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死
战国时期秦惠文王诛杀变法主持者商鞅的事件
商鞅之死指的是秦惠文王元年(公元前338年),秦惠文王以谋反罪名将商鞅处死的事件。
卫国商鞅(约公元前390—公元前338年)西入秦以强国之术游说秦孝公并主持变法,使秦国强大。商鞅个人也以军功封商地(今陕西商州东南)十五邑,号商君。商鞅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推行军功爵制,设立连坐法,这些变法措施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触动了秦国宗室贵族的利益。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赢驷(即秦惠文王)继位。太子老师嬴虔等人诬告商鞅谋反,商鞅出逃失败,于是返回封地发兵抵抗秦军,战败后于渑池县(今河南省渑池县)被杀。秦惠文王又将他车裂,昭示国内。
司马迁在叙述商鞅事迹之后认为,商鞅天资刻薄,以小人引荐,且在变法过程中刑公子虔,又以诡计欺瞒魏公子卬。严刑少恩,最终兵败身死。由此,商鞅也成为了作法自毙的典型。
事件背景
商鞅早年
商鞅为卫国人,从年轻时候起,商鞅就对刑名之学感兴趣,在魏国相公叔痤门下任职中庶子。公叔痤在临终之时向魏王推荐商鞅,要求将他委以重任。魏王没有立即答应,公叔痤见状,又再次向魏王进言,要求魏王杀掉商鞅,不能让他出国境。魏王走后,公叔痤向商鞅转述之前的谈话,要求商鞅尽快离开。
西行入秦
商鞅在魏国既未得到重用,也没有被杀。就在此时,秦孝公下诏求贤,商鞅于是西入秦国,意图在秦国施展身手。商鞅交结孝公身边的景监,以求见孝公,为之陈说强国之策。孝公与商鞅相见三次,先以帝道、次以王道、终以霸道,最终成功说服孝公。
秦孝公决定任用商鞅进行变法之后,首先于秦国的朝堂之上与大臣甘龙杜挚进行了一场辩论。商鞅告诉孝公:“疑行无名,疑事无功”。要求孝公打破常规,独断推动变法进程。大臣甘龙、杜挚则对此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善于治国的人不会轻易变更法度,只有遵循固有的习俗和已有的法规,吏民才能各安其位。如果变法不能带来十倍、百倍的效用,就不能轻易实行。商鞅则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举出夏商周三代的例子对他们进行反驳。最终,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决意推进改革。
建功立业
商鞅在秦国先后实行过两次变法。在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变革。同时,商鞅在秦国历任左庶长、大良造等要职,当政近20年,他的变法措施也因此在秦国得到了长时间和比较彻底的推行。变法之后,秦国在各个方面都有了巨大变化。史书记载,秦国大治,人民幸福、道不拾遗、山贼绝迹,人民生活物资充足,军队力量加强,国家环境大大改善。
秦孝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41年),魏国与齐国爆发马陵之战,魏国大败。商鞅趁此机会,要求秦孝公再次进攻魏国。商鞅向孝公分析局势:“秦国与魏国之间,犹如人心脏的疾病,不是秦国吞并魏国,就是魏国吞并秦国。”商鞅鼓励秦孝公趁着魏国兵败的机会发动进攻,以求控制河西之地,完全占据渭河平原天险,成帝王之业。次年,秦军在商鞅的率领之下对魏国发起进攻,用计策打败魏将魏昂。此时面临着秦、齐、赵三国进攻的魏国只得求和,将河西之地割让给秦国,同时迁都大梁。商鞅则因功被封为“商君”。
事件原因
一、商鞅变法违反贵族意愿,商鞅通过说服秦孝公强制推行。秦孝公决心任用商鞅之后,曾心有犹豫,担心“天下议己”。商鞅于是向孝公进言。孝公表示同意之后,商鞅继续与反对变法的大臣甘龙、杜挚二人进行辩论。最终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理论压倒二人,孝公随即表示支持,着手实行变法。
