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鸿,东
清河县(今山东平原西南)人,
崔光从子,十六国政权虽各有史书,而体例及详略不同。
元恪景明(500~503)初年,崔鸿着手对各种旧史加以增损,成书后共有100卷,另有序例1卷、年表1卷,其体例大略以国别为录,先编年记其大事,后附其国重要人物传记。
北魏末年的史官崔鸿私下撰写《十六国春秋》,当时北魏迁都
洛阳市,书籍“率多分散”,他只好“求之公私,驱驰数岁”,又“约损烦文,补其不足”。
正始三年(506),《十六国春秋》初稿大部完成,但仍缺“蜀录”。
崔鸿又花了十余年时间访求
常璩所撰《蜀书》。
正光三年(522),终于全书写毕。《十六国春秋》成书一百卷,“十六国”之名因《十六国春秋》一书而得名。但本书虽然完成,却又因故未敢刊印。直到
元子攸永安元年(528),其子崔子元将《十六国春秋》缮写一本,奏献朝廷,藏于史馆。
北宋初编成的《
太平御览》仍大量抄录《十六国春秋》。此书在北宋中期已经残缺不全,剩二十余卷,
司马光修《
资治通鉴》时曾引用,但已非全书,故如无《资治通鉴》,今人难以窥得
五胡乱华全貌。《
崇文总目》已不列其名。
明代
屠乔孙、项琳之以《晋书·载记》《
魏书》《
北史》《
册府元龟》《资治通鉴》以及《
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补缀而成辑本一百卷,仍题“
崔鸿撰”,并署“屠乔孙、项琳之同订”,史料丰富,然欠考证,被清人斥为伪书,是今日的流行本;另外《
汉魏丛书》中保存有十六卷本,十六国各为一录,记各国主五十八人,与《
晋书》大同小异。
康熙帝时
宋荦曾在京西慈仁寺购得《十六国春秋》残本,并作诗以为纪念。
清朝汤球辑有《十六国春秋辑补》一百卷,所辑史料力求信而有征,并有考证工作,是研究十六国史的重要参考书。
《十六国春秋》突破既往传统,将各国
国书改名为“录”,各国主纪改名为“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记录各国史事时,系以各自之年号。各国国主之事迹,则按正史本纪之体例,不采用
汉族之“贵中华而贱夷狄”观念。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
《十六国春秋》最大缺点是记时有误、人物混淆,“多有违谬”,如“
天兴二年,
姚兴改号鸿始,而鸿以为改在元年;明元
永兴二年,慕容超禽于广固,鸿又以为在元年;
太常二年,
姚泓败于
长安,而鸿亦以为灭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刘知几评价,“(
崔鸿)考核众家,辨其异同,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
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唐初修《
晋书》大量采录《十六国春秋》的本文。
赵翼称唐修《晋书·载记》,“尤简而不陋,详而不芜,视《十六国春秋》不可同
日语也”。
十六卷简本,十六国各有一录,记各国主五十八人,与《晋书》大同小异。载于明代
何镗所刊《
汉魏丛书》。
对于其来源,多存疑虑。一种观点以
全祖望、
钱大昕、
王鸣盛为代表,认为是万历以后,明人依据《晋书·载记》编排而成。第二种观点以
汤球为代表,他认为简本就是《隋志》中的十卷《篡录》,即《
崇文总目》中《十六国春秋略》以及
司马光《
资治通鉴考异》中的《十六国春秋钞》,《
四库全书》中称为《别本十六国春秋》。
百卷本即
屠本,托名为
崔鸿。
朱翊钧时,
屠乔孙、项琳之根据《晋书·载记》《
魏书》《
北史》《
册府元龟》《
资治通鉴》以及《
艺文类聚》《
太平御览》等涉及十六国史实的书籍补缀而成,仍提《十六国春秋》,收入在《四库全书》中。
纪昀评价屠本虽非崔氏旧书,但其“皆执诸书所引鸿书,联贯排比而成,与他伪书究不同也”。
百卷辑本,《十六国春秋辑补》一百卷。
清朝的
汤球以十六卷简本为底本,以《
晋书》传记及原书之散见于诸书者,重加辑补成《十六国春秋辑补》。
汤球辑本内容虽不及
屠本详细,但所辑大多注明出处,并进行考证,不以讹传讹,信而有征,是目前流传的最优秀的版本。
崔鸿,东
清河县(今
山东省夏津县白马湖镇崔楼、崔庄、高庄三村的其中一村)人,年轻时就有志于修史。西晋灭亡后
中原地区先后出现了匈奴族
刘渊、
羯族石勒、
氐族苻坚等建立的政权,历史上总称为十六国,这些政权各有自己的史书,但是体例不一,记述差距也较大。所以,崔鸿根据旧的记载,加以综合汇编,写成一百卷,此外还有序例一卷,年表一卷,草成《十六国春秋》102卷。“五胡十六国”之名因《十六国春秋》一书而得名。《十六国春秋》突破既往传统,将各国
国书改名为“录”,各国帝纪改名曰“传”,“不附正朔,自相君长”,记录各国史事时,系以各自之年号。各国国主之事迹,则按正史本纪之体例,摒弃
汉族之“贵中华而贱夷狄”偏见。又有序例、表、赞,体例完备。