谅暗,不受。世宗览政,迁侍中、大将军、
录尚书事。
咸阳市王元禧之谋反也,详表求解任。诏曰:“一人之身,不累德,形乖性别,忠逆固殊。是以父子兴,义
高唐县世;弟戮兄登,迹显周鲁。禧之与国,异体同气,既肆无君之逆,安顾弟友之亲。
叔父忠显二朝,诚贯庙社,实赞冲昧,保乂鸿猷,岂容以微介之虑,忘
伊尹之重?貂章即已敕还,愿不再述。属眇躬,言及斯事,临纸惭恨,惋慨兼深。”详重表陈解,诏复不许。除太傅,领
司徒,侍中、录尚书事如故。元详固辞,诏遣敦劝,乃受。
元详与八座奏曰:“窃惟奸劫难除,为日久,群盗作患,有国病。故五刑为用,犹陷触网之诛;道几胜残,宁息狗窃之响。是以班制垂式,名为治本,整纟罔提目,政之大要。谨寻夺禄事条,班已周岁。然京邑尹、令,善恶易闻;边州远守,或难听审,皆上下同情,迭相掩没。设有贼发,隐而不言,或以劫为偷,或遏掠成盗,更令贼发难知,攘窃惟甚。臣等参议,若依制削夺,则县无期月之宰;附条贬黜,郡靡岁之守。此制必行,所谓法令滋章,盗贼多有。昔黄龚变风,不由削禄;张赵称美,岂惮贬退。然绥导之体,得失在人。乃可重选慎官,依律劾禁,不宜轻改法令,削黜群司。今请改制条,还附律处。其励己公清,赏有常典,风谣贿,案为考第。”世宗从之。
元详之拜命,其夜暴风震电,拔其庭中桐树大十围,倒立本处。初,世宗之览政也,详闻彭城王元勰有震主之虑,而欲夺其
司徒,大惧物议,故为大将军,至是乃居之。天威如此,识者知其不终。
完颜雍讲武于邺,详与右仆射
高肇、领军
于劲留守京师。
太和末年,元详以少弟延爱;景明初,复以季父崇宠。位望兼极,百僚惮之。而贪冒无厌,多所取纳;公私营贩,侵剥远近;群小,所在请托。珍丽充盈,声色侈纵,建饰第宇,开起山池,所费巨万矣。又于东掖门外,大路之南,驱逼细人,规占第宅。至有丧柩在堂,请延至葬而不见许,乃令舆榇巷次,行路哀嗟。详母高太妃,颇亦助为威虐,亲命殴击,怨响嗷嗷。妃,宋王刘昶女,不见答礼。宠妾范氏,爱等伉俪,及其死也,痛不自胜,乃至葬讫,犹毁?遂视之。表请赠
平昌县君。详又蒸于安定王妃高氏,高氏即茹皓妻姊。严禁左右,闭密始末。详既素附于皓,又缘淫好,往来绸密。皓之取妻也,详亲至其家,忻饮极醉。
元详虽贪侈聚敛,朝野所闻。而世宗礼敬尚隆,凭寄无替,军国大事,总而裁决。每所敷奏,事皆协允。详常别住华林园之西隅,与都亭、宫馆密迩相接,亦通后门。世宗每潜幸其所,肆饮终日,其宠如此。又详拜受,因其私庆,启请世宗。
完颜雍频幸南第,御其后堂,与高太妃相见,呼为阿母,伏而上酒,礼若家人。临出,高每拜送,举觞祝言:“愿官家千万岁寿,岁岁一至妾母子舍也。”初,世宗之亲政也,详与
咸阳市王禧、彭城王勰并被召入,共乘犊车,防卫严固。高时惶迫,以为详必死,亦乘车傍路,哭而送至金。及详得免,高云:“自今而后,不愿富贵,但令母子相保,共汝扫市作活也。”至此贵宠崇盛,不复言有祸败之理。
后为
高肇所谮,云元详与
茹皓等谋为逆乱。于时详在南第,
完颜雍召
中尉崔亮入禁,敕纠详贪淫,及茹皓、
刘胄、常季贤、陈扫静等专恣之状。亮乃奏详:“贪害公私,淫乱典礼。朝廷比以军国