二、商鞅变法剥夺贵族利益,甚至对贵族施加刑罚。秦孝公三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要求秦国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允许归入宗室籍。这改变了周代以来世卿世禄的做法,严重损坏了贵族的政治利益。但碍于秦孝公支持,贵族们无法直接反对,于是就怂太子犯法。商鞅无法处罚太子,于是以太子之傅公子虔、公孙贾二人代替太子受罚。 此后,秦国之内没有敢违背商鞅所颁布变法命令的人,变法顺利推行。但在这背后,秦国贵族之间对商鞅的怨气也在不断聚集。受刑的嬴虔多年不出门阴谋推翻商鞅。
三、商鞅变法仰赖秦孝公支持,而商鞅刑罚太子,导致在秦国失去根基。商鞅西入秦国,以孝公身边之景监而入见。此时已经受到当时人的非议。而当赵良劝谏商鞅说:“君如果继续贪恋商於之地,贪婪秦国的大权,蓄积秦国人的积怨,那么,如果秦王一旦过世,您还能有什么理由在秦国立足。”但是商鞅最终没有听取劝谏。
四、商鞅之死悲剧的发生,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如商鞅与嬴驷集团的个人恩怨、加强君主权威的需要、商鞅本人性格“虐戾”等。
事件经过
赵良劝谏
商鞅在秦国掌权十年,推行变法。秦国宗室贵族多有抱怨。赵良与商鞅相识,于是向商鞅提出意见,要求商鞅不要贪图名位,尽早退位。商鞅认为:“秦国本来遵从戎狄风俗,父子之间不加区别,共同居住在一室之内。现在我给秦国带来教化,划定男女之分,又营造宫殿,让秦国宫廷如同鲁国卫国等中原国家一般。”赵良则反驳,认为商鞅虽然有此功绩,但若以秦穆公时期的百里奚相较,则无法相比。赵良认为,商鞅有三点危亡之处:一、商鞅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到孝公,名义不正;二、商鞅身为秦相却不能以秦国民众的利益为重,大修宫殿,不可以称之为功绩;三、商鞅推行法令深刻,对太子的师傅加以刑罚,伤残百姓,积怨已深。如今要继续严法惩治贵族,无法称之为教化。
所以,赵良认为商鞅的处境已经危如累卵。他向商鞅提议,建议商鞅交还秦国的封地,退往山林,向秦王推荐山林隐士,不再过问政治。但是,商鞅最终没有听从赵良的建言。
兵败身死
在赵良劝告商鞅之后五个月,秦孝公死去,太子秦惠文王继位。太子曾被商鞅治罪,旧贵族因此认为报复的时机已到,便对秦惠文王说:“秦国的人民都只知道商鞅的法而不知道君主,商鞅的威望已经比秦国国君还要高,这是很危险的事。况且,商鞅曾经得罪君主,理应报仇。”秦惠文王在旧贵族的煽动之下,派遣官吏去逮捕商鞅。商鞅听到消息后就逃走了,找旅店住宿。旅店主人不知道他是商鞅,拒绝说:商君定下的法律,留住没有凭证的旅客要受连坐的罪。商鞅不得已,打算逃往魏国,魏国也拒绝了他。商鞅只得回到封邑,打算用武装反抗。商鞅最终被逮捕,遭到了车裂。
商鞅虽然被杀害了,但是他的新法在秦国还在施行,对秦国的富强继续起积极的作用。
事件评价
司马迁认为,商鞅天资刻薄,以小人引荐,且在变法过程中刑嬴虔,又以诡计欺瞒魏无忌卬。严刑少恩,最终导致他兵败身死。
宋代苏轼对商鞅大加贬斥,甚至认为秦国富强之本在于秦孝公勤于政事,一心求治,而商鞅的改革实际上是“破国亡宗”之术。
萧公权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认为,商鞅是先秦法家“法”派的代表,严格的法治思想在商鞅之后才确立,韩非子则是继承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们所行,是顺应了当时的君主集权的大趋势,所以受到了贵族的敌视。
陈启天《商鞅评传》中认为:“商鞅不但改变了秦国,而且改变了六国,不但改变了政治,而且改变了思想,可以说是划时代的人物。在商鞅之前是保守的、贵族的、宗法的礼治时代;在商鞅之后是革新的、君主的法治时代”。
朱永嘉认为商鞅之死,从商鞅个人角度来说是一个悲剧结局,但商鞅变法过程中实施的一些政治经济学措施在秦汉两代仍被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国刚认为商鞅只是秦孝公意志的执行者,商鞅被处死,并不会影响新法的继续实行。所以秦惠文王在处死商鞅后,仍然继续推行他的改革措施。
余治平认为商鞅之死的悲剧是树立君主个人绝对权威的产物,这就决定了“秦国的新法最终只能走向人治而不可能成就真正的法治”。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事件背景
商鞅早年
西行入秦
建功立业
事件原因
事件经过
赵良劝谏
兵败身死
事件评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