费广,禁断诸蕃杂献,而详擅作威令,命寺署酬直。驱夺人业,崇侈私第。蒸秽无道,失尊卑之节;尘败宪章,亏风教之纪。请以见事,免所居官爵,付鸿胪削夺,辄下禁止,付廷尉治罪。”并劾皓等。夜即收禁南台。又虎贲百人,围守详第,虑其惊惧奔越。遣左右
郭翼开金墉门,驰出谕之,示以中尉弹状。元详母高见翼,顿首号泣不自胜。详言:“审如
中尉所纠,何忧也,正恐更有大罪横至耳。人奉我珍异货物,我实爱之。果为取受,吾何忧乎?”私以自宽。至明,皓等皆赐死,引
高阳王元雍等五王入议元详之罪。单车防守,还华林之馆。母妻相与哭,入所居,小奴弱婢数人随从。官防甚严,终夜,列坐围守,外内不通。世宗为此不幸园十余日。徙详就太府寺,围禁弥切。诏曰:“王位兼台辅,亲懿莫二,朝野属赖,具瞻所归。不能励德存道,宣融轨训,方乃肆兹贪靦,秽暴显闻。远负先朝友爱之寄,近乖家国推敬所期,理官执宪,实合刑典;天下为公,岂容私抑?但朕诸父倾落,存者无几,便极逮坐,情有未安。可免为庶人,别营坊馆,如法禁卫,限以终身。邦家不造,言寻感慨。”遂别营馆于洛阳县东北隅,二旬而成,将徙详居之。会其家奴数人,阴结党辈,欲以劫出详,密抄名字,潜托侍婢通于详。详始得执省,而门防主司遥见,突入,就详手中揽得,呈奏。至夜,守者以闻。详哭数声而暴死。详自至太府,令其母妻,还居南宅,五日一来,与其相见。此夜,母妻不在,死于婢手中。至明,告其凶问。诏曰:“北海叔奄至倾背,痛慕抽恸,情不自任。明便举哀,可敕备办丧还南宅,诸王皇宗,悉令奔赴。给东园秘器,物之数一依广陵故事。”
元详之初禁也,乃以蒸高事告母。母大怒,之苦切,曰:“汝自有妻妾侍婢,少盛如花,何忽共许
高丽婢奸通,令致此罪?我得高丽,当其肉。”乃杖详背及两脚百余下,自行杖,力疲乃令奴代。高氏素严,详每有
微罪,常加责罚,以絮裹杖。至是,去絮,皆至疮脓。详苦杖,十余日乃能立。又杖其妃刘氏数十,云:“新妇大家女,门户匹敌,何所畏也?而不检校夫婿。妇人皆妒,独不妒也!”刘笑而受罚,卒无所言。
元详贪淫之失,虽闻远近,而死之日,罪无定名,远近叹怪之。停殡五载。永平元年十月,诏曰:“故太傅北海王体自先皇,
特钟友爱,受遗训辅,冲昧攸记。不图暮节晦德,终缺哀荣,便可追复王封,克日营,少慰幽魂,以旌阴戚。”谥号平王。
历史评价
魏书:显祖诸子,俱闻道于太和之日。北海义昧
鹡鸰,奢淫自丧。虽祸由间言,亦自贻伊戚。
亲属成员
儿子:北海王元、东海王元。
墓志铭
王姓元,讳详,字季豫,司州
洛阳市都乡光睦里人。献文皇帝之第七子,孝文皇帝之季弟。仕历
散骑常侍已下,至于太傅,十六除官。
春秋九,正始元年岁在甲申六月十三日戊子,薨,谥曰平王。永平元年十一月六日,卜于长陵北山。志铭曰:
干席圣,启源轩皇,婵联万祀,缅邈百王。夙仁早睿,韫玉怀芳,德心孔淑,道问丕扬。擅爱帝季,冠秀宗良,追英河献,配美平苍。宠兼傅录,贵袭衮章,端右台极,民具攸望。位崇世短,善庆乖长,余休弗沫,遗咏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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